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关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职前培养措施的趋势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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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职前培养措施的趋势探究资料来源:大学生教育资源摘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当前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是缺乏合格的师资,但这一问题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作为一门课程,它应该配备能够从总体上把握其内在联系性和系统性的专职教师。高师院校应在通盘考虑本课程要求和毕业生就业出路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设立综合实践活动教育专业,进行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的改革与创新,培养出既能胜任该课程专职指导,又能胜任传统分科课程教学工作的复合型教师。 关键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职前培养;教育院系 当前,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正在不断深入发展,参与基础教育改革实验的中小学校越来越多。与此相应,针

2、对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所进行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也越来越多。尤其是作为本次课程改革“亮点”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更是成了基础教育改革研究中的热点。综合实践活动是一个全新的课程领域,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核心和关键的问题无疑是缺乏正确实施本课程的合格教师。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培养问题 (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培养问题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阻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核心和关键的问题是缺乏合格的教师。然而,通过对各种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梳理,我们发现,大家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及各个组成部分的性质、意义、实施的方法和手段等问题的认识越来越深刻、明晰,一些参与实验的学校对课程实施的管理和计

3、划越来越周密和完备。但是,对该课程的师资问题,尤其是教师的素质结构与培养的途径、方式方法等问题,人们关注和探讨的深入程度与其重要性还远远不相称。很多相关的论文和专着即便谈及这一问题,也大多停留在原则性的要求和规定上。 实际上,凡是亲身参与了该课程实施和实验的人都能体会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真正落实和有效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素质”。要想进一步推进新课程改革并取得预期的效果,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问题的深入探讨是完全必要的。 如果说新课程改革前期工作的重点在于使人们明确新课程各种概念的本质与内涵,在于转变人们的观念,提高广大基础教育工作者对新课程改革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那么,现阶

4、段工作的重点就必须转移到按照新课程标准对师资的要求来培养合格的教师。否则,缺少正确实施新课程的师资就会成为阻碍新课程改革顺利进行的“瓶颈”。而作为“亮点”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新课改中无疑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未来评价整个新课程改革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要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能否顺利实施。因此,培养合格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是新课程改革进行到现阶段所面临的一个迫切任务,应该引起理论工作者和各种基础教育师资培训机构的高度重视。 (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应该有专职教师 笔者通过调查和研究发现,在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相关的理论论述和中小学实践过程中,很多人不假思索地认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综合性课程,

5、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宽广,所以不可能有专任的教师。有人更以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所指出的“在教师指导方式上,综合实践活动倡导团体指导与协作教学。不能把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权只赋予某一学科的教师、班主任或专门从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师,而应通过有效的方式将所有教师的智慧集中起来,对综合实践活动进行协同指导”作为依据,把目前一些学校根据课题和任务的性质,临时安排一些分科教师担任指导教师的做法视为理所当然。人们似乎很少追问这种在缺乏专任教师情况下的临时措施能否作为一种长远之计,更少有人质疑这种“拼盘式”的教师安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本身的性质和目标是否相符合。 我们认为,尽管综合实践活动内部还包含研究性学习、

6、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这几个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尽管各个组成部分都要涉及多个学科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但作为一门课程,它在课程目标、内容选择和实施方式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必然有着自己内在联系性和系统性。没有一个能够从总体上全面把握这些联系并能作出适时调控的专职教师,要实现课程的目标和国家对这门课程的期望是难以想象的。所谓的“团体指导与协作教学”也会因为缺少这种专职教师的协调而无法形成合力,最终导致低效甚至无效。比如有些高中的实践证明,在根据任务临时安排指导教师模式下,“由于这些教师还同时担有高考学科的教学任务,因此在理论与方法的指导上都感到难以有较多的精力投人。面对学生在活动中出现的大量问题和困难,实际指

7、导也往往由于缺乏针对性而效率不高”目,而那种“拼盘式”组合在一起的各科教师,“情况也不尽如人意,大部分指导教师缺乏系统理论学习,对指导什么、怎样指导、指导到什么层度等宏观问题上缺乏必要的认识,实际指导中也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 专职教师职前培养的具体实施机构(一)明确具体实施机构是前提在明确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职前培养的必要性、方式和内容以后,由哪个部门和机构来进行这项工作就成了个关键问题。 纲要指出:“师范院校和其他承担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应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与内容,调整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方法。” 根据这一要求,社会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

8、师职前培养的机构应该是以师范院校为主的高等学校。然而,至少到目前为止,笔者所在的安徽全省还没有一所高师院校已经或打算进行基础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的培养。其中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面对师范院校主要以分科为基础的专业设置,不容易确定究竟应该由哪个部门来培养这种“通才型”教师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也可能正是因为如此,才导致一些研究者认为,由于“综合实践活动”不是一个独立的专业,期待师范院校通过传统的“职前培养”方式解决课程实施的师资问题是不现实的。本文仅就高等师范院校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作一些探索,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为尽早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职前培养尽一份力量。 (二)确立具体实施

