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马鞍山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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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学期共上六次课: 一( 9月11日):第一编 二(10月 9日):第二编 三(10月23日):第三编(交1、2次作业) 四(11月 6日) :第四编(期中考试、交调查报告) 五(11月20日):第五编(交3、4次作业) 六(12月11日):讲解作业、考前练兵,课程进度,1、今天要交1,2两次作业 2、下一次课要交小论文、期中考试答卷 (具体内容见电大网教学平台) 逾期不交,影响成绩,后果自负。,经济法概论实践调查报告要求 经济法概论实践调查报告要求社会调查:本课程社会调查应当在经济法概论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同步进行,在课程结束前12周的同时根据调查结果写出字数不少于1000的调查报告。选题范围:

2、 (1)从你的工作实践出发谈某个具体部门法(或法律原则)的实际运用 (例如:公司法、会计法、审计法;资本维持原则、三公开原则等) (2)从社会生活中的某一现象谈一具体法律原则的体现 (例如: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产品质量责任的承担,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等),第三编 市场运行法,第七章 合同法(重点) 第八章 证券法 第九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学习目标:掌握经济合同的基本原则、订立合同的程序及合同的主要内容,了解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的有关规定。 1、合同概述 5、合同的保全 2、合同的订立 6、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3、合同的效力 7、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4、合同的履行 8、违约责任,第七章

3、合同法,合同的保全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的效力,违约责任,合同的履行,合同的订立,包括:概念、分类、原则 一、合同的概念(P227)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与协议的区别(学习指导书p69) 合同核心=(主体+意思表示),第一节 合同概述,合同的法律特征: 1、主体:合同的主体是地位平等的两方以上的当事人。 2、协议:合同是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 3、目的: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4、性质: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p37 ),二、合同的主要分类 1、以法律、法规

4、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2、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3、按照法律、法规是否特别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 按照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5、按照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支付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等等。,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是贯穿于合同法的全部法律规范并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研究合同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活动准则。 这些基本原则是: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又称诚信原则; 、合法原则。,基本原则是强行

5、规定 1、当事人必须遵守 2、不得约定排除 3、相抵触的无效 4、无法律依据是可以原则来解决合同立法执法守法司法问题合同法第125条 案例,案例:1996年10月21日,某县轧钢厂和邻县煤炭运销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购买煤炭运销公司焦碳10车,每吨的价格为800元。1996年11月上旬,当地的焦炭价格开始上涨到每吨900元。煤炭运销公司的经理不愿意再如数供货,就于1996年11月25日通知轧钢厂:因货源紧张,希望协商减少供货数量。轧钢厂不同意,要求如数供货。11月28日,煤炭运销公司经理安排3辆“金马”货车,装了3车焦炭(每车2吨)送到轧钢厂。轧钢厂提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购买10车焦碳,虽然没有

6、明确提出用什么车,但根据本地的交易习惯应该以“解放牌”大卡车为计算标准,每车装货5吨,共计50吨,而不应该以“金马”货车为计算标准。 问如何解决争议?,答 (第一部分,法理分析 )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当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法律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明确或者不完全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违反了由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义务,那么可以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约。,(第二部分,分析案情 ) 在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作为计算标准的车的具体型号,但根据当地的交易习惯,运送焦碳时都以“解放牌”大卡车作为计算单位。11月28日煤炭运销公司用“金马”货车送货,显然

7、是想减少供货数量, (第三部分,结论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煤炭运销公司的行为已经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构成了违约,其应依法向轧钢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概述、过程(要约承诺)、内容 一、合同订立概述 1、概念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协议的过程。 合同的订立 成立 生效,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案例,案例: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

8、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企业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 (1)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 (2)为什么?,答题要点: (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2)依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于不要式合同,不采取书面形式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依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时起生效。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

9、间的买卖合同属于生效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理应按照合同法合同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则,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二、合同的订立过程(P233)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从四个方面掌握要约和承诺: 1、定义和构成 2、效力 3、撤回和撤销 4、消灭,合同成立,合同不成立,(一)要约: 1、定义和构成: 是(要约人)希望和他人(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主体+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构成) : 从主体上看 1)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2 ) 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例外:悬赏公告(xp93第5题),从意思表示上来看 3 )目的:须

