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中学等七校2018届高三第三次诊断性考试语文试题 word版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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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考资源网() 您身边的高考专家七校高2018级第三次诊断性考试语文试题组卷学校:合川中学 组卷人:本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注意事项:1答题前,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填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2答选择题时, 必须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3答非选择题时,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将答案书写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4考试结束后,将答题卷交回。一、现代文阅读(35分)(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出题人:大足中学)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3题。你会同意将猪细胞植入自己的大脑吗?有些罹患帕金森病的人会同意的,他们希望这种移植能够阻止疾病的进一步

2、发展。帕金森病会导致静止性震颤和移动困难,该病是由生成多巴胺的脑细胞逐渐减少引起的,而多巴胺有助于控制我们的运动。目前,该病的疗没是用药物来替代损失损的多巴胺,但是多年来这些药物的疗效正在逐渐降低。因此,活细胞技术公司( Living Cell Technologies)应运而生。这家公司正在利用猪脉络丛中的细胞开发一种疗法,该疗法会使脑结构形成生长因子和信号分子的一种混合物,该混合物有助于使神经细胞保持健康。在患有帕金森病的大鼠中,此疗法已经获得成功。目前该疗法已试用于人体。在首次小规模试验中,研究人员将40粒藻酸盐胶囊植入四名患者的大脑一侧。他们先将猪细胞置于藻酸盐多孔的涂层内,这种藻酸盐

3、由海藻制成,允许生长因子移动到周围的脑组织中,然而它也应当能够阻止患者的免疫细胞介入,使猪细胞免遭攻击。每个藻酸盐胶囊约有半毫米宽,含有大约一千个猪细胞。虽然该疗法仍处于试验阶段,但四位患者的试验结果令人满怀希望。此外,这种疗法也正在用于糖尿病患者,但植入的是猪的胰腺细胞。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如行走和切割食品时的自食程度,可将患者的表现分为199个组别。根据记录,接受胶囊植入术的小组平均要高出14级。但是,英国布里斯托大学的史蒂文吉尔( Steven Gil)称:这可能是由于安慰剂效应造成的,因为患者在手术后立即得到了改善。他说:神经细胞不会那么快速地重生。吉尔还提出:研究中的人们似乎很快地有

4、所好转,因为他们最初夸大了他们的症状严重程度,以便获得一个接受临床试验的名额。但是,这四名患者长期保持了这种好转的状况-已经保持了18个月。在这个问题上,规模较大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应该能够让研究人员了解得更多。因此,研究人员又将多达120粒胶囊植入患者大脑的两侧。11月,对照试验结果将会公开。在某种程度上,帕金森病的另一种细胞疗法也获得了成功。该疗法利用的植入物是具有多巴胺生成功能的、取自流产胎儿的脑细胞,但是这样的组织难以获得。还有别的希望:将成人干细胞转化为产生多巴胺的细胞。例如,利用患者的皮肤细胞进行转化。如果这样可行的话,那么植入物就不会有任何遭到免疫排斥的风险了。有关这种由动物到人类的

5、移植,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是:一种被称为猪内源性逆转录病毒的毒素在猪的DNA中处于休眠状态,可能会交叉感染到人类,引起新的疾病。但是,迄今为止,已经接受猪胰腺细胞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尚未发生过感染。(摘自南方周末,有删改)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3分)A.帕金森病是由生成多巴胺的脑细胞逐渐减少,引起患者静止性震颤和移动困难的一种疾病。B.藻酸盐允许生长因子移动到周围的脑组织中,能够阻止患者的免疫细胞介入,使猪细胞免遭攻击。C.将猪的脑细胞移植给糖尿病患者的疗法已经在患有糖尿病的大鼠中获得成功。D.用具有多巴胺生成功能的、取自流产胎儿的脑细胞作为植入物的疗法也全面获得了成

6、功。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A.文章论述了帕金森病的病因、治疗方法、治疗效果以及在治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B.引用吉尔的“神经细胞不会那么快速地重生”这一说法,是为了证明患者病情的好转有可能是安慰剂效应造成的。C.文章详细地介绍了帕金森病的两种疗法,并以大量篇幅介绍了藻酸盐和患者的情况。D.文章在论证帕金森病的疗法和疗效时,使用了一系列的数字,很有说服力。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A.因为用药物来替代损失掉的多巴胺这一疗法的疗效正在逐渐降低,所以活细胞技术公司应运而生。B.吉尔认为,患者的病情有所好转,很可能是由于安慰剂效应造成的,也可

