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齐民要术》若干问题的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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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有关齐民要术若干问题的再探讨当拙著的撰者、注者和撰期一文的油印本和排印本先后在1955年、1957年发表后,国内外一些学者陆续有所函询、函索或在他们的论著中有所援引和评述。体现出对这部农业 科学 历史 名著的一些有关 问题 相当关切,都在期待尽可能弄清。光阴如驶,距拙文发表,屈指四分之一世纪匆匆过去了。这期间,围绕其书、其人而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资料,不断有所增益,看来,颇有从新“探讨”的必要。这里,分从五个问题着笔:一、本书的时限问题历来,对本书时限,包括它的

2、著作期和著者生卒年,由于史无明文,都不明确,甚至误会。但这对 分析 研究 齐民要术全书的 内容 和思想,颇关重要,非进一步寻求较充分论据,作出较确切答案不可。其中,首先要注意到的是著作期问题。根据古代目录学 文献 ,本书最先著录于隋书经籍志,可见它的著作期至少不晚于隋,更可能在隋前。但究竟在哪一朝代?隋志、新旧唐志、崇文总目都未注明。通志艺文略题为“后汉”,焦竑国史经籍志题为“汉”,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以次诸家著录,则题“后魏”或“元魏”,现残存的本书最早刻本(北宋崇文院本),卷端亦署“后魏”。今考:本书引及三国、两晋以至南北朝中期以前的作品颇多,显见不是成于“后汉”。通志原书

3、的“汉”字,可能是著者郑樵一时疏忽,或者是后人辗转写印致误。焦竑所题,同样沿其误。应该说,题作“后魏”是对的。后人大都相信它是后魏作品,没有异辞。这里要提出的问题是:在整个后魏王朝(由道武帝至东、西魏末期)一百七十年的相当长时期中,本书究竟写于“初叶”,或“中叶”,或“末叶”。或某一具体年代呢?这一问题一般人往往“不了了之”。如四库总目提要、郑堂读书记等书,在齐民要术题下,一开始便说“思勰始末未详”,并不提到书的著作期。但也有人根据后魏贾思伯、贾思同两人“已在魏之季世,当南朝梁武帝天监、普通、大同之时”,因而引起“思勰或与之同时、同族”的推论。后来,又有人经肯定贾君著书在东魏初年。如此“推论”

4、或“肯定”,虽根据不足(如前一说),甚至没有提出根据(如后一说),但结论却接近事实,是对的。这里,有必要补充一些例证:拙文初步脱稿后,1955年底由华南农学院付油印。再经修订,在华南农业科学1957年第3期刊出。简称隋志。以下引及诸史的经籍志、艺文志,均仿此作简称。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栾调甫:版本考见国学汇编第二册,1934年齐鲁大学版。(1)原书引及南朝梁代沈约(公元441513)、陶弘景(公元452-536)和北朝崔浩(公元?-450)等人著作,年代相当于后魏末叶或中叶。(2)书中述造酒,曾引“元仆射家法”。查后魏拓拔氏在太和二十年(公元496)始改姓“元”。其中:不少元氏如元澄、元英

5、、元丽、元钦、元诠、元晖、元顺、元晦、元罗、元纂、元谌等,都曾官“仆射”。此所引,虽不详其为何人,估计可能是元澄儿子元顺。史称元顺素有声誉,好饮酒,历官右仆射、左仆射,一般习称他“元仆射”。如所估不算凭空穿凿,猜中了;那么,当时已届“魏之季世”(元顺死于建义元年,即公元528)了。(3)书中述造白醪曲,提到“皇甫吏部家法”。所指可能是卒于太昌年(公元532)的皇甫玚。他曾任吏部郎,是贵戚(高阳王元雍的女婿)。果如此,则其时正面临分裂为东西魏局面或稍后。(4)书中述种桑柘,其中自注有“杜葛乱后”一语。查杜洛周、葛荣先后起义于孝昌元年、二年(公元525526)间,至永安初(公元528),先后同年失

