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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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查询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0140XX)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注册地址:湖南南庭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市环保大道与圭白路交汇处东南角营业执照注册号:25机构代码证:254法定代表人:买受人:证件类型:国籍:联系地址:共有情况:代理人:国籍:戴明炜联系电话:0731-晏泽英身份证证件号码:中国联系电话: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新一村23栋30号联系电话:代理人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_出让_方式取得位于_长沙市环保大道与圭白路交汇处东南角_,编号为_长房售许字第0131号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为,其中非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_南庭城果_。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854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4585_,规划用途为商住,施工许可证号为_6_。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第三条买受

3、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2_幢_16_层_4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住宅_,属_砖混_结构,该幢房屋建筑层数地上_33_层,地下_3_层。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第四条计价方式及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每平方米_4020_.00_元,总金额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元,总金额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2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首付款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2银行按揭付款首付款.40元于2月1日支付。剩余房款采用银

4、行按揭方式支付。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45日内,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并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因出卖人的过错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买受人解除本合同。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卖双方应就具体付款方式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买受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在收到买受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房价款全部退还给买受人

5、。3其他方式首付款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签订之后三十日内应付元。剩余房款的支付。第六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逾期在3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项中的比率)的违

6、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第七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合同单价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2种方式进行处理: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

7、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八条房屋室内层高买受人所购该房屋的室内层高为_3米,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内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第九条交付期限及条件出卖人应当在_XX年8月31日_

8、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2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告知买受人的;2)第十一条房屋交接及违约责任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应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15天内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并与出卖人办理交接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

9、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出卖人:湖南华马驰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5563机构代码证:湘A注册地址:芙蓉区隆平路169号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毛立权受托人:罗刚买受人:罗晓斓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东路五一新村永祥小区F1栋3单元406室共有人:杨文龙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联系电话:_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东路五一新村永祥小区F1栋3单元406室共有情况:共同共有,各占百分之五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10、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长沙芙蓉区隆平路169号紫御园6栋,编号为长国用第号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使用权起始日期为XX年04月11日,其中住宅用地终止日期为2031年04月买卖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XX-0516,批准机关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该建设工程预计竣工日期为XX年07月01日。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的基本情况该商品房所在楼栋主体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筑层数层,其中地上层

11、,地下0层。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座落于芙蓉区隆平路169号第6栋幢2单元15层1506号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该商品房1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该商品房层高为米,有2个阳台,其中0阳台为封闭式,2阳台为非封闭式。第三条抵押情况与该商品人有关的抵押情况为:第1种。1、该商品房未设定抵押。2、该商品房已经设定在建筑物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登记日期为。第四条计价方式及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总房价每平方米元,总金额3、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总金额/款/买受人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

12、交付首期房款计叁拾壹万肆仟壹佰捌拾柒元,余款肆拾陆万元向铁路公积中心申请贷款。买受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给出卖人,在接到出卖人或贷款人通知后3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买受人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贷款。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将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在接到通知后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收到通

13、知之日起,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逾期,出卖人在解除后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还已付款及利息。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将已付款及利息退还给买受人。3、其他方式首付款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逾期未超过日,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

14、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伍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日,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伍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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