7、能是患者最初夸大了他们的症状严重程度。C.如果能利用患者的皮肤细胞转化为产生多巴胺的细胞,那么植入物就不会有任何遭到免疫排斥的风险了。D.迄今为止,已经接受猪的胰腺细胞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尚未发生过感染,所以猪内源性逆转录病毒的毒素一定不会感染到人类。(二)文学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14分)(出题人:铜梁中学)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4-6题。秋以为期夏磊已经中秋了,院子里的几株四季桂却迟迟没有开花,像是忘记了以往的约定。而每到这个时节,在老家生活的那段时光以及深藏心底的一些人和事,总是会在不经意的时候,像一缕秋天的晨雾一样轻柔地飘进我的梦里,纯净地覆盖在我的心上。每年,当连通着长江的河水由浑转清

8、的时候,我知道秋天就要来临,水边的蓼花应该盛开了。其实在老家的时候,我并不知道那花叫蓼花,我们都称它狗尾巴花。这花在九月和中秋的时候开得最好,它大片大片地簇拥在水沟边上,茂盛得让人不太敢走近,生怕花丛里会有什么小危险,而它也鲜艳得让人不忍心去践踏,无人欣赏却干净水红。后来,我在清人纳兰性德的词里读到这样两句:“燕子矶头红蓼月,乌衣巷口绿扬烟。”这才知道原来狗尾巴花就是蓼花,也叫红蓼。我那么多次在燕子矶的水边走过,却并不知道蓼花的花名和花语。也许那时年纪还小,还不曾懂得什么是离别和思念的滋味吧。“江南江北蓼花红,都是离人眼中血。”从琼瑶笔下的紫薇口中听到这两句,才知道原来这不起眼的花竟代表了离愁

9、别绪。在这个秋雨蒙蒙的上午,窗前独坐,我忽然那么想去找找蓼花,不知道它们是否还和昔日一样的鲜丽。或许在秋风秋雨里是不可以读纳兰词的,可又一想,有谁能像这位大清第一公子一样,把人的那点心思那么深地看透又那么淡地吟出;有谁曾经在我后来也站过的地方写下过“红蓼月”呢?这么想着,心里竟泛起一片温暖的涟漪。喜欢纳兰的词真的就是从我知道他在燕子矶站过开始,有位朋友也喜欢他的词,我们曾相互提醒不要太深地去感受词境。的确,绝代公子虽英年早逝,却独领清词三百年,真的是不同凡响的人物,“家家争念饮水集,纳兰心事几人知”。我相信纳兰的才情覆盖了他的人生经历,同时也相信有人说的,读他的词读冷了窗外的纷飞暮雨,读瘦了风

10、中的一枝寒梅。而我在秋天来读,却让我读暖了手中的一杯冷酒,心里的缕缕情思也早已随着细雨飘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我没能找出第二首纳兰留给我家乡的诗词,而故乡留在我记忆中的除了许多刻骨铭心的人和事之外,却多了那一片片红蓼。于是每当梦回江南,色彩也明亮多了,这里有早春的油菜花,有小桥边的红药,有秋天里纷飞的芦花,还有就是,点缀在瑟瑟芦花中的串串红蓼。秋天的美也许正是因为它承载了无数美丽的怀念。记忆中的秋天是非常忙碌的,春夏两季的辛苦都要在这时去收获,这是一段能品出土地香味的时光。那时的晚上最喜欢跟大人们去河边照螃蟹。秋风起,蟹脚痒,晚上,在屋后的小河边,铺上干草,点起油灯,把一条网铺在河底,就等着螃蟹牵

11、动网绳了。现在野生的螃蟹已经很难见到了,也没有人照螃蟹了,然而我还一直记得当时的情景。也许我再也没有机会那样心静如水地去聆听那么纯净的天籁了,这怎能不让我在秋风里感到几许失落呢!真想和秋天有一个约定,约定在它的暖洋洋的太阳下,躺在同样有些暖意的草地或沙滩上,读一首也是温暖的诗词。然后看着白云在天上缓缓地移动,并且就这样久久地看下去。那时候我最喜欢在秋天的田野里躺着看书,贪婪地看着到处找来的书。也喜欢那份宁静,喜欢在这时感受时光的慢慢流逝和随之而来的莫名伤感。不知是哪一年,父亲给我买了一本诗经,那是一本很薄的书,但有不少字词注释,大体上能看懂。我如痴如醉地读着,那些简约的文字让我的思绪随风轻扬,

