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玛机械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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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格玛机械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合同编号:供用电合同供电人:用电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签订地点:签订时间:供用电合同供电人:用电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一、用电地址和用电容量1、用电地址:a:2、用电容量:根据甲方的申请,乙方认定甲方共有个受电点,受电设备的总容量千伏安。二、供电方式1、乙方向甲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电源,采用电

2、源,回路向甲方供电。2、主供电源:乙方由以千伏电压,经出口开关送出的,向甲方受电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伏安。乙方千伏电压,从线路向甲方受电点供电,供电容量为千伏安。三、供电质量1、严格按照供电营业规则54条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执行。2、乙方应向甲方连续供电。在以下三点情况下,甲方予以配合。因供电设施正常检修、设备预防性试验及重大设备更换计划需要停电时,由乙方提出。停电范围、时间与甲方磋商提出具体方案。乙方应当提前7天通知甲方,方可实施。计划检修的时限规定:kV及以上线路每年不超过次;10kV及以下线路每年不超过次。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或因乙方原因需要停止供电时,经双方共同确认后方可实施,乙方应当提前

3、24小时通知甲方及有关用户。3、甲方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应符合国家标准,当不符合国家标准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让其消除,否则乙方不能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甲方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按有关标准设计和安装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流倒送。四、用电计量1、乙方应在双方确定的计量点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甲方计算电费的依据。2、用电计量方式。3、用电计量装置分别装在:4、用电计量装置包括计量电能表和电压、电流互感器及二次连接的移动、更换、校验由乙方完成,甲方实施必要的监督和提供工作

4、方便;对计量表计的加封、启封,应由双方共同完成。如有异议,可选择双方认可的鉴定机构校验。五、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1、甲方装设无功补偿装置总容量千伏。2、甲方功率因数在高峰负荷应达到六、电价与结算方式1、电价按照国家主管物价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电费中包括HSE费用。2、遇国家或地方政策性电价调整时,双方可协商作出相应的调整。3、甲方的电费结算执行/千伏安计算,变压器增容量为千伏安;按国家规定,供电方应执行。4、甲、乙双方应在每月日共同抄表,乙方依据抄表结算单,进行电量结算。5、最终电费结算以甲方审计部审计结果为准。七、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

5、设在处。属于。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于乙方,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于甲方,由甲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2、甲方受电总开关继电保护装置应由乙方整定、加封,甲方不得擅自变动。3、甲方、乙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变动。如遇紧急情况而必须操作时,事后24小时必须通知对方。4、在甲方受电装置内安装的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乙方维护管理,甲方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5、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维护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甲方、乙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八、甲、乙双方的权

6、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计量装置;并自主编制年、月度用电计划,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供电服务。2、义务负责向乙方提供全年的总体用电计划、负荷情况;及时向乙方提供用电的增减量以及负荷变化情况;按合同规定支付电费;在乙方的请求下及时协作配合乙方处理供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赔偿违反本合同而对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乙方有权在甲方侧安装电力负荷管理装置;为了保证供电、用电安全,乙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甲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按合同规定收取电费;乙方有权检查甲方的无功补偿装置的运行状况。2、义务按照甲方提供的用电量、负荷情况满足甲方的需求。乙方按

7、照有关电力法规按期进行季节性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根据本合同和甲方的要求,严格按照供电的有关法律、规范、标准完成供电工作。当发生事故造成停电后,应无条件地尽快处理事故,恢复供电,原因待事故处理完后查找。当甲方侧的设备发生电气故障时,在甲方请求的情况下,应及时协作甲方处理事故。当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或不正常的情况,有备用发电机组的应立即组织发电,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的要求。保证赔偿由于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对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九、违约责任1、乙方违约责任乙方的供电运行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承担责任。乙方未能按规定的程序事先通知甲方而停

8、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责任引起电能质量超出标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六条、九十七条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由于甲方责任引起电能质量超出标准时,对自身造成的损害,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由甲方设备故障对乙方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3、由于计量计费的互感器、电能表的误差及其连接线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或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不准时,供电单位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互感器或电能表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

9、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时间计算。连接线的电压降超出允许范围时,以允许电压降为基准,按验证后实际值与允许值之差补收电量。补收时间从连接线投入或负荷增加之日起至电压降更正之日止。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电单位正常月份的用电量为基准,退补电量,退补时间按抄表记录确定。退补期间,甲方先按抄见电量如(转载于:写论文网:格玛机械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4、用电计量装置接线错误、保险熔断、倍率不符等原因,使电能计量或计算出现错误时,乙方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的电费: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费,补收时间从上次校

10、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电压互感器保险熔丝断的,按规定计算方法计算值补收相应电量的电费;无法计算的,以甲方正常月份用电量为基准,按正常月份和故障月的差额补收相应的电量,补收时间按抄表记录或按失压自动记录仪记录为准。计算电量的倍率或铭牌倍率与实际不符时,以实际倍率为基准,按正常与错误的差额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以抄表记录为准确定。退补电量未正式确定前,甲方应先按正常月用电量交付电费。5、若出现窃电行为,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章办理。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追究责任,遭受损失的一方应以最快的速度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执行有关协议。十、

11、合同的变更1、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2、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另一方应当在接到书面通知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双方协商并达成协议。变更和解除合同不影响履行部分的内容。对因变更合同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十一、纠纷的解决方式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2、因关联交易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提交双方上级机关协调解决.十二、安全约定事项乙方对管理范围内电力线路、电网要经常性检修,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对甲方反映的情

12、况要及时排除,由此造成的对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人身安全、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于乙方拖延时间或抢修不力所造成的重大事故,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法定代表(负责)人: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帐号:电话:电子信箱: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呈批件XX年8月18日领导会签:关于签订供用电合同的请示公司领导:因人民工社园区企业:曲靖三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已解除租赁合同,并于XX年7月20日搬离人民工社园区,将不在参与户号为:箱变的分户事宜,后向电力公司申请将原参

13、与分户户头为曲靖三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的户名变更为“云南工投曲靖经开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待有新的企业的入驻后在过户给入驻企业。为尽快推进变压器分户工作,特向领导请示与电力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妥否,请批示。园区管理办公室部门负责人:经办人:供用电合同供电方单位名称:湘潭矿业集团机电部供电队用电方单位名称:用电方建厂须用电,经双方协商就用电方用电达成如下协议一、报装容量:二、用电方用电由湘潭矿业有限公司主变电所266线“T”接供电。遇负荷紧张时用电方必须配合停止生产用电。三、电费结算按峰谷分时计量结算。四、用电方必须遵守国家电力法及湘潭矿业有限公司供用电管理制度,用电方不得私自向第三方供电;用

14、电方不得私自增容,否则,供电方停止向用电方供电。资产分界点以高压保险电源侧为界,分界点负荷侧属用电方。五、约定事项1、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用电方如拒绝整改,供电方有权拒绝供电。2、用电方对受电装置一次设备和保护控制装置进行改造或扩建时,必须报告供电方,经供电方审核同意后并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实施。4、由于用电方的责任造成供电安全事故,对自身造成的损害,由用电方自行承担责任;对供电方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用电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

15、偿责任。5、电价遇国家电价调整时供电方作同步调整。六、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修改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2、本合同有效期自XX年月日起至供用电关系解除时止。3、供电方、用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合同继续有效。4、本合同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5、本合同附件包括:用电申请报告;:产权分界示意图、用电方设备清单;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七、申明条款:用电人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特别注意了本合同中黑粗体字的条款。应用电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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