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旁听报告心得体会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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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时间:2012年12月案件名称:工龄折算和出资基本案情: 牛先生与杨女士同居期间杨女士单位进行公有住房改革,杨女士于是购买了小南庄的房屋一套,在购房时折算了牛先生的工龄。后两人分手,牛先生认为该房屋在购买时折算了他的工龄,等于其对该房屋进行了出资,故以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为案由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平均分割该房屋。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牛先生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查明,杨女士在与牛先生同居13年,这期间,杨女士与其单位签订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协议书,并使用虚假身份关系在购房时使用了牛先生的工龄,从而以四万五千元购买了小南庄房屋。根据该房屋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房价计算表显示,

2、该房屋若未使用牛先生工龄,杨女士应交纳房款为六万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职工在购买本单位优惠住房时计算双方工龄,是国家对于职工在购房时的一种政策性补贴,而非财产或财产权益。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杨女士购买房屋时与牛先生并非夫妻关系,其使用虚假身份关系在购房时使用了牛先生的工龄,此种作法不妥,杨女士应向本单位补交计算牛先生工龄部分的优惠款。而此问题则系杨女士与本单位之间的关系,与牛先生无关。因此牛先生不能以使用其工龄为由主张对房屋的所有权。牛先生未提交其他证据证明其与杨女士共同出资购买了小南庄房屋,故牛先生要求分割房屋于法无据。法院判决驳回牛先生全部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尚未上诉。个人感想: 这

3、次有机会到法院旁听审判,可以说这是我们很多同学对庭审程序有了深切体会。我认为,这次旁听无论就哪一方面而言,我们都是受益者。 这次法院旁听虽然只是整个案件中的一个小部分,但是却也让我感觉到了法律了严明。我们一行人都是第一次来到法院这样神圣的地方,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一进入法院便被它的威严给吓住了,而我们也感受到了自己在法律面前的渺小。 我们都对法律知道的少之又少,而我们以前的学习也只是从书本上得来,有句话讲,“纸上得来终觉浅”,而我们这次的旁听也让我们更好的接触了法律,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让我们了解了法律的威严。 比如说这次的案件,不管原告与被告孰是孰非,如果没有法律,那么这个案件的赔付可以需要更多的时间去理清楚,再或者是否能够真的解决清楚也是一个问题。所以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做为一个公民,我们有权力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不让自己受到侵害。但是做为一个公民我们也必须做到守法,只有做好守法,我们才有权力去谈及用法律保护自己。 我们都知法律对每个人都公平的,我们都有去接受法律保护的权力,但是我们也有义务去听众法律,知道我们可以去做什么,不可以去做什么,我想这就是这次法院旁听带给我的最大的收获吧,我也可以说这次法院旁听可能会影响到我的一生。 姓名:陈璐 学号:12580034班级:12级舞蹈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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