10、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 4 )内容:须内容具体确定。 注意:与要约邀请的区别(xp71)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5 )后果: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不得反悔),案例,2、效力(到达后) (1)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存续期间:也即在此期间内承诺有效 A 对话方式, 当场承诺 B 非对话方式, 合理期限 c 明确约定, 依规定 (3)效力内容(对双方的拘束力) A对要约人:不得变更撤回 B对受要约人; 选择 承诺 生效,3、撤回和撤销 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 撤回:生效前(要约到达之前或同时) 撤销:生效期间(承诺发出之前),但(p235

11、) (规定承诺期限、明确不撤销、承诺人已做准备) 案例,案例1:仁达电器商店得知弦山商场新进了一批VCD机,立即派业务员王某前去联系购买。弦山商场提出有货100台,每台售价500元,如果购买,一周之日来车提货。王某表示价格太高,得回去和领导商量一下,若一周之内不来提货,VCD机可以另卖他人。第三天另一个体电器商来弦山商场买VCD机,并出价每台550元,货全要。弦山商场于是将100台VCD全部售出。第五天仁达商店来车提货,弦山商场已无货可付。 试问:弦山商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分析: 弦山商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它违反了有关要约的规定。本案中,弦山商场“有货100台,每台售价500

12、元,”是向仁达电器商店发出的要约,“一周之内提货”是要约的有效期限。因此,在此期限内,弦山商场不得撤销或变更要约的内容,否则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4、要约失效: 1)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2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3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反要约),受要约人,要约 撤回 到达 撤销 选择:沉默 拒绝 反要约 承诺,(二)承诺 1、定义和构成: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主体+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从主体上来看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从意思表示上来看 3,承诺的内容必须

13、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在期限后作承诺为新要约。,案例: 甲厂向乙单位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话机,每台单价90元。如果贵单位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单位回函:“我部门愿向贵厂订购W型电话机500台,每台单价85元。”2个月后,乙单位收到甲厂发来的500台电话机,但每台价格仍为90元,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单位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 试分析: (1)乙单位是否违约? (2)为什么?,答题要点: (1)乙单位不违约。 (2)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本

14、案中,乙单位的回函对甲厂电话机的报价提出异议,属于实质性变更。乙单位的回函不是承诺,而是一个新要约,一个附条件的新要约。该合同没有成立,乙单位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3、承诺撤回 承诺也可以撤回 ,撤回承诺通知必须先或同时到达要约人。 承诺一经到达,合同成立生效,承诺人不可撤销,只可协商解除。,案例:xp93 第3题 说明合同的成立过程。,案例:某果品公司向新疆某农场发出传真:“因我市市场西瓜脱销,贵方如有充足货源,我公司欲购十个冷冻火车皮。望能及时回电协商相关事宜。”农场因西瓜丰收,正愁没有销路,接到传真后,立即组织十个车皮西瓜发给果品公司,并随

15、即回电:“十个车皮的货已发出,请注意查收。”在果品公司传真到达农场前,外地西瓜大量涌入价格下跌,所以果品公司接到农场传真后,立即复电:“因市场发生变化,贵方发来的货,我公司不能接收,望能通知承运方立即停发。” 为此,果品公司拒收,农场指责果品公司违约,并向法院起诉。 试分析:(1)本案的纠纷是因谁的原因导致?(2)为什么?(3)此案应如何处理?,答题要点: (1)此案的纠纷是因农场的原因而导致。 (2)(此案双方发生纠纷的原因是农场没有理解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 首先:论述要约与承诺的定义 其次,分析本案 果品公司给农场的传真是询问农场是否有货源,虽然该公司在给农场的传真中提出了具体数量和品种,但同时希望农场回电通报情况。因此,果品公司的传真是要约邀请。,农场没有按果品公司的传真要求通报情况,在直接向果品公司发货后,因没有要约而不具有承诺的性质,相反倒具有要约的性质。 在此情况下如果果品公司接收这批货,这一行为就具有承诺性质,合同就成立。 最后,结论 但由于果品公司拒绝接收货物,故此买卖没有承诺,合同不成立。 (3)基于上述原因,法院判决农场败诉,果品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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