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年金制度及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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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R高级培训班,主讲人:马小丽 研究员 薪酬绩效设计项目主持人,中国企业年金制度与方案设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二室主任,研究员,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学术评审委员会委员 从事20余年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实践和理论政策研究,著书多部,公开发表论文文章百余万字,曾被破格评聘为副研究员 主持数十家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与薪酬和绩效管理咨询方案设计工作 全国各类培训班授课数百场,马小丽 研究员,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3,目 录,1.企业年金发展的现状 2.企业年金立法的政策法律依据 3.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解读 4.企业年金方案设计指南和案例,2018/

2、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4,1.企业年金发展的现状,截止2004年3月,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22463户,涉及职工703万人。积累基金493亿元,1.1基本情况,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5,1.2主要做法,管理方式 多数情况是采用个人帐户方式管理,也有一些企业或行业预先筹集了一笔资金,尚未计入个人帐户,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6,1.2主要做法 缴费方式,根据经济状况确定缴费水平,没有固定的缴费比例 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费,如按最高比例为1.5-2个月的工资总额 按职务

3、高低、工龄长短、贡献大小分为不同的缴费档次 按人均定额缴费,或只为一部分人员缴费 多数方案要求个人同时缴费,也有不要求个人缴费或要求全部由个缴费,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7,1.2主要做法,待遇计发方式 有的规定是退休时一次性领取,有的规定退休时按月领取,多数情况是允许个人自愿选择灵活的领取方式,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8,1.2主要做法,费用列支渠道 少数省市允许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列入成本,在税前列支,但多数地区尚未明确资金的列支渠道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企业年金资金列支渠道还包括企业自有资金、工资储备金等

4、从个人缴费的列支渠道看,一般是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由企业代扣代缴。也规定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超过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可以返还计入企业年金帐户,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9,1.3存在的问题,发展缓慢 各地区、行业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行业和地区甚至出现市场萎缩迹象。从现有的分布情况看,主要集中在原实行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几个行业以及上海、深圳、大连等经济发达城市,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10,1.3存在的问题,有的企业有帐无资金,实际上是空帐运作,职工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一些商业保险机构有意或无意地模

5、糊企业年金与商业人寿团体险的区别,以企业年金名义吸引客户,但实际上没有按企业年金的办法操作 企业年金经办机构资格不明确,现有的经办机构尚未经过资格认定 投资运营不规范,多数资金只是存入银行,没有实现市场化运作 有的经办机构存在违规拆借资金问题,蕴含一定的金融风险 一些单位、行业在人员流动、企业改制、机构重组等情况下,将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预先支付给个人,操作不规范,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11,1.3存在的问题,监管不力 企业年金运作不规范,主要是由于政府部门监管职能不明确,保险监督、财政、银行、审计都希望参与对企业年金的监管,而地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

6、由于力量不足,监管工作难以到位,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12,2.企业年金立法的政策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2.1法律依据,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13,2.2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了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问题。文件规定: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是非盈利的事业单位,负责具体经办补充养

7、老保险业务,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14,2.2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1995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规定:“国家在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鼓励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企业在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企业和个人自主选择经办机构。”,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15,2.2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8、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16,2.2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1998年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规定:“行业统筹企业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要逐步加以规范,由劳动保障部审查同意的机构经办。补充养老保险积累的基金不移交地方。”,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17

9、,2.2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2000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帐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18,2.3专门政策规定,1995年,劳动部印发了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劳部发1995464号),共25条,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实施条件、决策程序和管理组织、资金来源、记帐方式和计发办法、供款水平、享受条件、经办机构

10、、基金转移和管理运营作出规定,奠定了建立和发展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政策框架,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19,2.3专门政策规定,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了企业年金制度框架和基金运营模式,标志着中国企业年金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20,3.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解读,一是适应加入WTO的需要。原464号文件“不能选择境外金融机构”不符合国民待遇的原则 二是新形势的需要。42号文件明确了市场化运营管理的原则 三是规范管理的需要。政策不明确,管理办法不配套

11、,出现了一些问题,3.1试行办法的立法背景,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21,3.2企业年金的性质,三种观点 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属于社会保险 属于商业保险,应按商业保险办法管理 企业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属于企业内部的一种福利计划,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22,3.3发展企业年金的重要意义,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质量 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能力 积累资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23,3.3.2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质量,实现途径:

12、 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统筹考虑退休人员待遇调整 发展企业年金等补充性保险,增加职工的养老金积累,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24,3.3.3增强企业的人才竞争能力,体现不同企业之间效益的差异 体现不同劳动者之间的贡献大小 企业竞争很重要的是人才竞争 有远见的企业经营者,既要靠高薪酬,又要着眼长效人才机制 企业年金是联系企业和职工长期经济关系的重要纽带,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25,3.4试行办法的主要内容,(一)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 (二)建立企业年金的决策 (三)企业年

13、金方案的内容 (四)企业年金方案的备案 (五)企业年金的缴费标准,(六)管理方式和记帐办法 (七)企业年金待遇给付 (八)企业年金的运营管理 (九)企业年金制度适用范围 (十)企业年金工作的监督检查,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26,3.4.1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没有参保或者欠费的企业不能建立企业年金 建立企业年金不仅要自愿,而且要量力 必须坚持集体协商,提高透明度,不能少数人说了算,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27,这说明不是所有企业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其一,没有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将不受本

14、法的保护 其二,企业效益较好才能建立企业年金,没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是不可能维持这一制度运行的 其三,企业年金是企业的福利制度的一种拓展,应当通过企业内部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3.4.1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28,3.4.2建立企业年金的决策,建立企业年金的动议一般应由企业先提出,职工也可以提议 职工方和企业方集体协商,形成决定,并制定年金方案 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企业年金方案草案要提交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2018/12/15,劳动和社

15、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29,3.4.3企业年金方案的内容,一是参加人员范围 二是资金筹集方式 三是个人帐户和基金管理方式 四是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五是支付年金待遇的条件 六是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七是中止缴费的条件,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30,不同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方案可以有不同特点,但企业年金方案中必要内容不得缺少上述这九项基本内容,在企业内部集体协商通过的基础上,可以侧重倾斜于重要群体以提高激励功能,但不能搞员工歧视,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3.4.3企业年金方案的内容,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31,3.4.4企业年金方案的审核备案,履行备案程序不是行政审批 企业年金方案作为集体协商制定的专项集体合同,按照集体合同规定,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合法生效,2018/12/1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马小丽研究员,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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