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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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考题一、 名词解释甲骨四堂甲骨四堂是指中国近代四位著名地研究甲骨文的学者:郭沫若(字鼎堂) 、董作宾 (字彦堂) 、罗振玉(号雪堂)和王国维(号观堂) 。著名学者陈子展教授在评价早期 的甲骨学家的时候写下“甲骨四堂,郭董罗王”的名句,这一概括已为学界所广泛接受。罗振玉(18661940) ,字叔蕴、叔言,号雪堂、贞松老人,江苏淮安人。对甲骨收集、保藏、著录、出土地考订和文字考释贡献至大。王国维(1877 年1927 年)字静安,号观堂,浙江海宁人。甲骨著录、文字考释突出贡献,尤其是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 续考论文,开创甲骨学进入“史料时期”。与罗被后学称为“罗王之学”。董作宾(1895196

2、3) , 甲骨学家、古史学家、 “甲骨四堂” 之一。河南省南阳人。原名作仁,字彦堂,号平庐。 郭沫若(18921978)字鼎堂,是中董作宾(18951963) , 甲骨学家、古史学家、 “甲骨四堂”之一。河南省南阳人。原名作仁,字彦堂,号平庐。 国现代具影響力的诗人、历史学家、古文字学家、考古学家、剧作家、社会活动家,甲骨学方面异军突起,为四堂之一。唐晓兰曾评价他们的殷墟卜辞研究“自雪堂导夫先路,观堂继以考史,彦堂区其时代,鼎 堂发其辞例,固已极一时之盛。卜辞是 指 中 国 商 周 时 期 刻 在 龟 甲 兽 骨 上 记 录 占 卜 的 文 字 。 目前发现商代甲骨文以河南安阳殷墟最多,属于商

3、代后期遗物,其中绝大多数书占卜记录,称甲骨卜辞。因出于殷墟,又称殷墟文字、殷墟书契、殷墟甲骨文等。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开始发现,次年得到学者鉴定,迄今出土约有十万片。二十九年,刘鹗编辑出版第一部著录铁云藏龟 ,其后研究日益发展,形成一门学科即甲骨学。甲骨文内容涉及天文、历法、气象、动植物、农事、方国、地名、征伐、祭祀、人物活动、商王世系和占凶梦幻等。目前已发现单字有五千余个,考释过的约两千个,文字结构已由独体趋向合体,晚期形声字增多。是中国早已有系统的古文字。西周时期的甲骨文,在山西洪赵坊堆、陕西长安丰镐、岐山凤雏、扶风齐家和强家、河北邢台南小汪、北京昌平白浮、房山琉璃河和镇江营九个地点

4、都有发现。周公制礼作乐周礼 周礼相传由周公制定,其实是周公对夏商以来的礼乐进行增删、修改。周礼是等级社会的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和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种种规则、典礼仪式和表示身分的舆服旌旗、宫室器用的规定等等。所谓周礼,是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教条西周的礼乐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相传由周公制定。周公所制定的礼,是维护统治者等级制度的政治准则、道德规范和各项典章制度的总称,后来发展为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教条。乐则是配合各贵族进行礼仪活动而制作的舞乐。舞乐的规模,必须同享受的级别保持一致。西周的礼乐,也体现了当时的时代文明。井田制井田制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商时有文字记载,西周时盛行。那时,道路和

5、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开始实行于商朝,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井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周王,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但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和自由买卖,还要交纳一定的贡赋。从生产方式上,奴隶主贵族强迫奴隶集体耕种,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井田制瓦解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井田制这种生产方式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出现了私田。春秋后期,鲁国实行初税亩,承认

6、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随之而来的是新的剥削方式的出现。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方式的出现,导致了井田制的崩溃工商食官工商食官制度西周官营手工业制度。指当时的手工业者和商贾都是官府管的奴仆,他们必须按照官府的规定和要求从事生产和贸易。在这种制度下,周王室和诸侯都有官府管理的各种手工业作坊,属司空管辖。这些手工业作坊的各类生产者称为百工,他们既是具有一定技艺水平的工匠,又是从事手工业生产的管理者。 弭兵运动:春 秋 中 期 , 中 原 地 区 形 成 晋 、 楚 争 霸 的 局 面 , 由 於 两 个 长 期 对 抗 , 兵 连 祸 结 , 一 些 小国 及 人 民 饱 经 战 乱 , 尤 其 是

