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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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铜陵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办法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以及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进行扩面提标,将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中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奖励扶助制度范围,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同时提高两项制度标准。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计生民生工程政策,XX年起,对原政策规定作适当调整,特制定本方案。一、政策内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包括两项具体政策:农村计划

2、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XX年起,国家统一奖励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继续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30元或140元。奖励扶助对象从60周岁起领取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从其奖励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奖励扶助金。“双提”制度: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女性年龄由60周岁提前到55周岁;对所有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每人每

3、月在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提高标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提高到135元,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对象扶助金标准继续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45元,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残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提高到11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扶助金自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扶助金。XX年起,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全部纳入特别扶助制度

4、范围。三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扶助金;二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扶助金;一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扶助金。并发症人员治愈、康复或死亡的,应及时退出特别扶助制度。比照“双提”政策,对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也给予提高标准,实行“单提”,即:对所有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对象在上级规定奖励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以上两项制度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衔接:已经享受奖励扶助、且同时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特别扶助范围,XX年起不再确认为奖励扶助对象;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农村对象,年龄达到60周岁以后,仍继续执行本办法规定,不再重复执行奖励扶助制度;并

5、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制度,不影响其按规定享受奖励扶助制度及其他奖励优待政策。二、资格确认扶助对象资格条件1.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1973年至XX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2.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3.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并持有县级以上并发

6、症鉴定结论或意见;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两项制度对象资格条件的具体政策由省人口计生委负责解释。资格确认程序和要求扶助及“双提”对象的资格确认必须履行以下程序:1、本人申报;2、村民委员会评议;3、乡镇人民政府初审;4、县人口计生委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5、省、市人口计生委抽查、逻辑审核、备案。6、对经审核不符合资格确认条件的进行回访。奖励扶助及“扩面提标”对象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县级确认结果须分别在申报对象所在村、组张榜公布10天。特别扶助对象县级确认结果可通过适当方式在申报对象所在村、组公示。往年确认对象每年需经审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退出扶助范围。扶助及“扩面提标”对象资格确认工作由乡镇人民

7、政府和县级人口计生委具体组织实施,实行终身问责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参与调查审核的人同为直接责任人。要严格按规定政策口径和程序进行资格确认,确保公平、公正、透明。三、资金筹措、管理和发放资金筹措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发放的奖励扶助金,铜陵县由中央、省与市按5:4:1比例承担,市区由中央、省与市按5:3:2的比例承担。省提标部分,由省财政承担。我市“扩面提标”增加的经费由市、县财政按1:1比例承担。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发放的特别扶助金,由中央与省按5: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申办程序办理依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人口计生委、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陕

8、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关于建立完善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制度意见的通知。奖励扶助项目、标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全省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夫妇,由政府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本人被确认为扶助对象的当年发给扶助金。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全省农村年满55-59周岁、只有一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由政府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年龄满60周岁后,如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应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不再享受独女户家庭

9、奖励扶助。对已享受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不再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在我省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由政府给予资金上的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以后,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40元的扶助金,60岁以后,扶助标准提高至城镇每人每月1000元、农村每人每月800元,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以后,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对农村符合政策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

10、双方主动放弃二孩生育指标,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采取了安全适宜长效节育措施、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并引导和帮助这些家庭把奖励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方面。申办条件: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为我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独女户家庭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女孩。4、年满55-59周岁。

11、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的户籍在我省。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3、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符合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3、XX年1月1日以来生育第一个子女,且与申请放弃时间间隔满4年。4、夫妇双方自愿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夫妻双方与乡人民政府签订了放弃生育二孩协议书;6、采取了长效避孕措施。有禁

12、忌症者,不能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应当有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证明。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实行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等。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独生子女的残疾人证或死亡证等;离婚或丧偶的,须同时提供离婚证或配偶的死亡证明材料。3、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放弃生育二孩协议书、落实节育措施证明等。申报时间:新增人员可常年申报,享受当年奖励扶助须在上年的5月至当年的2月底前到当地的乡镇计生

13、办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当年的2月至4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集中审核、确认。2月上旬,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2月中旬,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张榜公示。2月底,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3月中旬,市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4月底,省级人口计生部门备案。申报地点:奖励扶助对象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奖励扶助对象的申请确认程序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农村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申请确认程序如下:1、本人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3、乡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5、市级和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扶助对象一经确定,

14、由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由陕西省人口计生委、陕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制的陕西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证。农村放弃生育二孩家庭奖励申请确认程序:1、夫妻双方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3、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张榜公示。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5、落实节育措施。6、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7、签订协议。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年审:奖励扶助对象要在每年的1至2月到当地的乡镇计生办办理年审手续。奖励扶助对象条件如无变化,经年审后继续享受奖励扶助。如发现奖励扶助对象的条件发生了变化,不符合奖励扶助条件,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应及时将对象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管理信息系统中退出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

15、优惠政策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全县广大群众:你们好!为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落实,现将国家、省、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公布给你们,欢迎大家对我们工作落实情况给予有力监督。一、国家计生家庭奖励优惠“三项”制度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本人为农村户口,符合政策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的对象,独男户和两女户每人每年960元,仅生育一个女孩的每人每年1200元,子女死亡的每人每年1780元,其中仅生育一个女孩死亡现无子女的每人每年1800元。XX年起,县政府对农村独双女户从55周岁开始发放奖励资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直至60周岁时与国家奖励扶助政策接轨。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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