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 文件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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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企业所得税法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主讲人 黄德汉 E-mail:,A、税收规范与会计规范的总体差异分析 1、相关规范制定的程序与部门不同; 2、相关规范的制定目的不同; 如会计准则制定的目的: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税法及相关规定制定的目的: 征税、保证税收资源不流失、税基不被侵蚀;也是宏观经济及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重要调节工具; 3、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对税收规范的影响程度高于会计规范;,

2、4、 税收规范的预见性、可操作性、透明度、系统性及严谨性低于会计规范;(相关案例) 5、会计规范在应用过程中受人为因素影响的程度低于税收规范;(某市国税局为减少零申报率的举措)(某市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特别解释),6、税收规范调整的利益关系比会计规范调整的利益关系更为复杂与直接; 7、税收规范对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影响一般比会计规范对投资决策的影响更大和更为直接;,8、会计规范要求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强调以最恰当方式或方法反映交易实质(或商业实质)而税法规范要求在处理税收相关事项时更强调有效扣税凭证(如各种发票)及涉税证据而弱化了交易实质;,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 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

3、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9、会计规范要求在具体处理相关的会计事项时更倾向于遵守或依赖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或管理规定,税法规范要求在具体处理相关税务事项时需遵守更多的法律程序或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购发票、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减、临时税务登记、增值税发票的扫描认证、抄税、发票复函,建筑

4、施工企业异地施工的涉税处理等),B、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特点: 关键词: 国际先进的税收管理理念 和谐国际税收关系的建立 关联交易的监管 实际发生的原则 法人所得税制 两税合一 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C、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关注本纳税年度已发生成本费用、支出的发票问题; 2、本年度应确认的收入、收益问题; 3、应计提、应摊销的成本费用问题; 4、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差异的备查记录问题; 5、会计人员及企业发生的相关变动会计及相关资料移交的完整问题; 6、相关税务审批或备案手续的办理,D、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有关要求 1、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

5、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2、实行查账征收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3、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审批的税前扣除、投资抵免、减免

6、税等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4、纳税人(包括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及成员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二)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事业单位为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内容) (三)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5、纳税人在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如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中介机构应当出具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

7、报告; 纳税人应当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税收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6、纳税人在规定的年度纳税申报期内,发现纳税申报有误的,可在年度纳税申报期内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纳税人补缴税款确因特殊困难需延期缴纳的,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E、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主要纳税调整事项 *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涉及的事项 *不合法支出涉及的事项 *会计处理的期限与税收处理的期限

8、不一致涉及的事项 *不合法票据列支或发票事项处理不当涉及的事项 *弥补亏损涉及的事项 *营业收入、成本确认涉及的事项 *会计差错、变更涉及的事项 *债务长期桂账涉及的事项 *因税收审批或备案涉及的事项,*因退货或冲减营业收入涉及的事项 *税收对某些行业按预计利润预征所得税涉及的事项 *因资产的各项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等涉及的事项 *各种视同销售行为涉及的事项 *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涉及的事项 *因股权投资、债务重组、资产评估涉及的事项 *不征收收入、减税、免税收入、税收优惠涉及的事项 *税务机关征管不当涉及的事项 *因境外所得抵免涉及的事项,F、主要内容说明 一)关于纳税人 分为“居民企业”和“非

9、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居民企业负企业所得税的无限纳税义务),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注意:不包括依照外国法律法规在境外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境外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可能会成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我国非居民企业纳税人(比如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也可能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取得收入),也可能会成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我国居民企业纳税人(比如其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10、的机构。 注:该机构不以是否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为判定标准,注意理解: 对企业有实质性 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特别关注企业在利用资源 和取得收入方面往往和其经营活动的管理中心联系密切。在其它客观标准无法适用时,通常可采取“最密切联系地”标准,也符合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企业实行全面的 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对企业的整体或者主要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实际管理控制,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负总体责任的管理控制机构,才符合实际管理机构标准,管理和控制的内容是 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 强调控制的内容是:具体的日常营运 管理与控制、不是战略决策的管理与控制。 (注意总部经济及红筹股的问题),判定“实际管

11、理机构”还应考虑: 合同的签订、贸易的运作方式与地点,关健管理人员的习惯办公地点,经营决策会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业务的洽谈地点等。,非居民企业, 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 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对企业所得税负有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

12、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主要问题: 1)同时选择居民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 纳税地点的确定采用注册登记地与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相结合的方式; 确定以法人组织为纳税人的标准所得税实行法人(公司)税制。,见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条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的

13、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的假设: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但会计主体不限于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及其分支机构,还可能包括企业内部的某一部分,会计主体的确定主要视各方面管理及信息提供的需要而定。,总体而言、企业所得税法确认的纳税人的范围小于企业会计准则所确认会计主体的范围,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等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所规范的纳税人,某一公司的分支机构也可能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2)关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实施条例中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14、,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或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负担或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所在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注意“机构、场所”的判定 实施条例中的“机构、场所”,

15、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和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注意视同设立 机构、场所的情况),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

16、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比如:核定征收的相关规定 相关链接:国家税务总局的问题回复,问题内容: 目前,一部分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每月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缴纳所得税,同时汇算清缴办法规定,对于实行查帐征收和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年底应汇算清缴.既然是核定征收,为何还要汇算,如何汇算?,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的规定: 第十三条 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按下列规定申报纳税: (一)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确定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第十四条 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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