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班网聊为由辞退员工公司被判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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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班网聊为由辞退员工公司被判支付补偿金 会计赵灵(化名)被所在公司辞退,理由是“上班时间存在网络聊天的行为,还将其他公司的税务发票带入公司”。因公司不同意按仲裁裁决支付赵灵经济补偿金,公司将赵灵诉至东城法院。记者昨天获悉,法院认定公司与赵灵解除劳动合同不当,应支付各种经济补偿共一万余元。 高更商贸有限公司诉称,该公司会计赵灵在工作期间将其他公司的税务发票等带入公司,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且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利用网络发送给公司外的第三人等。该公司认为,这些都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害。去年8月,高更公司与赵灵解除劳动合同。赵灵不服,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

2、补偿金。此后仲裁做出裁决,高更公司应支付赵灵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万余元,及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1万余元。高更公司对裁决不满,于是将赵灵起诉到法院,诉请不支付这笔费用。 在法院审理中,该公司提交了其调取的一份msn聊天记录。这份聊天记录显示,发件人曾在聊天中提到“客人名单”一事。高更公司以此证明赵灵经常进行网络聊天,并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发给他人。 庭审中,赵灵对此并不认可,“这台电脑并不是原来我用的,聊天记录的发件人也不是我的网名”。赵灵认为,高更公司所诉情况均属捏造。他称,“公司没有规章制度,更无保密制度”。 法官在审理后认为,高更公司没有证据证明赵灵的行为存在营私舞弊情况,且对其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害,因此高更公司据此与赵灵解除劳动合同不当。因为赵灵已经同意与公司解除合同,法庭判决高更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法官在判决书里解释说,赵灵2007年入职后月薪7000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司需支付他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此外因公司延迟支付,还需要再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共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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