9、机构面临的难题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是一种新型教师,对高师院校来说,培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分科培养的体制下,高师院校通过各个分门别类的教学单位(院或系)培养中小学所需的“对口”专业的教师。如果中小学有了新的专业教师需求(如信息技术课程教师),高师院校往往就新建相应的专业教学部门(如计算机系),或者通过原有的教学部门增设新的专业(如在物理系中增设计算机教育专业)进行培养。那么,培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的机构应该如何确立?是开设一个全新的培养机构,还是在现有专业教学部门中增设本专业?回答这些问题,应该综合考虑本专业的特点和办学成本与效益的核算,尤其是后者,它直接影响着学校

10、和部门对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从成本核算的角度来看,新设一个专门的教学部门成本显然是最高的。而且,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中小学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育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量也不可能很大,加上本专业学生的就业出路也不是很宽因此培养的规模不可能很大。所以,如果可能,应该尽可能通过现有教学部门增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育专业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然而,综合实践活动教育专业的性质又是非常特殊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育是一个“没有专业的专业”。它需要横跨文理两科多种门类的课程及其专业教师。对高师院校中众多建立在分科基础上的教学部门来说,这项工作无疑是一个“投人大、收益小”的“鸡肋”,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

11、(三)以教育院系相关专业为基础。开设综合实践活动专业。随着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高师院校教育院系为中等师范学校培养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教师的主要任务逐渐成为了历史。为了适应这种巨变,绝大多数学校的教育院系进行了专业设置的改革,建立起了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和小学教育之类新的专业体系。但事实证明这些专业的毕业学生就业状况很不理想。所以,高师院校的教育院系尤其是那些尚未具备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资格的普通师范院校的教育院系,目前的处境非常尴尬,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教育院系为了寻找新的出路,进一步改革专业设置以培养适应中小学新课程要求的师资的内在动力是十分强大的。同时,在多年培养基础教育文

12、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教师的过程中,教育院系逐渐聚集了一批横跨文理两个领域的各科教师,在培养综合课程教师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种师资力量和教学经验作为一种比较优势,既为教育院系培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专职教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相对减少了改革过程中在人力资源和智力资源方面所要付出的成本,从而使得这项改革的成功能够更有保障。因此,师范院校教育院系是目前最适合承担基础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教育的机构。当然,在少数学科教师不够的时候,以及为了实现“通专结合、主辅兼修”的目的,教育院系还必须和其他教学部门和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协调,以更好完成这种新型和宽口径师资的培养。辅修专业应该学习的课程,也应该在通盘

13、考虑的基础上,精选该专业的主干课程进行学习。另外,无论是主修还是辅修专业,都应该在必修课程之外,根据实际情况开始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以促进学有余力的学生进一步个性化发展。 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职前培养的具体实施机构(一)明确具体实施机构是前提 在明确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职前培养的必要性、方式和内容以后,由哪个部门和机构来进行这项工作就成了个关键问题。纲要指出:“师范院校和其他承担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任务的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应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与内容,调整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改革教学方法。”根据这一要求,社会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职前培养的机构应该是以师范院校为主

14、的高等学校。然而,至少到目前为止,笔者所在的安徽全省还没有一所高师院校已经或打算进行基础教育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的培养。其中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面对师范院校主要以分科为基础的专业设置,不容易确定究竟应该由哪个部门来培养这种“通才型”教师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也可能正是因为如此,才导致一些研究者认为,由于“综合实践活动”不是一个独立的专业,期待师范院校通过传统的“职前培养”方式解决课程实施的师资问题是不现实的。本文仅就高等师范院校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作一些探索,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为尽早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职前培养尽一份力量。(二)确立具体实施机构面临的难题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是一

15、种新型教师,对高师院校来说,培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师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分科培养的体制下,高师院校通过各个分门别类的教学单位(院或系)培养中小学所需的“对口”专业的教师。如果中小学有了新的专业教师需求(如信息技术课程教师),高师院校往往就新建相应的专业教学部门(如计算机系),或者通过原有的教学部门增设新的专业(如在物理系中增设计算机教育专业)进行培养。那么,培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的机构应该如何确立?是开设一个全新的培养机构,还是在现有专业教学部门中增设本专业?回答这些问题,应该综合考虑本专业的特点和办学成本与效益的核算,尤其是后者,它直接影响着学校和部门对这项工作的积极性。从成本核算的角

16、度来看,新设一个专门的教学部门成本显然是最高的。而且,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中小学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育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量也不可能很大,加上本专业学生的就业出路也不是很宽因此培养的规模不可能很大。所以,如果可能,应该尽可能通过现有教学部门增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育专业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然而,综合实践活动教育专业的性质又是非常特殊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育是一个“没有专业的专业”。它需要横跨文理两科多种门类的课程及其专业教师。对高师院校中众多建立在分科基础上的教学部门来说,这项工作无疑是一个“投人大、收益小”的“鸡肋”,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三)以教育院系相关专业为基础。开设综合实践活动专业。随着社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高师院校教育院系为中等师范学校培养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教师的主要任务逐渐成为了历史。为了适应这种巨变,绝大多数学校的教育院系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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