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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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申办程序办理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人口计生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建立完善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制度意见的通知。奖励扶助项目、标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全省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夫妇,由政府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本人被

2、确认为扶助对象的当年发给扶助金。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全省农村年满55-59周岁、只有一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由政府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年龄满60周岁后,如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应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不再享受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对已享受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不再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在我省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由政府给予资金上的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以后,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40元的扶助金,60岁以

3、后,扶助标准提高至城镇每人每月1000元、农村每人每月800元,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以后,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对农村符合政策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双方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采取了安全适宜长效节育措施、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并引导和帮助这些家庭把奖励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方面。申办条件: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为我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

4、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独女户家庭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女孩。4、年满55-59周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的户籍在我省。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

5、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符合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3、XX年1月1日以来生育第一个子女,且与申请放弃时间间隔满4年。4、夫妇双方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夫妻双方与乡人民政府签订了放弃生育二孩协议书;6、采取了长效避孕措施。有禁忌症者,不能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应当有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证明。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等。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独生子女

6、的残疾人证或死亡证等;离婚或丧偶的,须同时提供离婚证或配偶的死亡证明材料。3、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放弃生育二孩协议书、落实节育措施证明等。申报时间:新增人员可常年申报,享受当年奖励扶助须在上年的5月至当年的2月底前到当地的乡镇计生办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当年的2月至4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集中审核、确认。2月上旬,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2月中旬,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张榜公示。2月底,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3月中旬,市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4月底,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申报地点:奖励扶助对象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7、奖励扶助对象的申请确认程序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申请确认程序如下:1、本人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3、乡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5、市级和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扶助对象一经确定,由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由陕西省人口计生委、陕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制的陕西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证。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申请确认程序:1、夫妻双方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3、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张榜公示。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5、落实节育措施。6、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7、签订协议。

8、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年审:奖励扶助对象要在每年的1至2月到当地的乡镇计生办办理年审手续。奖励扶助对象条件如无变化,经年审后继续享受奖励扶助。如发现奖励扶助对象的条件发生了变化,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及时将对象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管理信息系统中退出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全县广大群众:你们好!为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落实,现将国家、省、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公布给你们,欢迎大家对我们工作落实情况给予有力监督。一、国家计生家庭奖励优惠“三项”制度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本人为农村户口,符合政策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的

9、对象,独男户和两女户每人每年960元,仅生育一个女孩的每人每年1200元,子女死亡的每人每年1780元,其中仅生育一个女孩死亡现无子女的每人每年1800元。XX年起,县政府对农村独双女户从55周岁开始发放奖励资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直至60周岁时与国家奖励扶助政策接轨。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中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每人每年可领取特扶资金,子女死亡的每人每年4080元;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的每人每年324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既符合奖扶,又符合特扶的,按特扶标准执行。3、计划生育长效节育奖励制度对依法生育的农村双女户从

10、XX年10月1日以后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发放4000元的一次性奖励。XX年起,县财政对政策内生育一孩、并在规定时间内落实上环措施的发给100元,政策内生育二孩,并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绝育措施的发给1000元节育奖励。二、依据省条例规定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政策1,在独生子女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6周岁止,独男每月发给20元、独女每月发给3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按年度打卡发放。2、对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县属国有集体破产改制企业职工退休时一次性奖励XX元,其中终身无子女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夫妇一次性补助5000元。三、舒城县

11、人口基金关爱女孩项目1、对农村独女、双女户子女考入一本、二三本和艺体类本科学校的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资助。2、对农村独女、双女父母或本人生大病的,在新农合报销后,符合医保范围且个人自付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补助50%。救助金额=【-1万】x50%。3,对农村独女、双女父母或本人突发意外事故,造成三、四级伤残的,给予XX元救助;一、二级伤残的,给予5000元救助;死亡的给予10000元救助。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1,对城乡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双女绝育户参保的,县政府提高缴费补贴标准,在普通参保人员每年补贴30元的基础上,增加30元补贴。2、XX年起,县财政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

12、症三等以上人员,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缴费标准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3、XX年起,县财政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特别扶助对象,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缴费标准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五、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风险,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为每对符合生育政策且准备怀孕的夫妇,在怀孕前4-6个月,免费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六、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对象,参保资金全部由财政补助。祝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舒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XX年6月16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申报、发放工作流程图行政职权目录第24项责任科室:科教文卫办公室责任人:白洁实施依据:辽宁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第三条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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