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会《经济法》笔记总结

上传人:suns****4568 文档编号:60782838 上传时间:2018-11-18 格式:PDF 页数:10 大小:561.3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7年-注会《经济法》笔记总结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2017年-注会《经济法》笔记总结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2017年-注会《经济法》笔记总结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2017年-注会《经济法》笔记总结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2017年-注会《经济法》笔记总结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7年-注会《经济法》笔记总结》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7年-注会《经济法》笔记总结(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7 年注会笔记 注册会计师考试 精华考点精华考点/ /背诵点背诵点/ /知识点知识点 笔记笔记 经济法 (2017 版) 侵权必究 2017 年注会笔记 2017 年注会笔记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1 第一编第一编 法律法律概论概论 第一章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法律基本原理 【知识点【知识点 1 1】概述: 种类种类 制定机关制定机关 效力效力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 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仅次于宪法。 一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 与基本法律具有同效力。 行政法规 国务院。 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地方权力机关) 。 不得与宪法、法律

2、和行政法规抵触,本 辖区内适用。 规章 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人行、审计署等。 地方政府规章 省、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晨陽提示:晨陽提示: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基本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 充和修改,但不得同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晨陽提示:晨陽提示: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法律,其作出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晨陽提示晨陽提示:我国属于成文法国家,判例不是法律的渊源之一。 【知识点 2】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三者缺一,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知识点 3】法律事实 2017 年注会笔记

3、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2 晨陽提示:晨陽提示: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是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 事件事件 (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人的出生死亡。 自然灾害、意外事件。 时间的经过。 行为行为 (与当事人意志有关) 法律行为(表意,如合同行为)。 事实行为(非表意,如侵权、创作)。 2017 年注会笔记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3 第二编第二编 民法相关制度民法相关制度 第二章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知识点 1】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1. 民事法律行的特征: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和义务关系为目的+合法行为。 2.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1)成立:必须具有当事人、意思表示、标的

4、三个要素;实践性法律行为的成立还必须有标的物的交付。 (2)生效: 实质要件 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形式要件 (口头、书面、推定、沉默等形式)合法。 晨陽提示:晨陽提示: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影响: 自然人: 超越经营范围:有效。但违反限制经营、特许经营、法律禁止经营规定的无效。 3. 无效、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2017 年注会笔记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4 晨陽秘诀:晨陽秘诀: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行为总结 : 区别区别 可变更、可撤销可变更、可撤销 无效无效 法律效力 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对抗除撤销权人以外的任何 人 。 自始无效、当

5、然无效、绝对无效。 法院 由撤销权人申请,人民法院不主动干预 。 司法、仲裁机构可主动干预。 行为效果 选择权:可撤销,可变更,也可继续有效。 撤销后,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撤消后,独立存在解决争议条款依然有效 自始无效、绝对无效。 行使时间 知道或应该知道 1 年内行使,属于除斥期间,不 中止、中断和延长。 不存在此种限制。 晨陽提示:晨陽提示:撤销权 性质 形成权: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无须相对人同意。 行使人 只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允双方均可撤,其他都是受损害单方可撤。 途径 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不是直接通知撤销。 消灭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

6、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不中止、中断和延长) 4.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2 个合同+1 个物权) 行为能力的欠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 法定代理人:追认权,追认后合同有效。 相对人:催告权,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 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 善意相对人:追认前,可撤销。 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 无权处分的物权行为,经追认或事后取得处分权,该物权行为有效。 晨陽提示:晨陽提示:此处买卖合同有效,物权行为效力待定此处买卖合同有效,物权行为效力待定。 5.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

7、行为 (1)所附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成立” ;条件成就之后,法律行为开始“生效生效” 。 (2)条件未必达成,期限终会到来。当事人恶意促使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没有成就,当事人恶意阻 止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就(有心栽花花不开) 。 【知识点 2】代理 1. 代理后果:被代理人承担(原因: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代理) 。 2. 不可代理: 3. 代理与代表: 民事主体 代表人与法人同属于一个民事主体,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 效力归属 代表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存在效力归属问题;代理人从事的法律行为效力归属于被代理人。 4. 代理与传达:不同之处有三方面: 代理

8、代理 传达传达 意思表示 代理人独立向第三方意思表示。 忠实传达委托人意思表示。 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不要求。 身份行为 亲自实施,不可代理。 可以借助传达人传递意思表示。 5.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类别类别 无权代理无权代理 表见代理表见代理 概念 无权、超权、代理已终止。 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盗用、借用公章不是表 见代理。 效力 若为合同,效力待定(是否有效取决于追认)。 单方民事行为,无效。 被代理人权利 追认:合同有效。被代理人开始履行合同,视 同追认。 拒绝追认或经催告 1 月内未作表示:行为人承 担责任。 与有权代理效果一样。 不可以无权代理抗辩。 第三人 催

