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秀班级优秀个人的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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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 “优秀部长”、“优秀部员”、 “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优良班风、学风的形成,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经正式注册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专科学生或者学院、专业建制下的教学班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学校对各项奖励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评审结果经过公示,接受师生监督。第二章 评选条件第四条 优秀部长评选条件:(一)、等级评定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以学期为单位打分: 总分为95以

2、上者,评定等级为“优”; 总分为8195者,评定等级为“良”; 总分为6580者,评定等级为“中”; 总分为64分以下者,评定等级为“差”;(二)、考核及奖惩: 奖项: 1、所开展活动声势大,效果好,给所在部的部长和副部长分别加分3分和2分,受到校级表彰各加5分。 2、开展活动中表现突出班级或个人,给班级或个人积分加1-5分。 3、为班级或系、校做出贡献者,加1-7分 4、评分为优的,进行系级表扬并奖励 5、被评为“优秀”的学生会干部有资格按推选程序向组织推荐;若该干部是在班级内被推举的,则必须等级评定中达到“良好”等级;对于非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普通学生,若对集体有突出表现时,团委学生会有责任向

3、上如实反映。 6、优秀班级、红旗团支部评选过程中,团委学生会如实向各辅导员反映评分为优良的班的情况。 7、在成绩达到相应标准的情况下,团委学生会成员等级积分要达到“良好”;非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普通学生,在单项素质奖、奖学金的评选过程中,若对集体有突出表现时,团委学生会有责任向上如实反映。 8、其他评优评先事宜按等级先后优先考虑。被评为优的团委学生会干部,将对其进行系级奖励。 惩项: 1、例会不参加者扣3分、迟到者扣1分、未作好会议记录者扣0.5分;整个学期积累有3次不参加例会者,取消考核资格,开除团委学生会。 2、所开展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2分,非上课性请假扣1分。迟到、早退者扣0.5分。对于活动

4、无故不参加,团委学生会干部达到4次的,部员达到6次的,取消考核次格,开除团委学生会。 3、无故未参加值班者一次扣该部正、副部长0.5分,达到4次的,取消考核资格,开除团委学生会;值班不打扫卫生、不清点凳子的部门,一次扣该部正、副部长0.5分。 4、团委学生会召开全体会议要求班级干部参加时,非上课性不参加者扣班级积分3分、迟到者班级积分扣1分、未作好会议记录者班级积分扣0.5分;迟到、早退者扣0.5分。 5、根据工作计划,任务未完成者,由主观原因造成的扣1-5分,由客观原因造成的酌情扣分; 6、团委学生会成员评分为64分以下的,开除团委学生会 7、对于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可随时取消评定,或开除

5、团委学生会。 注:对于扣分达到五分时,我们将进行一次警告,累计两次警告,我们将进行一次严重警告,累计两次严重警告,我们将开除团委学生会优秀部长的评选参照(二)中的得分情况,得分前5名有机会参评。对其他部分的活动给予关心,支持和帮助的优先。优秀部长人数不得超过5个。第五条 优秀部员的评选1、由部长根据部员在部内的表现进行推荐.2、部门例会和全体会议不得无故请假,有请假一次或者迟到三次者无权参评。3、对各活动要有很高的参与热情,不得无故不到场。4、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的完成情况必须非常好。5、在学生会活动中表现优秀者优先。6、总人数不得超过10个。第六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政治

6、风气浓。全班同学积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关心政治,关心时事,关心改革,维护团结和谐的局面。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2、班风学风好。全班同学努力刻苦、勤奋学习。班集体具有“勤奋、严谨、求实、进取”的良好风气,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全班同学本学年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3、班级德育成绩良好。班级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的各项活动、社会实践,并确有较突出的事迹或取得良好的效果,班级有25%的同学学年德育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标准。 4、讲文明、讲卫生、讲礼貌、尊敬师长,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全班同学都能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宿舍卫生和

7、教室卫生,各宿舍遵守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制度,在校、院宿舍卫生评比中成绩良好,班级成员无重大违纪通报。 5、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内班内没有受到记过(包括记过)以上处分者。 二、量化考核评比细则 1、人文与法律学院优秀班级评选办法实行量化考核评比。班级量化考核总分=该学年班级学生德育量化考核的平均分+该学年班级学生学习成绩的平均分+各项活动及其他奖励分。 (1)院里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的活动,凡取得名次及优秀组织奖、精神文明奖的班级,一次活动加奖励分5分。 (2)班级组织的“三下乡”、无偿献血、学雷峰、志愿者等有意义的实践活动并及时向团委汇报的班级一次活动加奖励分为5分。

8、 (3)学年德育量化考核成绩达到优秀的学生,每名学生给所在班级量化考核总分加0.5分。 (4)学年德育量化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每名学生给所在班级量化考核总分减0.5分。 (5)班级为学校及学院做出重大贡献或有突出事迹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分,但不能高于10分。 (6)在学校或学院重大活动中班级表现很差,影响到学院荣誉或活动进程的班级,其班级量化考核总分减5分。第三章 评选程序和奖励第七条 “优秀部长”、“优秀部员”、“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与奖学金等评定同时进行,由学生处负责,各班级组织实施。第八条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班委会提出申请,并向学院组织部提交工作总结,学院组织初评。第九条 “优秀部长”、“优秀部员”、“先进班集体”的初评结果在院内公示后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在校内公示后报主管领导批准。第十条 “优秀部长”、“优秀部员”、“先进班集体”评审结束后,由学院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或荣誉证书。凡被评为以上者,均填写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档案由组织部负责管理,委托办公室存放。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取阅档案。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二一二年九月一日起实施。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河北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律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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