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分户验收篇_20111018140615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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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分户验收篇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建质安2010 162号 签发人:韩培俊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落实该通知要求,市建设交通委将对原天津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建质安20061064号)进行修订,另行印发。特此通知附件: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网址:)二一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住宅 质量 验收 通知(共印100份)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办

2、公室 2010年3月10日 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建质2009291号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现就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分户验收工作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

3、动。住宅工程涉及千家万户,住宅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分户验收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全面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提高到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明确要求,制定措施,加强监管,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二、分户验收内容分户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一)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二)门窗质量;(三)栏杆、护栏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室内主要空间尺寸;(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八)建筑节能和采暖工程质量;(九)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三、分户验收依据分户验收

4、依据为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住宅建筑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等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四、分户验收程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根据分户验收的内容和住宅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检查部位、数量;(二)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方法,以及分户验收的内容适时进行检查;(三)每户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验收完毕,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5、(见附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分别签字;(四)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住户。分户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住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同时,住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制作工程标牌,将工程名称、竣工日期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镶嵌在该建筑工程外墙的显著部位。五、分户验收的组织实施分户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质量、技术人员参加,对所涉及的部位、数量按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已经预选物业公司的项目,物业公司应当派人

6、参加分户验收。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对分户验收的结论进行签认,不得简化分户验收程序。对于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返修,监理单位负责复查。返修完成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有关方面认真整改,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质量。对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六、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明确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尤其在保障性住房中应

7、全面推行分户验收制度,把分户验收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促进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附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工程名称房(户)号建设单位验收日期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序号验收项目主 要 验 收 内 容验 收 记 录1楼地面、墙面和顶棚地面裂缝、空鼓、材料环保性能,墙面和顶棚爆灰、空鼓、裂缝,装饰图案、缝格、色泽、表面洁净2门 窗窗台高度、渗水、门窗启闭、玻璃安装3栏 杆栏杆高度、间距、安装牢固、防攀爬措施4防水工程屋面渗水、厨卫间渗水、阳台地面渗水、外墙渗水5室内主要空间尺寸开间净尺寸、

8、室内净高6给排水工程管道渗水、管道坡向、安装固定、地漏水封、给水口位置7电气工程接地、相位、控制箱配置,开关、插座位置8建筑节能保温层厚度、固定措施9其 它烟道、通风道、邮政信报箱等分户验收结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或其他单位项目负责人:验收人员:年 月 日项目经理:验收人员:年 月 日总监理工程师:验收人员:年 月 日项目负责人:验收人员:年 月 日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建质安2011 362号 签发人:韩培俊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回访维修工作的通知各建设单位、各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为了加强我市住宅工程的质量管理,落实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

9、定。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要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回访维修工作,切实让群众住上满意房,放心房。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一项民心工程,也是政治工程,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回访维修管理制度,做好回访维修工作。二、住宅工程在竣工交付使用后,建设、物业企业要在住宅小区内设立回访维修接待处,公布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地址,热情服务,热情接待。对反映的问题做好登记,建立台帐。三、施工单位要在现场派驻维修小组,对接待处登记的问题维修人员应当当日现场查看

10、,属于保修范围和期限内的,应立即进行维修,并在与业主约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四、对有争议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不能出具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无过失的,建设单位要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置。五、对于带有普遍性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主动制定维修方案和计划,逐户普查维修,维修工作应在3个月内完毕。 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不定期对住宅工程的回访维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质量投诉频率较高,质量问题较多的工程项目,重点进行督查,对不履行回访维修职责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列入企业不良业绩。特此通知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住宅 质量回访 维修 通知(共印450份)

11、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4月18日 印发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建质安2010 176号 签发人:韩培俊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天津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按照该通知要求,市建设交通委对原天津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建质安2006106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天津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天津

12、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住宅 质量 规定 通知(共印400份)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16日 印发天津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明确住宅工程质量责任,切实维护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 291号)以及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

13、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仨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第四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室内主要空间尺寸;(二)门窗及安装质量;(三)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建筑节能和采暖工程质量;(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八)栏杆、护栏质量;(九)结合工程特点,各方约定的其他分户验收项目。第五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验收条件。工程具备竣工质量验收条件,施工一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第四条分户验收的内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建设单位,申请分户验收。(二)验收组织。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质检员,监理单位质量负责人、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专业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已经预选物业公司的项目,物业公司应当派人参加分户验收。(三)验收依据。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范标准要求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主要规范标准包括住宅建筑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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