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计划生育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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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翔安计划生育服务站翔安区计划生育相关证件办理一览表办理一孩服务手册领取第一孩生育证,必须提交下列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页、结婚证各复印一份;(2)、育妇申请当日的孕检证明;(3)、育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离婚、丧偶的,离婚应持离婚证复印件,丧偶应持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同时要出具村、镇计生办证明;、夫妻一方跨县、区级的应持当地乡镇级、街道级计生办婚育证明,跨省应持当地县级、区级计生局婚育证明。申请再生育审批办理再生育申请须知一、申请再生育条件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2、九条规定,一对夫妻已有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患不孕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夫妻一方因公致残,评为二等甲级以上残废;夫妻双方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回大陆定居,时间不满六年。再婚夫妻一方没有子女,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的;或者一方丧偶后再婚,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有两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已有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夫

3、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且已丧失生育能力;女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妹,男方到女方家结婚落户,赡养女方父母;夫妻双方定居在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五十人以下,人均耕地二亩以上或者人均山林地三十亩以上的乡;只有一个女孩。夫妻双方均为渔民,或者夫妻一方连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现仍在井下采掘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参照前款第项规定执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回国定居入境时已怀孕;夫妻双方回国时间不满六年,只有一个子女;所生子女在国外定居,国内无子女。在我省定居的华侨配偶适用前款第项规定。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

4、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用本条例规定,但夫妻双方婚后生育的子女,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一方婚前已有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入本条例所称的生育子女数。夫妻一方为台湾地区居民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夫妻双方在少数民族乡、村居住或者工作满五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两个子女中有一个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有两个子女。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

5、为少数民族,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所生子女按有关规定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前两款规定。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经批准再生育的,生育间隔期为四年以上,并且女方在二十五周岁以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生育间隔期的限制:符合第九条第一款第项、第二款规定;符合第十一条第一款第项、第项规定;符合第十二条第二款第项规定;女方在三十周岁以上。本条例所指的残疾儿的确认,必须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不孕症和丧失生育能力的确认,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保健机构的医学证明。二、申请夫妻申请再生育,应亲自填写申请再生育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再生育审

6、批表一式三份。2、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3、第壹孩户口薄、生育证或征收发票的复印件各一份。4、目前未怀孕的证明。5、女方近期一寸照;6、再婚夫妇、合法收养、病残儿、男到女家落户、少数民族等具有特殊情况的夫妻要求再生育的,还应当提供相关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收养登记证、子女或原配偶死亡证明、病残儿鉴定书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再生育审批表,并对填写内容及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三、受理与审核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是受理再生育申请。受理机关收到申请人递交的申请再生育审批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当即时审查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在受理再生育

7、一个子女的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申请再生育的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并予以公示,公示地点为申请人所在地行政村,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有异议的,应当重新调查核实。审核机关自其受理再生育申请之日起20日内,必须将所有材料及其审核意见呈报给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四、审批和发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是批准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的行政机关。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下级行政机关呈报的审批表之日起20日内,依法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上述提及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实施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办理独生父母光荣证1、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原

8、件及复印件一份;、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夫妻二寸合影相片一张;、一式二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等。2、受理与审核: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当事人申请材料后,经核实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在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张榜公布期限为十日。群众无异议的,自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发证机关或者其委托的基层单位应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送达当事人。对于不符合领证条件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收到当事人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发证的理由。办理病残儿医学鉴定1、办事对象、条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

9、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2、办事程序:病残儿父母向女方单位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夫妻双方均是农村居民的向男方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申请人同时提供患儿疾病诊治病历档案等复印件,患儿两寸照、患儿与父母近期合影两寸照各一张。申请书经单位或村委会签署意见后,报镇、场计生办初审。镇、场计生办对申请情况核实并进行家系调查后,报区人口和计生局。区人口和计生局审核同意后上报市计生委。由市计生委组织有关医疗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以书面形式于鉴定结束后通知区人口和计生局,并转告申请人。二、办理机构、及地址、工作时间翔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社会抚养费征收事项一、征收主体:翔安区人口和计划生

10、育局二、征收依据: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三、征收种类:提前生育、多生育、婚外生育四、征收标准:违反条例规定生育的,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提前生育的,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可以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五、缴款期限: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

11、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翔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事指南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对象离开户籍所在地跨市外出经商、务工或生育,异地居住30天以上的,18-49周岁的成年流动人口。二、外出育龄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外出育龄人员凭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本人身份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户籍所在地镇计生办厦门市翔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机构及办事指南厦门市翔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机构机构名称和工作职责:厦门市翔安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工作职责1、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国家、省、市计生委的指导下主管全区计划生

12、育工作。2、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严格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申请再生育审批、发放工作;依法实施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计生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和恶性案件;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的措施方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并依法负责监督检查,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3、负责调查研究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受委托研究起草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依法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向区委、

13、区政府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议。4、负责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搜集、整理有关资料,提供科学数据;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执法检查,指导基层搞好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受委托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并对执行情况组织检查、考核和评估。5、负责制订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经常性宣传工作,提高计生干部队伍素质和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6、依法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管理服务网络建设;负责审查申报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工作。7、依法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

14、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管理与服务。8、负责制定全区计划生育群众工作规划,总结推广基层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经验,指导全区各级计生协会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工作。9、负责办理人大、政协代表有关计划生育的议案、提案、意见和建议。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翔安区计划生育协会1、协助党和政府动员全区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组织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发动会员自觉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促进我区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2、宣传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3、协调社会力量,向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服务和

15、优生、优育、优教服务,促进家庭的文明幸福和人口素质的提高。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在计划生育中的合法权益。4、负责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组织开展创建计生“合格村”协会和一流村计生协会活动,总结推广计生协会工作先进典型。5、负责区计划生育协会日常工作。翔安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一是负责全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实施综合治理;协助开展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以及审巡工作;二是负责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对全区流动执法人员的培训;受理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各种来信来访;三是负责全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的各项统计分析工作;编制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年度预算;依法处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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