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注意事项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60301919 上传时间:2018-11-15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4.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订立合同注意事项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订立合同注意事项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订立合同注意事项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订立合同注意事项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订立合同注意事项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订立合同注意事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订立合同注意事项(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订立合同注意事项合同签订注意事项1、合同签订顺序:项目部起草合同并严格审核供应商或合作方签字盖章项目部在合同上附分项合同评审表,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对合同进行评审合同评审通过后和供应商或合作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完毕后给生产技术科返回两份合同原件。2、合同签订地点必须是公司地址,不得填写供货商或合作方单位等其它单位或地址。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必须明确:双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确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再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4、质保期的期限必须明确

2、。5、质保金的付给必须明确是“无息”。6、在违约责任里,严禁出现收取“违约金”“滞纳金”之类。7、付款方式上,在严格遵守大合同和分包合同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付款标准,避免法律风险,完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完善供货单的验收签字手续,防止出现漏洞。若出现“先付款后供货”“货到场即付清货款”等特殊付款方式的情况时,必须提前向安司经理汇报。8、所有合同一律由项目部起草并严格审核,采用机打形式,不得由合作方起草和手写合同,不得涂抹修改,不得用复写纸复印,经审核有不合适之处确需修改的要重新机打修改。9、合同的签订代表着一个负有法律责任的文件开始生效,所以合同的签订要语言严谨、用词得当,不得采用民间俚语、日常口

3、语等不严肃的词汇和语言。10、没有附分项合同评审表进行评审或评审未通过的合同,一律不得发放给供货单位等合作方,否则视为私签合同。11、对于发票的约定:建筑业“营改增”前,供货方要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营改增”,供货方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2、“营改增”后建议尽量选择一般纳税人企业作为供应方。大宗材料招标严格按照新下发的安司大宗材料招标办法执行强调几点1、提前报公司,招标小组要审核,上报集团公司,还要准备招标会议的资料。项目部准备的资料有什么问题,可以有时间改2、报价单的顺序、形式要统一,招标须知和报价清单发给供应商时给他们强调,不要擅自改动。3、投标厂家资质。投标报价时要提供投标单位的资质,

4、资质复印件盖红章。品牌资质可以扫描件。召开招标会议当天要带资质原件。合格供应商也要交资质,牵扯到资质过期,给集团公司交资料。4、联系人电话留两个,公司固定电话或法人代表手机。上报集团公司的资料。经济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纠纷也呈日益增多之势。掌握一定的合同签订技巧,可以有效的避免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使自身在纠纷发生时处于较为主动和有利的位置。本文将结合公司实务案例,讲解一些经济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一、首先须审查合同主体,确认其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是否与真实的交易方相符。如果合同主体不合格,那么所签订的合同可能无效,也可能导致真实的交易方并非合同上所列明的主体

5、。在签订合同之前,要认真做好主体审查,通过查询对方的营业执照、资金、信用、经营情况等对合同风险进行初步的预估,并需确认所涉项目是否合法。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一定要一丝不苟,切不可草率行事。对签约的另一方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对方具体情况是十分必要的。另外,不能轻易相信对方的名片。有时候,名片头衔很大,实际上却可能没有合法授权。此外在涉外商贸谈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若与子公司谈判,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更要调查子公司的资信情况。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负连带责任。XX年,笔者接触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买方代表在合同签订时声称自己是某公司就该项目的全权代表,卖方相信其身份,与之签订了大

6、额的供货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送至买方代表指定的地点。但催收货款时,该公司明确拒绝,称签订合同的人并非公司代表,和该公司无任何关系。卖方随即起诉,但最终因证据不足被判决败诉。二、尽量争取使用自己起草的合同文本。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一般来讲,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因为口头上商议的东西要形成文字,还需要一个过程。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一字之差,意思就有很大区别。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并安排条款的程序或解释条款。所以,在谈判中,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并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三

7、、合同条款须力求严密。合同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否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合同太笼统了也不利于合同的履行。例如我国北方某企业向南方某公司购买了一批奔腾CPU的电脑,注明原机主要部件须为进口产品,而南方电脑公司提供的电脑除CPU为进口产品外,其它部件均系国内组装产品。因为原合同用语“主要部件”表意含糊不确切,导致了本想购买一批进口主机的北方企业买了一批国内组装产品。(一)签订的合同对商品的标准必须明确规定。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专业标准的,按照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专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如果有其它方面的问题必

