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过程中重要的教学 环节,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去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成本科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培养目标同时培养学生树立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和创新的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精神和能力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特修订本规定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领导和教务处的领导下,由各院、系分工负责共同完成第三条 教务处作为主管部门,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统一组织和管理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2.协调校内有关部门,协助各院(系)解决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的问题;3.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估;4.汇编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总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和工作总结,制订改进措施;25.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面的教学研究、经验交流等;6.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分配和管理。
第四条 学院全面负责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制订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细则2.组织各专业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制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指导书,规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含图纸量、中外文资料阅读和翻译量、 应达到的难度要求)和进度安排,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标准等3.成立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负责、各专业负责人参加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落实与毕业论 文(设计)相关的实验室(设计室)、仪器设备使用、经费分配管理等;负责审核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的选题工作,落实指导教师;组织指导教师编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并把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答 辩和成绩评定,并做好答辩过程、成绩评 定过程的记录,并保存4.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研究研究解决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向学校提交工作总结 和改进意见等5.收集、整理、汇总并保存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资料,上 报电子档和统计表;评选、整理、 汇总并保存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文档和电子档并上报第三章 撰写毕业论文或进行毕业设计的资格第五条 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或进行毕业设计的资格:1. 已提出毕业申请者;32. 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总学分的 90%。
第四章 选 题第六条 选题的基本原则1.选题须全面反映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体现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使学生受到全面的综合训练;根据所学专业进行选题2.选题的份量和难度要适当,在保证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因材施教,既要使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论文(设计)内容,又能使学习优秀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培养和锻炼3.鼓励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进行选题,增强学生研究性学习的能力,提高毕业论文的学术 水平4.院(系)根据学科发展的特点,结合学校教学资料、仪器设备、 实验条件等,要求每年更换 1/4 以上的原有题目;若选择老题,必 须做到“老题新做”,要有新的内容和要求5.双学位学生应根据所修的两个专业选择两个题目,不得一题两用,一文两用第七条 选题的组织管理1.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拟订,也可由学生自拟题目,所有选题均应经系审定在校外做 论文(设计)的可由对方单位拟定题目,必要时可聘请所在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导师,但须经系审定、主管教学工作的学院 负责人审查备案 应指定 专人负责联系, 经常检查,4掌握进度,协调有关工作2.各院(系)应在第七学期或第九学期(五年制)结束前,组织一次选题,文科学生原则上 1 人 1 题,理工科学生做同一题目的不得超过 4 人,且各人的研究方向或侧重点不同。
第五章 指导工作第八条 指导教师资格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科研水平较高且实践经验较丰富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初级职称人员不能单独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原则上文科一般不超过 8 名,理工科不超过 5 名,有市级以上项目,科研 经费充裕者可适当增加第九条 指导教师职责 1.协助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及时下发《深圳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2.帮助学生分析论文题目,指定必要的参考书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资料,审定学生拟定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3.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及完成的工作质量,及时答疑、指导指 导时间应依据课题内容和进度而定,理工科指导教师应及时进行实验指导检查,一般每周不少于 3 次;文科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检查、答疑时间应不少于 4 次, 对毕业论文提出修改意见至少 2 次以上4.在答辩前 10 天接收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正式稿,并进行审阅,实事求是地5写出评语,包括学生平时的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论 文(设计)质量和应用价值等,填写《深圳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审表》,给出建议成绩5.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准备6.为所指导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编写指导教师点评;审校择优付印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7.审阅毕业生的文献翻译每位本科 毕业生须完成至少一篇文献翻译(英译中)文献与论文(设计)选题领域相关,最好 为近三年 发表, 3000 字左右指导教师应对译文的准确性进行审阅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可作例外第六章 论文撰写规范第十条 毕业论文具有学术论文所共有的一般属性,应按照学术论文的格式写作具体规定见《深圳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与要求》第七章答辩与成绩评定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5~7 人)答辩委员会负责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确定答辩的方式、要求,决定 毕业论文(设计 )的最终成绩等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个答辩小组,每 组至少由 3 名讲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并设有答辩秘书,具体 负责学生答辩有关工作第十二条 学生应在答辩前一周将论文(设计)正式稿交学院论文中附“ 深圳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第十三条 学院指定评阅人对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填写《深圳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评审表》,给出建议成绩评阅人应由中级以上职称、相关学6科且独立指导过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担任第十四条 答辩应公开进行,欢迎师生参加答 辩时间、地点 应提前公布第十五条 学生答辩资格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毕业论文(设计 )成绩评定:1.没有书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指 导教师评审意见、 评阅人评审意见、不能按时向指导 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正式稿或提供的毕业论文(设计)不符合《深圳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及要求》的;2.多人设计一个系统或合做一个课题,但论文(设计)完全相同或绝大部分一样的;3.未按学校要求上交“ 深圳大学本科 毕业论文(设计)诚信声明” ,有抄袭行为的;4.其它不按有关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
第十六条 成绩评定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五级(A B C D F)记分加评语的办法2.学生答辩完后,答辩小组根据成绩评定标准,参考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给出的评语和建议成绩,确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深圳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成绩 考核表》中写出评语并给出成绩答辩小组在成绩评定时如有分歧意见,由答辩委员会协调解决3.答辩委员会审查核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并向学生公布成绩7评定要严格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各等级的比例,每个专业成绩优秀(A)的学生比例一般不得超过 20%4.答辩未通过或抄袭他人的论文(设计)或请人代替完成的,论文(设计)成绩为不及格第十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及格者,须重修第八章 成绩评定标准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原则上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定:选题的价值与难度、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大小、学生工作态度、材料的翔实和论证的严密、是否有独特的见解、论文撰写的规范性等第十九条 各学院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成绩评定标准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第九章 成绩与档案管理第二十条 各院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与档案管理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档案分论文和过程材料两部分,两部分应单独装订并妥善保存。
过程材料装订顺序如下:任务书、开 题报告、 进展情况记录表、答辩记录表、指导教师评审表、评阅 人评审表、成绩考核表、文献翻 译各院 还应做好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统计汇总工作第二十一条 各院(系)在成绩评定结束后及时将整理好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交教务处学籍室;将毕业论文(设计)汇总统计表、优秀毕业论文电子档和汇总统计表及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一并交教务处教研室8第二十二条 学校授权教务处协助图书馆将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编入有关数据库供校内查阅二○○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