浅析食品卫生监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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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食品卫生监督的意义姓名:胡佐红 学号:10088282044关键词:食品添加剂 食品污染 食品安全 食品的安全卫生对消费者的健康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随着社会的发展,卫生监督的作用和重要性越来越大,社会对卫生监督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食品卫生问题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食品在“从农田到餐桌”的一系列过程中,从原料生产、贮藏、预处理到半成品的保存、包装、运输都可能受到有害因素的污染,导致食品存在安全的隐患,从而构成食品安全问题。为了保证食品在生产过程安全、卫生,食品卫生监督监督工作必不可少。现就食品生产过程中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作一论述。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生存和繁衍的基础,食品的安全卫生对群众生

2、命的健康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做好食品生产中的卫生监督工作是食品安全性的保证。1 食品安全定义与不安全因素特征1.1 食品安全定义依照国际食品卫生通则食品安全的定义是:保证食品在按照其用途进行烹调和(或)食用时不对消费者造成危害。这里的食品安全强调的是后果。而食品工业基本术语的定义是:为防止食品在生产、收获、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各个环节被有害物质,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等方面污染,使食品有益于人体健康,质地良好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并列出其同义词是:食品卫生。可见,这里的食品安全包括对食品生产到销售的整个食物链的过程要采取的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立法目的: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

3、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1.1.2 食品安全危害性定义食品安全危害性是指潜在损坏或危及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因子或因素。这些因素包括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它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存在于食品中,一旦这些因子或因素没有被控制或消除,该食品就会成为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食品。1.2 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具有以下特征1.2.1 可存在于“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过程中随着食品工业化生产发展,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这一特征将更加突出。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在食品中的概率将更进一步加大。因不同的食物链环节有差异,其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有别。例如在种植农产品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农药、兽药、激素

4、等化学物质的危害;食品在生产加工环节的危害因子或因素可能以生物性、物理性为主。因此,在整个人类食物链的不同环节上,食品安全危害因子或因素各有侧重,其程度也强弱不一。1.2.2 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素表现出来的程度或后果受到主观(人为的)和客观(天然的)两种因素的双重作用。尤其是人为的,即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素人为的作用,其导致的程度和后果可因这一作用减轻或加重。1.2.3 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对人体健康导致的后果可因其种类型别、毒力大小等因素表现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反应(中毒)特征。其慢性反应(中毒)具有潜在性、隐蔽性,不易被发现,以致不受人们所重视。1.2.4 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可通过采取多种

5、手段与措施来控制或消除,将其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达到人类食品无毒无害的基本要求。这些手段或措施有法律属性的,即依法开展对食品安全危害的监督管理,如食品卫生法等。也有技术性的,如 GMP(优良制造标准)、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这些法律法规、标准等是保证食品安全,降低其危害性的有力措施。1.3 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分类食品安全危害性可分为三种类型: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存在于这三种类型中。它们可以侵袭到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的任何一个环节,造成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有毒有害,成为有毒食品。1.4 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素产生后果1.4.1 食品

6、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导致的后果是食源性疾病这是由于摄食进入人体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带有感染性或中毒性质的一类疾病。值得注意的是,食源性疾病包括传统的食物中毒,也应包括经食物而感染的肠道传染病、食源性寄生虫病以及由食物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所引起的中毒性疾病。可见,食源性疾病的范畴在扩大。而且依照现代医学概念,由食物营养不平衡所造成的某些慢性退行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糖尿病等)、食源性变态反应性疾病、食物中某些污染物引起的慢性中毒性疾病等也属于食源性疾病范畴。食源性疾病依致病的种类型别、毒力大小、人体免疫力强弱,可造成以下三种状态:急性反应(中毒)、亚急性反应(中毒)、慢性反应(中毒)。一般

7、来说,存在于食品中的生物性不安全因素常常导致急性反应,表现为各种食物中毒。构成当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因素。化学性不安全因素的种类较多,侵袭到食品上的种类、剂量因子环境条件、工艺过程、人为因素有密切关系。是否导致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反应,存在着明显的剂量与反应关系。如亚硝酸盐中毒剂量:0.30.5 克,致死量:1.03.0 克。三氧化二砷中毒剂量:550 毫克,致死量:60500 毫克。剂量与反应是化学性不安全因素在食品安全危害性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一个很典型特征。1.4.2 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对人体健康的有害作用之一是导致急性表现,具有群体性、突发性、广泛性与社会性。但是由于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

8、素的毒性作用存在着剂量与反应关系,再加上目前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的有限性,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素所导致的人体健康的亚急性、慢性反应构成与急性反应同等重要的威胁效果。如农药、兽药残留,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如氯丙醇、丙烯酰胺、多环芳烃等。资料证明,这些有害物对人体的慢性毒害作用是致畸、致癌、致突变,其后果将是不可逆的。22 当前我国对食品生产过程中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2.1 法律法规我国政府历来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就法律法规来讲,涉及到食品安全的有多部。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应是我国在管理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重要法律。该法规定人类食品的基本要求是无毒无害,还规定了禁止生产和经营的食

