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

上传人:tia****nde 文档编号:69340511 上传时间:2019-01-13 格式:PPT 页数:51 大小:407.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_第4页
第4页 / 共51页
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_第5页
第5页 / 共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5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保 险 学 第十五章 保险市场结构与运作,2,本章教学目的,让学生了解保险市场的概念、构成要素、特征、保险市场的模式、保险市场机制和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明确保险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含义、弹性及各自影响因素,以及保险市场的供求平衡。,3,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一、保险市场的概念 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或是保险商品供给与需求关系的总和。它既可以指固定的交易场所,如保险交易所,也可以是所有实现保险商品让渡的交换关系的总和。 保险市场的交易对象是保险人为消费者提供的保险保障,即各类保险商品。 二、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 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如下:首先是为保险交易活动提供各类保险商品的卖方或供给方

2、;其次是实现交易活动的各类保险商品的买方或需求方;再次就是具体的交易对象各类保险商品。后来,保险中介方也渐渐成为构成保险市场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4,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二、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 (一)保险市场的主体 1.保险商品供给方 保险商品的供给方是指在保险市场上,提供各类保险商品,承担、分散和转移他人风险的各类保险人。他们以各类保险组织形式出现在保险市场上,如国有形式、私营形式、合营形式、合作形式等。 2.保险商品的需求方 保险商品的需求方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等条件下,为寻求风险保障而对保险商品具有购买意愿和购买力的消费者的集合。保险商品的需求方就是保险营销学所界定的“保险市场”即

3、“需求市场”,它由有保险需求的消费者、为满足保险需求的缴费能力和投保意愿三个主要因素构成。,5,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二、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 (一)保险市场的主体 3.保险市场中介方 保险市场中介方既包括活动于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充当保险供需双方的媒介,把保险人和投保人联系起来并建立保险合同关系的人包括保险代理和保险经纪人;也包括独立于保险人与投保人之外,以第三者身份处理保险合同当事人委托办理的有关保险业务的公证、鉴定、理算、精算等事项的人,如保险公证人(行)或保险公估人(行)、保险律师、保险理算师、保险精算师、保险验船师等。,6,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二、保险市场的构成要素 (二)保险市场的

4、客体 保险市场的客体是指保险市场上供求双方具体交易的对象,这个交易对象就是保险商品。保险商品是一种特殊形态的商品。 首先,这种商品是一种无形商品。 其次,这种商品是一种“非渴求商品”。 再次,保险商品具有灾难的联想性。 三、保险市场的特征 (一)保险市场是直接的风险市场 (二)保险市场是非即时清结市场 (三)保险市场是特殊的“期货”交易市场,7,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四、保险市场的模式 (一)完全竞争模式 完全竞争型保险市场,是指一个保险市场上有数量众多的保险公司,任何公司都可以自由进出市场。任何一个保险人都不能够单独左右市场价格,而由保险市场自发地调节保险商品价格。在这种市场模式中,保险资本

5、可以自由流动,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充分发挥作用。国家保险管理机构对保险企业管理相对宽松,保险行业公会在市场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般认为完全竞争是一种理想的保险市场模式,它能最充分、最适度、最有效地利用保险资源。因而,保险业发展较早的西方发达国家多为这一类型。,8,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四、保险市场的模式 (二)完全垄断模式 完全垄断型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市场完全由一家保险公司所操纵,这家公司的性质既可是国营的,也可是私营的。在完全垄断的保险市场上,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受到极大的限制,市场上没有竞争,没有可替代产品,没有可供选择的保险人。因而,这家保险公司可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利润。 完

