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标准二手房买卖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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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卖方(甲方甲方) :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 买方买方(乙方乙方) :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 中介中介经纪人经纪人(丙方丙方) :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中介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 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第一条 【转让标的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包含储藏室及附件一所列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相 关物品等) (以下称该房产)坐落于:江苏省宿迁市宿豫经济开发区_ 【小区】_ _幢_单

2、元 _室。为_ 结构。该房屋所在楼层为第_ 层/共 层。 储藏室位于江苏省宿迁市宿豫经济开发区_【小区】_ 幢_单元 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 房产权证号: , 登记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储藏室面积: 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储藏室以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具体情况 见附件一,双方已经现场确认,均无异议。附件一所列的储藏室、该房屋附属设施设 备及其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该房屋

3、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 相关物品等保持良好的状况。 2 第二条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房地产产权现状】 卖方保证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及不存在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权利 瑕疵和负担,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保证买方不受第三人合法追索。卖 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 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 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 10%的违约金给买方,并承担其 他赔偿责任。 第三条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房地产租约现状】 卖方保证

4、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第四条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 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 二十 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 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五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90 日,买方有权 解除本合同,卖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2 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五条第五条 【转让价款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大写: ) 。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储藏室以及附件一所列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 品

5、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第第七七条条 【税费承担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应 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一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 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总款 5%的违约金。 第八条第八条 【中介服务中介服务】 买卖双方通过_ _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 人: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达成本交易。 (1)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以下服务:提供真实有效的订约信息;充当订约介绍人和撮 合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拟定合同文本并协助、指导订立合同;协助办理或代 办交

6、房、过户及贷款等手续;为双方签订和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创造便利。 (2)中介费用为买方支付 元整 卖方支付 元整,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 3 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若甲方或乙方违约或违背诚信原则导致未能交易成功 的,由违约方或过错方承担全部中介费。其它任何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 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3)甲方或乙方不按时支付中介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费用的 1%向丙方加付违 约金;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付清中介费而私下交易或通过其他居间方成交 的,应共同向丙方承担双倍中介费。 (4)丙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或乙方利 益的,不得要求支付中介费

7、,造成损失的,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购房合同书及房 款(含储藏室)交付凭证、契税发票以及其它一切交易过户所需的资料交给丙方 暂时代为保管,丙方出具收到凭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丙方及时提供。若以 上证件不能交给丙方保管,甲乙双方商定,将定金交给丙方代为保管,待房屋产 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丙方将定金交付给甲方抵作购房款。 第第九九条条 【交易交易定定金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_ _万元整(小写:_元)。买方同意于本合同 签订时支付。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卖方毁约的,需双倍返还买方定金,买方 毁约的,无权要求卖方返还定

8、金。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申请手续签字后,定金抵作购房 款。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则不作违约处理。 第第十十条条【交房保证金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 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 万元整 (小写:_ _元) 作为交房保证金交买方。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 第第十十一一条条【付款方式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双方约定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 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 乙方应于办理房屋过户时给付甲方首付款 万元整 (小写:_ _元),剩 余房款 万元整 (小写:_

9、 _元)申请贷款。买方须在按房屋买卖相关部门 规定日期内支付除定金、 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 万元整 (小 写:_ _元)至银行指定的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按房屋买卖主管部门规定程序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 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4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 合同之日起 2 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房款等所有款项,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第十二十二条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五

10、 支付 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第十三三条条 【房地产交付房地产交付与验收与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 3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 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照片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及储藏室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十

11、第十四四条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 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五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30 日后,买方有 权退房。买方退房的,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2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 照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的 5%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第十五五条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附随债务的处理】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 水费、 电费、 燃气费、 电话费、 有线电视费、 网费等费用由卖方承担,应在房屋交付前结清

12、,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 承担。 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 后 3 日内转移给买方。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 支付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物 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网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 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第十六六条条 【产权转移登记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 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5 手续,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

13、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最长不 超过 3 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 起 2 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 五 向 买方支付利息作为补偿。 本合同签订后,如果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2 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 款,并按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第十第十七七条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年 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买卖双方约定在买房取得

14、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 义务一并转让给买方。 第十第十八八条条 【其他违约责任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 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 五 的违约金。 第十第十九九条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 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第二十二十条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以及为办理贷款或产权过户手续,甲乙双 方另行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第二十一二十一条条 【合同附件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第二十二二十二条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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