9、品。其本意是明确:凡是食品中存在有食品生产不安全因素的,一经确定,无论是否造成后果,均属于禁止生产经营之列。体现了立法目的: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里,将食品生产不安全因素导致的急性突发性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纳入其中。根据该条例,制定了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地方政府还制定了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包括急性突发性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在内的公共卫生事件。卫生部制定的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保证了该项工作有序进行。其他法律,如产品质量法、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畜牧法等,也都含有保障食品安全的内容。 农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从另一侧面来保障食品安全。可以说,目前我国

10、在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中,都可找到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已构成一个较为完善的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2.2 科学研究2.2.1 基础研究。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很多。不仅涉及到法律法规的制定、卫生执法监督,更大程度上是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应用。近十年来,我国在食品安全防控基础研究方面,有了长足的进展。如食源性疾病监督控制技术、食品中痕量与超痕量检测技术的建立等科研项目,为我国食品安全防控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和基础资料。卫生部制定的食品安全行动计划 ,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科学研究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该计划中提出建立和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其中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生物污染物监测与评价

11、,以及食源性疾病监测,目前,已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果。2.2.2 监督管理研究。卫生监督是一门科学, “三分专业技术,七分科学监督”,形象地反映出卫生监督的应用原则。监督是管理科学中的一个分支。是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管理应该是包括监督的。但通常人们所说的管理,主要是指指挥、调配、安排、计划、规划等,而往往忽略了监督。而卫生监督被忽略的原因,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没有认识、意识到卫生监督问题从而遗漏了。二是没有认识到卫生监督的重要性而有意识地放弃了;三是虽然认识、意识到了卫生监督的重要性,但由于能力、水平局限,不懂得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系统、不懂得较好地开展监督工作从而不得不使之荒废了,四是有的管理

12、者害怕监督不当造成不利影响因而不敢搞监督。人类以社会的形式生存,就必然要有社会契约 即制度、法律。制度、法律的遵守、执行不能单靠人们的自觉,因此就需要有人来监督。2.3 卫生监督 中国卫生监督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卫生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公共卫生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公共卫生法规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卫生行政行为。食品卫生监督是依据食品卫生法及其体系实施的一种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多年的卫生监督实践中已证实,缺乏有效地卫生监督,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素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我国在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素与卫生监督方面,虽取得一定实效。但仍存在以下缺陷:2.3.1 重视突发

13、事件,忽视潜在危害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素所导致的急性反应具有突发性、社会性、群体性,易造成社会不稳定、人群恐慌,可打乱正常社会秩序。因此历来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一旦发生,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出击,开展救治防控工作。在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中,也强调要以预防突发的食品安全危害为原则。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防控更是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重头戏。在当前的卫生监督工作中,我们却有意或无意地忽视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对人体健康的潜在性作用。从国家管理角度,理应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是,作为负有食品卫生监督职责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不能仅仅是重视突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在对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素与

14、人体健康关系的认识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卫生监督人员要比其他部门及其人员更有发言权,更有权威性,更加清楚其所带来的各种不利后果。可以说,在目前的卫生监督工作中,没有将食品生产中不安全因素所导致的潜在性危害纳入到常规管理范围,或仅在特殊的环境条件影响下,才会突击性地关注一下。如对食品中的苏丹红、孔雀石绿、甲醛等的突击性检查。而大量的食品生产安全因素仍然存在于流通的食品中,成为食源性疾病的潜在性因素,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可能是深远的。2.3.2 研究理沦浓厚,实践应用脱节食品安全需要科学技术研究。其成果可形成理论。这种理论应有实践性、可操作性。应该肯定的是,当前我国无论是基础(实验室)研究,还是管理

15、(立法)研究,都取得了显著成果,有的已经应用于食品安全防控实践中。但是有的成果偏重于学术性、理论性,缺乏实践性、可操作性。如食品安全控制技术研究,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等。2.3.3 现场监测欠缺,安全防控滞后 由于食品安全实验室检测周期较长,待检测报告发出,问题食品可能早己售出或被食用,对食用者健康已造成急性或潜在性的危害。卫生监督员依靠眼看、手摸、鼻子闻的原始感官检查方法,其结果难免存在主观因素。给公正、高效执法原则造成不利影响。现场快速检测可以起到弥补这一缺陷的作用。2.3.4 抽检流于形式,实际意义减弱食品卫生监测、检验是法律赋予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一项法定职责,其目的是:及时掌握食品

16、卫生动态质量,开展针对性食品卫生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起到舆论监督作用,并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作为行政执法证据。然而,对抽检结果不合格者,存在着超标的食品不安全因素,应属于禁止生产经营范围,却没有及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这类食品仍然继续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失去抽检的意义。2.3.5 法律贯彻不力,卫生监督软弱当前,食品安全已成为社会公共卫生问题,受到普遍关注。食品安全管理涉及到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起到关键作用的应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卫生系统,就食品卫生专业而言,从科研教学机构,到基层卫生监督部门,既有科研硕果累累的专家教授,也有实践经验丰富的卫生监督人员,可谓人才济济。多年来的实践历程,他们早已成为我国保障食品安全的一支主力军,为人民的身体健康,做出了颇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没有得到加强,卫生监督的内涵受到削弱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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