6、败。这反映出:当著者写书至此,最早应在杜葛失败这一年以后而又时距不远。(5)这里还得提出一个尤较具体的例证:书中述种谷法,曾引西兖州刺史刘仁之对著者说的话。原文是“西兖州刺史刘仁之,老成懿德,谓余言曰”。从这一段话,进一步分析和推论:据魏书刘仁之传:仁之“出除”西兖州刺史,系在出帝初(公元532)任著作郎兼中书令后。他任著作郎职,因“非其才”(不是他所长),在职不会长,大概到出帝即位的第二年便改任西兖州刺史。他卒于西兖州任所,时在东魏武定二年(公元544)。卒后得到“卫大将军、吏部尚书、青州刺史、谥曰敬”的赠典。这里,可以推知著者写在齐民要术里的这一段话的时日,当在刘仁之任职西兖州后至刘氏未卒

7、前这一段时期。为什么说当在刘氏任职西兖州后呢?又为什么说当在刘氏未卒前呢?因为著者提到刘氏,还以“老成懿德”称他,且称“西兖州刺史”而不称“故西兖州刺史”,又不称“青州刺史”或其他追赠的官衔,可见当时刘还健在。按照这些分析,可以说,写齐民要术时,大致应在永熙二年至武定二年,即公元533-544这十一年间。其上限可能稍前(可能性较小),下限可能稍后(可能性较大)。如此推测,相信对本书著作期,“虽不中”,亦“不远”矣。此外,对著者生卒年,不妨这样估计:本书初步着笔,有如上述,大致在永熙二年(公元533)前后。假定著者在这一年恰满六十岁,开始退休,归田写作,据此上溯,则其出生当在延兴三年(公元473

8、)。青少年时,犹及见所谓“太和之风”孝文帝变法革新的一系列作风。他卒年估计在东魏武定(公元543550)年间,还很可能跨人北齐(公元551年以后) 时代 ,年龄逾七十以上。当然,这只是假定,文献无征,无从肯定。对本书的时限问题,这里只能大致作如是观。二、本书的地域问题书中取材,有如著者自述,是从“采捃经传,爰及歌谣,询之老成,验之行事”等见魏书本传。他死后孝庄帝敕令,还如此称他。多方面获得,尤其是著者从所生长的、或工作过、经行过的一些地方,向劳动人民调查 总结 而来。这些地方的风土物产和耕作栽培习惯,当然反映到本书方面,很有必要把它地域问题,尽可能弄清楚一点。(1)首先要弄清楚的是著者生长的地

9、方,也就是他的“里籍”问题。有人根据史书(魏书和北史)所载的、与他同时代的贾思伯、贾思同二人里籍,认为他也是“齐郡益都人”。按:这尽管是推测,但说对了。为什么说它是“对了”呢?根据的论点是:A据本书自注,贾思勰与刘仁之有交谊,年辈或稍晚于仁之;又据魏书刘仁之传,仁之与冯元兴系深交;又据魏书冯元兴传,元兴与贾思伯同时为肃宗(公元516526年在位)的侍读或侍讲,彼此颇相得。从这些迹象中,可想见思勰与思伯是有关系的,且彼此同时、同姓、又同以“思”字命名,很可能是同族的兄弟辈,都是益都人。B据魏书儒林传序:“晋世杜预注左氏(传),预玄孙坦,坦弟骥,于刘义隆(宋文帝)世,并为青州刺史,传其家业。故齐地

10、多习之传受讲习者甚众”。齐郡的贾思伯、思同兄弟,就是以精研杜氏春秋名噪一时。今考思勰在本书自序和本文中,都引及春秋传和杜预注,当是渊源于家学。据此,可推知著者与思伯、思同的里籍,同是“齐地”。C著者自注引刘仁之的话,当是仁之在西兖州任内所说。其时,著者正家居“询之老成,验之行事”,写书以“晓示家童”。当时,家住益都的他,或路经邻境西兖州,或任职西兖州的刘仁之就近过访贾家,两者都有可能,因而彼此得以相晤,且因贾氏正着笔写农书而连类谈及“区田”事。西兖州在今定陶一带,这也足作为著者是山东人的佐证。D著者在本书所援引的例证,很少引用别地的,而往往举山东的为说,如:述营田,引齐地大亩一顷当小亩三十五亩

11、为例;述犁,引济州以西习用长辕犁为例,又引齐人蔚犁为例;述蒜的风土,引山东谷子为例;述椒的品种,引“青州有蜀椒种分布栽移,略遍州境”为例;述枣的品种,引“青州有乐氏枣父老相传云:乐毅破齐时从燕赍来所种”为例,又引“齐郡西安、广饶二县所有名枣”为例;述作麦貌法,引“齐人喜当风颺去黄衣”为例。其例相当多,是亦可证著者为山东人。E。本书有专篇述种桑柘和养蚕法,是现存较系统地述及这方面作业的最古文献。查古代的桑蚕特别是柘蚕,以山东为较著、较盛、且较早,这也是旁证之一。F葛祐之在绍兴十四年(u44)为此书作“后序”,称:“齐民要术旧多行于东州”。其故可能因著者是东州即山东境人,垂老回乡著述,所以其书也多

