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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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江门市 2018 年公路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公路工程建设 施工扬尘,全力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推进 环保达标行动,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 署,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粤办函 2017 708 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 工现场扬尘管理的通知(粤交基函20173242 号)、江 门市 2018 年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关于江门市 2018 年 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方

2、案。 一、工作目标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路工程建设 项目施工过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强化跨越城区及镇村附近的 施工现场扬尘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标准, 探索建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施 工扬尘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强扬尘防治交通综合执法,依法 查处施工物料运输遗撒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环保部门依法 查处施工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降低施工扬尘对空气环境质 量的影响,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 二、职责分工二、职责分工 (一)各市(区)政府各市(区)政府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按照管理 职责权限,负责协调所属行政区域内各相关部门做好公

3、路工 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蓬江区、江海区政府作为牵头责任单位之一,因未设置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指定具体部门,履行辖区内公路工程 扬尘污染防治相关监管职能,落实所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 工扬尘专项治理监管工作;具体负责所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扬尘污染监督检查,并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建设单位限 时落实整改。 (二)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负 有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职责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指导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空气质量检测、污染源监测;加 强预测预警,牵头落实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联动机制; 积极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排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参加 扬尘

4、污染防控巡查和执法检查工作。 (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公路工程建设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工作。 1、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按照本方 案要求监督公路工程建设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结合 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统筹组织全市施工扬尘污 染检查督导工作。 -3- 2、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市(区)政府 的要求,根据所辖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 案,落实所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扬尘专项治理监管;具 体负责所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扬尘污染监督检查,并督 促项目管理单位、建设单位限时落实整改。 3、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照

5、本方案要求,结合日 常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对全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扬尘 污染进行抽检督查,并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建设单位限时落 实整改。 4、各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对施工物料运输遗撒 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施工扬尘 污染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5、各级公路管理部门结合所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情 况,具体负责对所辖项目施工扬尘防控管理工作。 (四)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公路工程参建单位作为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主 体责任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防治实施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 1、建设单、建

6、设单位位 (1)落实施工扬尘污染的管理责任,原则上应设立安全 环保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对项目安全扬尘污染管理工 作的监督检查; -4- (2)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环节中,应包括扬尘污染的评价内容和防治措施 等相关内容; (3)将施工扬尘防治费用纳入项目概算和预算,并在施 工、监理合同中明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4)重点加强对穿越城区以及镇村附近施工路段的工地 现场扬尘污染防控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大 气污染防控联动机制启动期间的扬尘污染防控管理工作。 2 2、监理单位、监理单位 (1)落实施工扬尘污染的监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污染防 治的内容

7、列入监理工作计划及监理细则,对施工单位扬尘设 施设置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2)对未按照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施工的,监理单位 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实施有效监管。 3 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 (1)落实施工扬尘污染的主体责任,根据本方案要求和 施工合同约定,建立项目施工扬尘防治体系,承担项目施工 扬尘防治的具体工作;配备相关管理人员,编制扬尘防治实 施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路段、控制措施等,落实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建立扬尘防治自查整改制度并落实; (2)按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要求,结合项目扬尘防 治实施方案编制扬尘防治费用使用计划,落实专款专用; -5- (3)建

8、立扬尘防治公示制度并在工地现场公示项目扬尘 污染防治主要措施、具体负责人、监管部门等相关信息; (4)重点加强对穿越城区以及镇村附近施工路段的工地 现场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降尘措施落实, 杜绝因扬尘污染导致项目沿线居民投诉的事件发生; (5)重点加强蓬江新鹤城区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在不利 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防控联动机制启动期间的扬尘污染防控 工作,根据不同联动级别的要求,落实相对应的防控应对措 施,并加强整理收集联动机制响应期间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 施及自查自纠情况的信息,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上级监管部门 报告; (6)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 承包单位应对扬尘污染防

9、治工作负总责,并与分包单位签订 相关管理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督促分包单位全面落实各项 扬尘防治措施。 4 4施工物料运输单位施工物料运输单位 (1)根据运输合同制定具体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施工物料运输车辆、人员管 理。 三、工作措施三、工作措施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 -6-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粤办函 2017 708 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 工现场扬尘管理的通知 (粤交基函20173242 号)、 江 门市城区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防控联动工作机制(江 府办

10、函2017175 号)、江门市公路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 则(试行)(江交规建2017471)的要求,结合城区、 城郊、镇村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相应施工现场扬尘防控措 施。 (一)加强施工现场围蔽 按交警部门审批的工地现场临时交通封闭方案的要求进 行围蔽;工程造价中有围挡费用的项目,应按设计要求落实。 (二)加强工地现场降尘 1、施工便道、项目部周边采取硬化、铺设砾石等降尘、 抑尘措施。 2、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公路路肩、边坡等长时间 裸土地面应根据场地使用情况,宜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 采取绿化、固化措施;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 固化或覆盖。 3、土方工程、拆除工程、铣刨施工等作业

11、期间应采取喷 雾、喷淋或洒水等有效的降尘、抑尘措施。 4、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洒水设施,工地现场、施工便 道、施工站场等旱季应定期洒水降尘、抑尘。 -7- 5、鼓励隧道衬砌采用湿喷工法施工,推广隧道水压爆破 施工与雾化设备除尘、降温技术。 (三)加强物料堆放及运输降尘 1、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土堆等易产生扬尘的粉 状和细颗粒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应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扬尘。 2、驶出施工工地的车辆应对车轮车身进行冲洗;工地出 入口及周边道路保持清洁。 3、土方砂石等粉状和细颗粒材料在工地场外运输采取密 闭措施防止遗撒。 (四)加强工地搅拌站(场)管理 1、站场内地面应全部硬化或

12、绿化;四周建设围挡设施。 2、在站场内主要扬尘黑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或在站场内 安装扬尘监控设备。 3、拌和楼配备除尘设备并在生产期间保证设备正常工 作。 (五)联动机制响应 大气污染防控联动机制启动期间,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 关 于印发的通知(江环2017256 号)的要求,落实分级响 应应对措施,并做好信息报送。 -8- 四、时间安排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 月 10 日前) 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本单位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负责人员,对所辖项目 进行排查,建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清单(附件 1),确保全覆 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 月 11 日至

13、11 月 30 日) 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绿色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按 照本单位所辖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 理,开展监督检查(附件 2:监督检查表),建立健全信息报 送制度;加强联动机制响应期间施工扬尘防控监管及防治措 施落实。 1、各市(区)交通运输局、蓬江、江海区政府指定部门, 于 5 月 31 日前向市交通运输局报送本地区阶段工作进展情 况。 2、请市公路局、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分别汇总国省道项 目、农村公路项目情况,于 5 月 31 日前向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三)总结阶段(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对本地区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

14、结分析,认 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控制扬尘 的措施和建议,并于 12 月 20 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 -9- 五、工作要求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 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组织领 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完成 2018 年我局 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目标,全力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污染防治攻 坚任务。 (二)多措并举,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重点区 域、重点工程、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 管工作,加强沟通联动,将强力执法和行业管理相

15、结合,督 促公路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 严格落实,对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 对不按规定落实各项扬尘治理标准的工程,各有关部门按照 职责责令其改正,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对施工物料运输遗撒等违法行为,请各市区政府、各级 交通、公路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部门按照江门市 2018 年污 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第 30项的工作内容及要求, 与公安部门、住建城管部门相互配合,依法查处。 (三)畅通扬尘污染投诉举报及信息公开渠道 -10- 加强公路工程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宣传,营造氛围, 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投诉举报和信息 公开,将部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形成全社会、多方位 的高压监督态势,让扬尘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营造全民关心 支持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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