6、全垄断模式还有两种变通形式:一种是专业型完全垄断模式;另一种是地区型完全垄断模式。,9,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四、保险市场的模式 (三)垄断竞争模式 垄断竞争模式下的保险市场,大小保险公司并存,少数大保险公司在市场上取得垄断地位。竞争的特点表现为:同业竞争在大垄断公司之间、垄断公司与非垄断公司之间、非垄断公司彼此之间激烈展开。 (四)寡头垄断模式 寡头垄断型保险市场,是指在一个保险市场上,只存在少数相互竞争的保险公司。 在这种模式的市场中,保险业经营依然以市场为基础,但保险市场具有较高的垄断程度,保险市场上的竞争是国内保险垄断企业之间的竞争,形成相对封闭的国内保险市场。,10,附录:我国保险市

7、场模式特点,利用市场集中度来说明 市场集中度,顾名思义即市场中主要品牌的集中程度,一般指:在一定区域,行业内排名前几位的品牌其销量累加所占总量的比例。 业内人士和研究专家通常以CR4(即行业内前四位品牌市场份额之和)或CR8两项数据来计算市场集中度的高低。市场集中度反映出行业内垄断及竞争状况,是分析竞争行业环境和发展阶段一项重要指标。,11,CR460%即可视为高市场集中度行业,30%CR460%为中市场集中度行业,CR430%为低市场集中度行业。 一般而言,高市场集中度意味着行业已进入成熟期并处于寡头垄断阶段,业内市场机会已经很少; 中市场集中度意味着行业在发展变化,业内竞争激烈,品牌处于从

8、分散到集中的途中,行业正处于垄断竞争阶段,此时对强势品牌是一次机会,对普通品牌而言,则可能是威胁; 在低市场集中度行业中,大中小各类企业面临的机会相对较多,但环境比较错综复杂,难以下竞争是否激烈,行业是否成熟等看似简单的判断。,12,鉴于中国保险业的实际情况,这里用CR4。 下面选取了2001年2006年的保险业保险费收入数据,考虑到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区别,分别对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进行分析。 其中,财产保险公司有37家,人寿保险公司有42家,所有保险公司有96家,13,2001年:财产保险市场 总保险费收入:688.24亿元 人保公司:508.65亿元,占比73.91% 太平洋产险:85.5

9、8亿元,占比12.43% 平安产险:66.8亿元,占比9.71% 华泰产险:6.35亿元,占比0.92% CR4=96.97% 2001年寿险市场 总保险费收入:1424.04亿元 中国人寿:812.37亿元,占比57.05% 平安人寿:400.56亿元,占比28.13% 太保人寿:143.47亿元,占比10.07% 新华人寿:23.22亿元,占比1.63% CR4=96.88%,14,2002年:财产保险市场 总保险费收入:779.51亿元 人保公司:549.41亿元,占比70.94% 太平洋产险:102.15亿元,占比13.19% 平安产险:82.26亿元,占比10.62% 华泰产险:7.

10、59亿元,占比0.98% CR4=95.77% 2002年寿险市场 总保险费收入:2274.64亿元 中国人寿:1287.18亿元,占比56.59% 平安人寿:535.39亿元,占比23.54% 太保人寿:249.03亿元,占比10.95% 新华人寿:79.83亿元,占比3.51% CR4=94.59%,15,2003年:财产保险市场 总保险费收入:864.90亿元 人保公司:580.74亿元,占比67.15% 太平洋产险:106.34亿元,占比12.30% 平安产险:84.18亿元,占比9.73% 天安产险:20.97亿元,占比2.42% CR4=91.60% 2003年寿险市场 总保险费收

11、入:3010.99亿元 中国人寿:1617.06亿元,占比53.67% 平安人寿:589.59亿元,占比19.58% 太保人寿:376.74亿元,占比12.51% 新华人寿:171.85亿元,占比5.71% CR4=91.47%,16,2004年:财产保险市场 总保险费收入:1111.82亿元 人保公司:651.40亿元,占比58.59% 太平洋产险:124.30亿元,占比11.18% 平安产险:107.50亿元,占比9.67% 中华联合:64.89亿元,占比5.84% CR4=85.22% 2004年寿险市场 总保险费收入:3228.20亿元 中国人寿:1761.80亿元,占比55.17%