12、行于其地。这也是旁证之一。至此,对著者的里籍问题,包括他出生的、长大的和告休后家居的所在地,不妨肯定说:就在今山东省益都县。(2)其次要弄清楚的是著者工作过的地方问题。如所周知,他任过“太守”,是无疑的。但任哪一郡太守?却有不同说法:一说是高阳太守,直斋书录解题和本书最初刻本(崇文院版)以次各种版本题署,均如是作;一说是高平太守,四库总目提要如是作,(袁昶为本书渐西村舍刻本作序,称著者为“贾高平”,近代编印的四部备要书目提要称著者“官高平太守”,都沿此说);一说是襄阳太守,郑堂读书记如是作。今按:三说中,“高平太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守”、“襄阳太守”两说都属后起,又未说明所据,不足凭。可能是

13、缮写或刊刻偶误,以讹传讹所致。应该肯定是“高阳太守”。但查后魏行政区,有两个高阳郡:一属瀛州所领,在今河北省境;一属青州所领,在今山东省境(魏书地形志)。著者所官,究属哪一个“高阳”?仍有不同意见。本文认为以前者、即瀛州领的为是。理由是:A书中自述,曾亲历“井陉以东”地区。井陉属今河北省境,可能就是当著者赴任时从山西东北行所经。B本书白醪曲篇提到“皇甫吏部”,很可能是皇甫玚(见上文)。此人为元雍的女婿。元雍受封高阳,封地在青州境还是在瀛州境?虽史无明文,但结合他当时为镇北(后迁“征北”)将军和都督冀、瀛等州诸军事的任务推测,则其封地当是瀛州高阳郡。其时元雍家属,可能部分居洛阳,部分居瀛州或其邻

14、州。皇甫场也可能一度居其地(瀛州一带),他作白醪曲的“家法”,如果是著者莅官高阳时就地查询所得的话,那就更有力地说明著者所官的高阳是瀛州境而非青州境。C从本书述及“今自河以北杜葛乱后数州之内”的话推测:当时杜洛周、葛荣的活动,正在这一高阳郡及其邻境,包括冀、定、沧、瀛、殷五州(魏书世宗纪)。高阳在瀛州算是较大的郡(领县九),大概杜、葛失败后,著者才来此任太守,所以有此反映。这一设想如属不错,则他到任时,最早应在永安元年(公元528)九月(继杜失败后,是月葛又失败。见魏书)以后,这可能是他仕途中最后一任官,大概三数年后便告老归田,从事写作了。此外,他工作过的地方,当然不只河北高阳,其他还有不少,

15、估计当时 政治 重心的洛阳、后魏发祥地的大同以至山西的某些地区,可能都工作过(似在山西任职较久)。但曾任何职?文献无证。(3)其次要弄清楚的是著者经行过的地方问题。著者多年游宦,足迹所涉颇广。单从书中述及的看,除他生长和归田所在的益都和任太守所在的高阳外,其他地方,如:今河南境的朝歌(淇县);陕西境的茂陵;山西境南部的壶关、上党,北部的代(大同及其附近),中部的并(太原及其附近),东部的辽(昔阳);河北境的井陉、渔阳(密云);以至山东境的西兖州(定陶及其附近),济州(茌平及其附近),青州(临淄及其附近),齐郡(历城,当时青州所辖郡)。西安、广饶(并当时齐郡所辖县)等等,都可能或经行过或工作过。这些,只是书中偶尔提及的部分地方,此外,书中未提及的,当还不少,那就无可考了。又,本书两次提到吴地,似曾亲历。但其他向属南朝所辖,如果不是著者偶尔经过的话,可能就是与吴人交往而有所了解。根据上面所述(包括著者生长、工作和经行过地区),对本书的地域问题,略可窥见一斑。至此,可以总括一句:本书所反映的,主要是当时黄河中下游流域方面农业生产情况。 三、著者的阶级出身和一些 历史 问题尽管著者阶级地位,无明文可稽;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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