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罚款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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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计划生育罚款清单计划生育处罚新政策XX根据条例的规定,对下列人员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上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征收超计划生育社会抚育费(以下简称社会抚育费),并给予经济限制:(一)已有一个子女的夫妻,不符合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而怀孕的,必须限期终止妊娠;逾期不终止妊娠的,从怀孕之月起逐月按一定比例预收社会抚育费,并可给予必要的经济限制,对个体工商户可提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暂扣营业执照,直至其终止妊娠。终止妊娠后,应退还预收的社会抚育费,取消经济限制,对个体工商户发还营

2、业执照。(二)非婚怀孕的,按前项规定处理。第四条本办法所规定的社会抚育费征收标准为:(一)已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不符合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怀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并向夫妻双方征收社会抚育费各500元。(二)对违反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超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给予批评教育,征收5000元至5万元;对超计划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征收2万元至10万元。(三)对违反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坚持超计划生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加重处理的,可在本款第(二)项规定的标准上增加1倍征收。(四)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XX元至1万元;对非婚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按超计划生育加重处理。各区

3、、县征收社会抚育费的具体标准,可由区、县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确定。第五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超计划生育的,除征收社会抚育费外,按下列规定给予经济限制:(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疗费自理,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二)超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医疗费,不予报销。(三)三年内不得被评为先进个人、不得提职,并取消一次调级。(四)所在单位在住房分配上予以限制。(五)行政处分。农民超计划生育的,除征收社会抚育费外,在调整土地时不予增加口粮田和责任田;不予增批宅基地;不给予农村其他福利;不予农转非(建设征地除外)、招工等;已被乡(镇)、村办企业录用的,应予辞退;聘任为干部的,应予解聘。城镇无业居民超计

4、划生育的,除征收社会抚育费外,取消其享受的社会福利待遇(依法发给的抚恤金除外)。第六条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违反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超计划生育的,超生夫妻本人及其超生子女的户口不予安排进京。第七条收养子女,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不符合规定收养子女的,视为超计划生育,按本办法规定予以处理。第八条对超计划生育的夫妻,追回双方依照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规定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的一切优待和奖励。第九条对拒不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和未完成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出现超计划生育的单位,当年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单位,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规定处理,并可处以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5、。第十条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应当把落实北京市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奖励内容纳入计划生育责任书管理范围,对不按规定落实有关奖励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或者区、县计划生育主管机关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一条违反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200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一)未经批准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二)虚报、瞒报计划生育情况的。(三)为超计划生育逃避管理提供帮助的。(四)伪造计划生育证明的。(五)污辱、威胁、殴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六)其他破坏计划生育管理的。

6、在上述行为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征收社会抚育费,应一次交齐。对确有困难的,经原决定机关同意,可分期交纳。分期交纳的,应自征收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交齐,第一次交纳数额不得少于50%,并应自征收决定作出之日起一个月内交纳。延迟交纳部分,应比照银行一年个人定期存款利息率,交付滞纳金。第十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对个人的处罚,由受处罚人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以上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决定。对单位的处罚,由受处罚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以上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决定。第十四条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对超计划生育夫妻征收社会抚育费的决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按下列规定协助执行:(一)机关

7、、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协助执行。(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由雇主负责协助执行。(三)个体工商户,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协助执行。(四)城镇无业居民或农民,由其户口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执行。第十五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家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执法程序:有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是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处罚机关)。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是:

8、1、调查取证处罚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违反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查明事实。处罚机关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不得阻挠。调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告知权利调查终结,处罚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处罚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必须向当事人告知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必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除外),否则,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处罚机关对当事人依法作

9、出下列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的除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必须举行听证,否则,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处罚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处罚机关应当采纳。3、作出决定当事人确有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由处罚机关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机关决定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处罚机关的印章,并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

10、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处罚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4、送达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处罚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填写送达回证。行政处罚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5、执行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处罚决定书指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被处以罚款处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罚款决定书指定的地点缴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处罚机关同意,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除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处罚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罚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流程图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社会抚养费征收流程图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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