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企业所得税政策盘点2018年定稿

上传人:suns****4568 文档编号:61131713 上传时间:2018-11-24 格式:PPT 页数:40 大小:1.7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7企业所得税政策盘点2018年定稿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2017企业所得税政策盘点2018年定稿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2017企业所得税政策盘点2018年定稿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2017企业所得税政策盘点2018年定稿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2017企业所得税政策盘点2018年定稿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7企业所得税政策盘点2018年定稿》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7企业所得税政策盘点2018年定稿(4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政策盘点 2018年2月26日,从内 容 看,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2008.01.01,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09】133号,2010.01.012010.12.31,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1】4号,2011.01.012011.12.31,一、税收优惠小微政策演变大事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

2、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4】34号,2014.01.012016.12.31(明确核定征收可以享受),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5】34号,2015.01.012017.12.31,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1】117号,2012.01.012015.12.31,一、税收优惠小微政策演变大事记,对年应纳税所

3、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5】99号,2015.10.012017.12.3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7】43 号,2017.01.01-2019.12.31,一、税收优惠小微政策演变大事记,2012年以来全市小微政策落实情况统计,一、税收优惠小微优惠注意事项,1、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计算口径。 2、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享受优惠无需进行备案。 3、预缴时已享受,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

4、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4、绩效考核:分值10分(落实报送、惠及面和各类检查等)、按季度、直接扣分法、惠及面低于100%的每低0.1个百分点扣0.1分等 思考:建筑业是否属于工业企业?,一、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沿革,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最初仅限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1996年-2002年) 财工字199641号、国税发1996152号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主体逐步扩大(2003年-2007年) 财税2003244号、财税200688号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逐步系统化和体系化(2008年-20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

5、实施条例、国税发2008116号、国税函200998号等 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渐次扩大且核算申报不断简化(2013年至今) 财税201370 号、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97号公告、财税2017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公告、国科发政【2017】115号等。,一、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1)居民企业 (2)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 (3)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 (4)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研发和经营) (5)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 应按照不同

6、研发项目分别归集。,(1)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2)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调整。,正面要求,负面处理,1,2,一、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从事行业要求,行业判定标准,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确定 主营业务占收入总额50%以上,该收入总额需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 原则上按年确定,采取“负面清单”管理办法,除规定不宜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和行业外,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均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即一些新兴业态只要不在排除范围之内,都可以实行加计扣除。,一、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会计核算归集口径

7、: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归集口径: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归集口径: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一、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财税201734号、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

8、 政策内容: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一、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

9、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一、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四大“直通车”,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一、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方式,1.企业自主评价: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2.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上

10、表进行确认; 3.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在服务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信息库并公告;有异议的,进行核实处理; 5.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为入库企业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即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75%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一、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年度申报,A10701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注意:根据76号公告的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属于汇缴享受的优惠项目,即季度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再依照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一、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

11、扣除,企业申报加计扣除备案管理,税务局符合性审核,企业提交资料,准予扣除,科委鉴定,不予扣除,准予扣除,税务局发起,未通过,通过,事中事后发现疑义,通过,一、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和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国务院、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持续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省局张德志局长在国税工作报告中要求各地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力度。作为基层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辅导力度,确保优惠政策落地生根,为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12、激发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二、税收政策主席令第六十四号,企业所得税法修改: 修改前:“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修改后:“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执行时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即自2017年2月24日起施行)。,二、税收政策主席令第六十四号,财税201815号: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

13、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企业在对公

14、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按本通知执行。,捐赠政策调整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修改,2017版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全额扣除的不填,发生必填报,二、税收政策小贷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

15、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政策依据:财税201748号,二、税收政策创投政策扩围,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试点地区包括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和苏州工业园区 此政策属于“双扩围”,政策

16、依据:财税201738号,二、税收政策技术先进政策扩围,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原为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安徽仅合肥在内)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省级科技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科技部门会同本级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联合评审后发文认定,政策依据:财税201779号,二、税收政策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