12、平安人寿:548.77亿元,占比17.18% 太保人寿:344.90亿元,占比10.80% 新华人寿:187.48亿元,占比5.87% CR4=89.02%,17,2005年:财产保险市场 总保险费收入:1283.50亿元 人保公司:658.98亿元,占比51.34% 太平洋产险:146.48亿元,占比11.41% 平安产险:126.76亿元,占比9.98% 中华联合:105.40亿元,占比8.22% CR4=80.95% 2005年寿险市场 总保险费收入:3644.90亿元 中国人寿:1609.49亿元,占比44.16% 平安人寿:588.49亿元,占比16.15% 太保人寿:362.01亿

13、元,占比9.93% 新华人寿:210.78亿元,占比5.78% CR4=76.02%,18,2006年:财产保险市场 总保险费收入:1580.36亿元 人保公司:712.99亿元,占比45.12% 太平洋产险:181.23亿元,占比11.47% 平安产险:168.63亿元,占比10.67% 中华联合:150.57亿元,占比9.53% CR4=76.79% 2006年寿险市场 总保险费收入:4061.09亿元 中国人寿:1838.40亿元,占比45.27% 平安人寿:689.89亿元,占比16.99% 太保人寿:378.38亿元,占比9.32% 新华人寿:266.57亿元,占比6.56% CR4

14、=78.12%,19,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保险行业具有极高的集中度。根据上述理论关于各种市场的特点,我国保险市场的CR460%即可视为高市场集中度行业,处于寡头垄断阶段。 同时,鉴于中国人寿和人保财险在各年所占的绝对比例,所以也有人说我国的保险市场属于“主导厂商”型。 我国目前的这种紧密寡头市场结构却并非来自有效的市场竞争,而是由于历史上政府的特殊扶植所致,因此,具有其特殊性。,20,同时,从上述数据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无论是总体还是产险还是寿险市场,市场集中度正在逐年下降,这也是近几年保险业不断深化改革的结果,但是,也仍然处于很高的水平。 因此,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对保险市场的改革与规范,以创

15、造一个利于竞争和提高效率的市场环境。,21,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五、保险市场机制 (一)市场机制及其内容 所谓市场机制是指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三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价值规律在流通领域中要求等价交换,即要求价格与价值相一致。价值规律在流通领域中的运动,表现为价格的运动。供求规律表现为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供给总是追随着需求。从长期发展趋势看,供给量与需求量是相等的。竞争包括供者之间的竞争、求者之间的竞争以及供求之间的竞争。在竞争过程中,优胜劣败。竞争的结果,使供给和需求、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总是在互相脱离、又互相一致的两种状态之间运动。 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

16、律之间的关系直接表现为价格与供求之间的关系。,22,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五、保险市场机制 (二)保险市场机制及其特殊作用 保险市场机制是指将市场机制一般引用于保险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及竞争规律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1.价值规律在保险市场上的作用。价值规律对于保险费率的自发调节只能限于凝结在费率中的附加费率部分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于保险商品的价值形成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只能通过要求保险企业改进经营技术,提高服务效率,来降低附加费率成本。 2.供求规律在保险市场上的作用。保险市场上保险费率的形成,一方面取决于风险发生的频率,另一方面取决于保险商品的供求情况。保险市场的保险费率不是完全由市场的供求情况决定,相反,要由专门的精算技术予以确立。,23,第一节 保险市场概述,五、保险市场机制 (二)保险市场机制及其特殊作用 3.竞争规律在保险市场上的作用 在保险市场上,由于交易的对象与风险直接相关联,使得保险商品的费率的形成并不完全取决于供求力量的对比,相反,风险发生的频率即保额损失率等才是决定费率的主要因素,供求仅仅是费率形成的一个次要因素。因此,一般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