12、我相信我们的先民就是在这样的土地上歌唱着这片土地,我相信这是中国最好的诗集。我爱着这片土地因而喜欢这部诗集,也因为喜欢这部诗集更爱家乡的土地了。在家乡秋天的田野里才能读出先民们的真性情。我相信诗经是属于最普通的乡民的,因而它无论是自由率性的还是含情脉脉的,都是原生态和无法修改的,而且它永远应该是乐观的。它们和史实并无多少关联,它们是每天都在发生的有趣的事情。诗经的“经学化”从毛序开始,我没有看多少历代儒家的索引,甚至也很少看现当代学者的“以诗读诗”,我只怀念我读诗的那些个秋天,因为我在那里读到了阵阵爽朗的笑声和先民的无数往事,我听到了来自大地的自由歌唱。写到这里,已是月上中天,一轮秋月正在薄云

13、里缓缓穿行。世上没有什么媒体能够比得上月亮,明月当空,只要两个人同时一抬头,无论天涯海角,思念马上就像水一样流通了。院子里的桂花树沉睡在月色之中,如果它们还记得去年的约定,那么它们过不了多久一定会开花儿的。(取材于作者的同名散文,有删改)4.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A.整花又叫狗尾巴花,是作者在家乡常见的花。它的盛开,触动了作者作为游子的浓郁的思乡之情。B.作者将富有乡土气息的故乡生活与读诗的感受相结合,使文章清新隽永。C.纳兰性德的词意境萧瑟,情感忧伤凄婉,“我”和很多人“家家争念”一样,此时亦有“冷”“瘦”的感觉。D.文章以期盼沉睡在月色之中的四季桂如约开花作结,既首尾

14、呼应又韵味悠长。5.文章中先民们的“真性情”指的是什么?请结合你阅读过的诗经作品,谈谈你的理解。(5分)6本文题目是“秋以为期”,从全文看,作者与秋有哪些约定?表达了怎样的情感?(6分)(三)实用类文本阅读(共3个小题,12分)(出题人:合川中学)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7-9题。食肉的植物一只饥饿的苍蝇在北卡罗来纳州的松林间飞行,试图找到能够果腹的东西。忽然一阵花蜜的香气飘了过来,它顺着香气看到了一片极具诱惑力的肥厚饱满的红色叶子。它在叶子上降落,贪婪地吸吮叶子的甘甜汁液,它的身子碰到了叶子表面的一根茸毛,然后又碰到了另一根茸毛。突然,苍蝇的四周竖起了高墙,原来是叶子的两边合上了,苍蝇挣扎着想要

15、逃脱,可是叶子边缘上的刺仿佛变成了捕兽夹的铁齿,紧紧地咬合在一起。这时,叶子甘甜的汁液被消化酶代替了,这只苍蝇慢慢地被化成了一团黏液,成了叶子的美味点心。作为动物,苍蝇还能遇到比这更大的侮辱吗?它居然被一棵植物给吃掉了!一般来讲,都是动物吃植物,可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芸芸众生总有个别。这个吃动物的植物到底是何方神圣?它就是捕蝇草。北卡罗来纳州的一片方圆不足90英里的多沼泽和松林的草原是捕蝇草的故乡。在这里,除了捕蝇草,还有其他能食动物的植物。虽然它们的名气都没能超过捕蝇草,但是它们的怪异程度一点儿也不逊色。比如,猪笼草,长得好像细长的香槟酒杯,如果小虫(有时还可能是大长点儿的动物)不慎落入“杯中”,就会丢掉性命;还有茅膏菜,它的触须黏黏的,专用来对付那些送上门来的美味动物;在池塘和河溪中还有一种叫狸藻的植物,它就像水下的真空吸尘器,能够把猎物吸住,然后吃个干净。早在17世纪,达尔文就对这些怪异的植物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在他的著作食虫植物中惊叹于捕蝇草迅捷的速度与力量。当它捕食苍绳时它的叶子从被触发到闭合只需十分之一秒,而它闭合的力量又大得让任何被它捕住的苍蝇无法抗拒。他认为这是世界上最为奇妙的事情之一。他指出,当捕蝇草的叶子闭合时,就变成了“一个临时的胃”并释放出能够将猎物溶解的酶。不过,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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