8、须写明。例如,北京有一个单位与一家蔬菜公司签订的合同只有7个字:“大白菜20万斤。”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白菜损失了一大部分。在双方交涉过程中,因购货方没有明确质量标准,只能自食苦果了。签订合同时,对于双方在买卖过程中所牵连到的商品,它的名称必须准确而规范。若国家统一了名称的用国家统一的名称,若没有国家统一名称的,谈判双方应该统一名称,必要时还要留存样品。因为有时候一物异称,异物同称的现象是很普遍存在的。(二)签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矛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例如:山西某化工厂和湖南株洲某塑料制品厂经谈判签订了购销聚氯乙稀合同,株洲这家塑料厂在谈判

9、中已申明厂址在株洲县,所以当对方在合同中写上了“货发到株洲”时,其以为对方指的是株洲县而不是株洲市,故未予纠正。山西化工厂发出产品时在发货单上写上了株洲,货物运到株洲市无人取,急等货用的株洲县某塑料厂却盼货不到。塑料厂派人到化工厂追究责任,化工厂只好承担违约的责任并交了违约金。(三)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在现实中许多合同只规定了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尤其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自然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另外,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规定了双方各自的责任、义务,但却写得十分含糊笼统。这样,即使一方违约,也无法追究违约者的责任。四、应明确约定合同生效期我们在订立

10、合同时,经常看到这样一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这类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订立就立即生效。然而,在经济交往中,还有许多合同并非一订立就立即生效。新合同法对合同的生效时间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总括起来可分为三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二是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比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办理权属登记,自办理登记手续后,转让抵押合同才能生效。三是当事人的特别约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条件,附加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即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某一条件

11、,只有具备了此条件,该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比如在房屋赠与合同中,房屋赠与人被赠与人约定,当被赠与人结婚时将房屋赠与他,那么“被赠与人结婚”就是此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当具备了这一条件时,该赠与合同才生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生效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期时生效。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双方约定在缴费满了3个月,合同生效。3个月缴费期满,即为期限到期,合同始得生效。了解了以上合同生效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订立合同时,要充分考虑所订合同是否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和是否需要特别约定,然后根据合同的性质、特点,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最能保障合同目标实现的生效时间和生效期限,签好合同,用好合同,

12、来切实保障交易安全和自身合法权益。五、应明确约定发生纠纷的处理方式。有经济交往就会有经济纠纷,这是市场经济的定律。因此,合同签订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纠纷后的处理方式,明确约定发生纠纷后通过仲裁还是诉讼解决,并需明确约定仲裁机构或者管辖法院。纠纷的处理方式并非约定越多越好,同时约定仲裁和诉讼两种处理方式,在法律上的效果是视同未作明确约定。关于约定诉讼的管辖法院,有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等几种方式。由于目前司法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合同当事人争取法院管辖的现象颇为激烈,甚至各不相让。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为了使合同达成一致,不妨采取不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而是想方设法使得合同履行地

13、在自己一方,既不易被对方察觉,又不伤和气,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公司营销中的风险防范合同法讲解法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象征,它已经渗透到现代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法律问题,而我们的营销工作更离不开法律的帮助。作为企业的营销人员,我们不但要懂法、知法,更为重要的是,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利益不受非法侵害。为此,特向大家介绍一些营销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合同法是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它由三部法律合为一部,共分三编:总则、分则、附则,共428条,其中总则部分129条,原经济合同法只有57条。一、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

14、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总类: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劳动法上劳动合同、民法上的合同等。民法中的合同也很多,如债权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的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行政合同不在此列,如上级机关与企业签订的保稳定合同,主体是不平等的,不属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合同是发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例:有一张名片,写的是厂长、法人,将个人与团体划等号。它应是法定代表人。即法律规定的不经授权就可以代表单位的人,法人代表既包含法定代表人,又包含委托代理人。合同的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在法律上地

15、位平等,无高低优劣之别。行政法上的合同就不相同,主体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法律地位不平等。、合同是两方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仅由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债务的免除、遗嘱、设立财产捐助等。、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都以发生一定的法律上效果为目的。、合同是非身份关系的合同。如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它法律,不适用合同法。、合同是各方当事人自愿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存在一方依势压人、依权压人、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他人的情形。、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法律适用的自由度较大。对于合同法中强行性规范,当事人不能约定排斥其适用。二、如何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签订合同注意事项?如何签订买卖合同?1、审查订立合同当事人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能够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或其它组织民事权利能力基于法律规定。民事行为能力。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如结婚能力、收养能力。如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