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级政治全册 第六课 第二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4 新人教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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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学目标 认知目标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能力目标能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能在宪法和普通法律的对比中、在对问题的探究中,理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充分理解和认识了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基础上,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宪法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思想觉悟目标 通过对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个问题的初步探究,在思想上能树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2、的观念。进而能产生进一步学习宪法的愿望,增强宪法至上的观念。教学重点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是本节课的重点。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回答:为什么我国的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就要以宣传宪法为主题?阐述二框题之间的联系,第框题是全课的基础,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才决定了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后一框题的内容又都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的具体体现。讲授新课1、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板书)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因为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而其他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某一方面问题。那么什么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呢?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板书)(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

3、定(板书)提起国徽,同学们的脑海中马上就会浮现出它的图案画面,那么你们知道这些图案分别象征什么吗?国徽图案分别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谷穗。其中齿轮和谷穗象征着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国旗上的五星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大团结,整个画面鲜明地表现了新中国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这一国家性质在宪法第一条第款中作了明确的规定。(2)宪法对我国国家根本制度的规定(板书)宪法总纲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制度实质上是关于国家政权掌握在谁手里的问题。在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

4、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3)宪法对我国国家根本任务的规定(板书)宪法序言中明确规定了全党和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和伟大历史使命:“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4)宪法还规定了国家生活中其他的根本问题(板书)除以上根本问题外,宪法还规定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总纲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

5、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原则。再如,国旗、国徽,这是国家的标志。宪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五星红旗是我国的象征,代表着我们伟大祖国神圣不可侵犯的主权和尊严,五星红旗飘扬在伟大祖国的上空,象征着国家的独立和领土的完整。我们每个公民都必须尊敬它、爱护它,维护国旗的尊严,这是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尽的神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板书)宪法同普通法律之间有什么样的联系呢?人们形象地把宪法叫做“母法”,而把普通法律叫做“子法”。那么,应如何理解这“母子

6、”关系呢?(1)什么是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板书)前面已经说明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这些规定是大的原则、大的框架,但还需要以这些大原则为依据逐步制定一个个的普通法律,对各种问题作全面的、具体的规定。因此,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板书)包含两层意思:第层意思是,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如: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立即在1787年颁布宪法,而美国后来的大量立法,都是根据这部宪法制定的。我们国家也是如此。1949年先有共同纲领,这是一部临时宪法,然后才据此而颁布了婚姻法、土地法、工会法等。1954年,我国有了正式宪法以后的一切法律都

7、是根据宪法来制定的。前几课中我们所了解的刑法、民法通则、环境保护法等等,无一不是以宪法为依据和基础而制定的,是把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各项规定加以具体化,使之更具操作性,从而保证宪法精神乃至具体条款的贯彻实施。宪法既然是母法,就应该赋予她“母亲”的尊严。宪法规定的根本问题都是最高原则,其他法律的内容一律不许同宪法相违背。如有违背、抵触,其他法律应该修正或者被宣布无效。第二层意思,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要被撤销和宣布无效。以上说明了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宪法同普通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投影:法律体系金字塔请同学们观察图示,思考并回答这幅图的含义。目的是加深对“宪法具有最高的

8、法律效力”的认识。(引导学生回答,说明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宪法是法律的法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3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板书)(1)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的原因(板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因此制定和修改宪法是极其严肃的事情。如:宪法的变动势必会引起普通法律随之而作必要的修改。所以,保护宪法的稳定性非常重要。如果必须要作出修改,那要比修改其他法律更加严格地依照法律程序进行。(2)目的是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板书)我国现行宪法共修改了三次。第一次:(1988年)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9、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第二次:(1993年)修改内容共涉及九条,要点有: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坚持改革开放”等提法写进宪法序言;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用“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取代“国营经济”、“国营企业”;删去“农村人民公社”的提法,确立“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法律地位;将县级人大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第三次:(1999年)主要有六处修改:强调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把“邓小平理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国家根本大法

10、;增加“依法治国”条款;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概念;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的“双层经营体制”;个体和私营经济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确定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反革命活动”的提法被“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所取代。(3)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有关规定(见教材)制定修改宪法普通法律宪法普通法律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提交全国人大通过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才可以提出议案,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才能通过全国人大主席团、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全国人大的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都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以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教师归纳、强调:总之,因为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严于普通发律,所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标出教材上的黑体字,并要求学生充分理解,准确记忆)小结本节课的中心内容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阅读教材边栏“名人名言”)毛泽东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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