7、 郑 、 宋 两 国 , 常 常 是 争 夺 的 目 标 , 受 害 最 严 重 。 因 此 , 在人 民 及 中 、 小 国 家 反 对 战 争 , 使 争 霸 战 争 失 去 了 社 会 支 持 ; 再 加 上 诸 侯 国 内 部 卿 、 大夫 的 权 力 斗 争 , 使 得 国 君 无 力 对 外 扩 张 , 在 此 情 势 之 下 , 西 元 前 年 , 宋 国 大 夫 首 先 倡 导 和 平 , 发 起 和 主 持 了 以 “弭 兵 ”为 口 号 的 和 平 运 动 , 谋 求 晋 、 楚 和 好 , 订盟 互 不 侵 犯 , 可 惜 为 时 三 年 , 因 楚 国 背 约 而 结

8、束 。春秋春秋是古代中国的儒家典籍,被列为“五经”之一。 春秋是鲁国的编年史,据传是由孔子修订的。书中用于记事的语言极为简练,然而几乎每个句子都暗含褒贬之意,被后人称为“春秋笔法” 。由于春秋的记事过于简略,因而后来出现了很多对春秋所记载的历史进行详细记录的“传” ,较为有名的是被称为“ 春秋三传 ”的左传 、 公羊传和谷梁传 。春秋中国时代名,即春秋时代(公元前 770公元前 476 年中国各诸侯国争霸的时代) 。今多以 周平王 东迁至 韩 、 赵 、 魏 三家分 晋 (公元前 770 年前 476 年)共二百九十五年,为 春秋 时代。春秋笔法:原指春秋作者以“一字寓褒贬,别善恶”来表明尊王

9、攘夷,正名定分的思想倾向的写作方法。春秋笔法言简意赅,委婉含蓄,用于准确,浅显平实,表现出修辞学的发展,对后世的散文写作产生了很大影响,后来,人们把文笔含蓄蕴藉,带有所谓“微言大义”并暗寓褒贬的文字,也称为春秋笔法。六艺六艺(名词解释):诗、书、礼、乐、易、春秋等六部先秦时的著作,在庄子一书中被称为“六经”,这六部经典经过孔子删订,成为向弟子讲授的教材,因此也称为“六艺”。是西周官学的基本教育内容,即礼、乐、射、御、书、数,有“大艺”、 “小艺”之分,书、数是小艺,主要是小学课程,礼、乐、射、御,作为大艺,是大学的课程。汉代以后也把经孔子整理并作为教材的诗 、 书 、 礼 、 易 、 乐 、

10、春秋称为“六艺”。九流十家九流十家是先秦至汉初学术思想派别的总称。西汉学者刘歆作 七略 ,其中诸子略将先秦和汉初诸子学派分为十家,即: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家,并分别指出其学术渊源及主要特点。十家中小说家属于艺文,除去不算,称为九流稷下学宫齐桓公所立齐国的高等学府,在齐国都城临淄的稷门,也称稷下之学,又称稷下学宫。齐威王和齐宣王时儒、法、道、阴阳等各家各派在此论学授徒,当时的著名学者有孟子、荀子、邹衍、慎到、接子、环渊、鲁仲连据说,齐王对这些“不治而议论”的学者隆礼有加,曾授予 76 人以上大夫的官爵,各派弟子有数千人,最多时达数万。是战国中后期全中国最大的学术活动中心,

11、对当世及以后的学术文化产生过巨大影响。田齐所创设的学宫,是同中国封建社会同时出现的,是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唯一的官办高等学府。它建立不久,当时的文化和教育中心也由鲁国转移到齐国,稷下学宫遂成为百家争鸣的园地。它是齐国文化和教育的标本,不仅闻名于当世,促进了当时文化教育的发展,为先秦教育史和思想史揭开了新的一页,而且对整个古代文化和教育也具有深远的影响。(还可以适当补充稷下学宫的性质、特点等,使其更加完善)稷下学宫:稷下学宫是战国时期齐国的一所著名学府,因其建于齐国都城临淄的稷门之下而得名。稷下学宫虽然是齐国官办,但它实际上又是由许多私学组成的。稷下学宫综合发展了春秋以来私学的长处。如不治而议论