9、告权(无论善恶)。 撤销权(善意,追认前)。 代理有效(主张表见代理)。 撤销权(主张狭义无权代理)。 晨陽提示:晨陽提示:代理授权不明:代理人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人身性质(结婚、遗嘱)双方约定亲自执行违法行为 2017 年注会笔记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5 6. 代理权滥用: 【知识点 3】诉讼时效 1. 概念:诉讼时效过期,丧失胜诉权,不丧失实体权利,法院不主动提出诉讼时效,一审债务人以诉讼时效抗 辩有效,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不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 间的情形除外。已经承诺支付,然后以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驳回。诉讼时效不得约定排除、不得约定延长

10、或缩短、不得预先放弃。 晨陽提示晨陽提示: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对比: 区别区别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除斥期间 性质 诉讼时效一过,丧失胜诉权,非实体权利 除斥期间一过,丧失实体权利 适用对象 债权请求权 形成权(如撤销权) 法院 由当事人主张,法院不主动 法院主动 期间性质 可变期间,适用中断、中止、延长 不变期间,不中断、中止、延长 2. 适用情况: 3. 诉讼时效时长:正常 2 年;身身体伤害、质质量、租租金、寄寄存(身质租寄)1 年;涉外进口 4 年;最长 20。 自己代理(代理他人与自己进行民 事活动) 法律效果:原则上同无权代理效果, 合同等多方民事行为合同效力待定, 单方民事

11、行为无效。 双方代理(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 一民事行为) 法律效果:同“自己代理” 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 代理人的利益 法律效果: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适用情形 债权请求权(而不是物权)。 不适用情形 支配权、形成权、抗辩权。 特殊债权(存款本息+国债、金融债券、不特定对 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投资关系交付出资。 2017 年注会笔记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6 晨陽提示:关于“中止” “中断”晨陽提示:关于“中止” “中断”总结:总结: 原因 发生时间 效果 中止 客观因素:不可抗力、其他障碍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 暂停 中断 主观因素:权利人提起

12、诉讼、一方提出要求、一方 同一履行等。 诉讼时效进行中 重新计算 延长 法院决定 延长 晨陽提示:晨陽提示:中止中断同时,先考虑中断、后考虑中止 2017 年注会笔记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7 第三章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 1】物权法概述 【知识点 2】物权变动 1. 变动形态:取得+变更+消灭。 2. 物权变动的原因: 3. 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1)动产:所有权交付生效,特殊车船航空器也是交付生效,只不过登记对抗。 特殊方式特殊方式 当事人当事人 核心识别标志核心识别标志 物权转移时间物权转移时间 简易交付 两方 买受人先借(租)后买 买卖合同生效时 指示交付 三方 购

13、买前为第三人占有 通知到达第三人时 占有改定 两方 出卖人先卖后借(租) 用(租赁)合同生效时 (2)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公示)生效。其他地方与登记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依据(有证据除外) 。 晨陽提示:晨陽提示:物权推定效力,动产占有人、不动产登记人被推定为合法权利人。 晨陽提示:晨陽提示:不动产登记类型主要有: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变动原因 基于法律行为物权变动应公示。 基于非法律行为 事实行为(如合法建造);法律规定(如继承);公法行为(法律文 书、政府征收决定等)。不必以公示(登记)为前提,但事后处分时仍要登记。 201

14、7 年注会笔记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8 首次登记:第一次登记,未办理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登记类型(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 更正登记:双方同意更正。 异议登记: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人申请异议登记。在异议登记之日起 15 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 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异议登记不能阻止物权变动,但受让人不可善意取得。 预告登记 作用:防一房多卖。未经同意处分,物权不转移预告登记阻止物权变动。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能登记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情形:预购商品房(期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

15、、抵押。 晨陽提示:晨陽提示:债权消灭指:债权得到清偿,合同协议被认定为无效、被撤销、被解除,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债权等。 晨陽晨陽秘诀秘诀:公式的效力总结 公示生效主义 物权生效=合同生效+登记/交 付 登记生效 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 交付生效 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 登记或交付 生效 权利质权(特例:票据、债券等有价证券,有凭证交付生效,无凭证登记生效; 其余均为登记生效)。 公示(登记)对抗主义 合同生效=物权生效,登记起到对抗第三人的作用。 【知识点 3】 【说明】【说明】 完整版已准备就绪,本科目完整版共 12 章,正文部分 74 页,需 要 2017 完整版及以后年度最新版的可以加一下 V 信: 2945611877 或 关注公众号:晨陽财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