12、、自由辩论、学无常师等。此外,在学生管理上,稷下学宫制定了历史上第一个学生守则弟子职,体现了教学的目的性、计划性和组织性。稷下学宫前后历时 150 年之久,创造了一个出色的教育典范。简答及论述题1、商周国家结构的特点及异同。商王国时期的国家是一种方国与方国的联合体,有的学者把这种联合体称为“方国联盟” ,也有学者把这种联合体称为“部族国家”或“早期国家” 1。所谓“部族” ,是指由原始时代的部落组织衍变而来的、以血缘(族姓)联系为基础的社会集团,它是中国国家的早期形式。商王国时代的部族很多,卜辞中大多称之为“方” 。商部族就是指子姓的殷人社会集团。从殷卜辞反映的情况看,商邦与其他方国之间的关系

13、具有两重特征:一方面是相互并存关系,另一方面商邦又凌驾于其他方国之上。周邦推翻殷邦的统治之后,建立了一个新的方国联盟周王国。就大局而言,周王国与商王国的国家结构和性质并无根本差异,其不同主要在于“共主”的换替:周由小邦上升为“共主”国,商由“共主”国沦落为普通的邦国。周邦取得“共主”地位之后,当即与既存的方国确立了联盟关系,后人将此一过程称为“褒封” 。所谓“褒封”不过是周王以天下共主的名义,与既存的异姓方国建立一种名分,组成新的方国联盟。其所异者,周代文献中大多将这些方国称之为“诸侯” 。与此同时,周人还“封建”了一批同姓诸侯国。大体说来,从西周初年到春秋末年,周人分封呈现为两个阶段:西周时

14、代是“天子建国” ;春秋时代是“诸侯立家” 。从部族人口分衍的角度看, “诸侯立家”是“天子建国”的下延和再版。然而,在当时“王土” 、 “王臣”观念下,王国、侯国、大夫之家具有大致相似而又不完全相同的宗族政权特征。天子王国,是以王族为核心构建的最高政治实体或国家。名义上,王统治天下;实际上,王主要统治“王邦” 。这种“王邦”与“王天下”的政治格局被人们称为“内服” (王畿)和“外服” (畿外)制度。诸侯之国,是以公族为核心构建的二级国家政权和政治组织。从诸侯初封时的情形看,要举行册封仪式,授民授疆土,封国的主要官员也要由周王册命。大夫之家,是以家族组织为核心构建的基层政权和隐性的国家。1 参

15、见谢维扬:中国早期国家,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 年。由上述王国侯国大夫之家相互关系可知,周代国家具有双重特征:一方面具有方国联盟的性质;另一方面具有贵族等级君主制色彩。造成这种历史局面的深层原因是宗族政治,是血缘国家。血缘(或宗教伦理)犹如一条锁链,将整个王国天下的秩序纽结起来。忽略当时的族组织,就难以深刻理解当时国家的特殊性质。2、周代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分封制与宗法制是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的关系可用下图来表示(1)分封制是宗法制的政治体现:周天子以嫡长子世袭,其余诸子、功臣及先代贵族由周天子将土地和庶民、奴隶分封给他们,成为诸侯。在诸侯领地内,诸侯仍由嫡长子继承,其余诸子接受

16、分封,成为卿大夫。卿大夫再依次分封,这样层层分封下去,形成森严的等级制度。(2)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纽带: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有利于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从而维护了政治统治的稳定。两者的关系: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诸侯的制度,宗法制是与分封制密切相关的政治制度,分封制与宗法制最突出的特点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宗法制是分封制实行的基础,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体体现 。它们互为表里,相互依存,成为维系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加强奴隶主贵族世袭统治的工具 。层层的分封,形成森严的等级,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 和“家 ”密切地结合在一起。3、周代实行分封制的原因及意义。首先,夏商以来统治管理经验的积累,已使国家组织形式有可能进一步严密和集中,其次,周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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