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银行货款合同诈骗案例(共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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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最近中国银行货款合同诈骗案例(共9篇)网购诈骗假银行网站诈骗案例近日,市民张先生通过链接浏览某购物网站时,按对方的提示点击购买,并打开该网站链接的“银行网页”,他发现该银行的网站制作粗糙,仔细一看,原来是假网页。警方支招银行卡诈骗手段不断翻新,市民使用网上银行须警惕黑客软件。个别精通计算机知识的不法分子在“网上钓鱼”,设立虚假银行网站,储户如果登录该网站并进行操作,其银行卡的卡号、密码就会被不法分子窃取。储户在使用网上银行时,要特别注意登录的银行网页是否真实,并采取措施加强网上银行的

2、安全性。网络购物骗汇款案例如今,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网络购物。正规购物网站都有网络支付平台,但是一些初涉网购的网民,可能对此并不了解。不法分子以种种理由诱引购物者直接将货款转到其银行账户中,然后骗走购物者的汇款。警方支招不法分子诱骗购物者先“确认收货”,之后并不发货。警方提醒,一定要等收到商品,确认其质量没问题才到后台“确认收货”。网民通过网络购物时,千万不要将货款直接汇到商家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内幕消息”诈骗银行卡诈骗中行E令形同虚设,手机交易码再惹争议XX年伊始,中行网银就被卷入了网银引发的风暴眼,对于曾经荣获“最佳网上银行”的中行来说,格外刺目。短短一个月内,众多中行网银客户先后经历了可怕

3、的惊魂300秒,账户内资金瞬间被钓鱼网站洗劫一空。据不完全统计,从1月10日至今,仅浙江就发生100多起同类诈骗,用户损失少则数万,多则数百万。尽管,中行事后立即采取应对措施,新增一道收集交易码防火墙,但此举一推出就引起颇多争议。【事件起因】中行网银存漏洞据了解,中行网银漏洞案件中犯罪分子作案书法如出一辙。受害人均受到陌生手机号码发送的短信,提示其银行网银动态口令将于次日过期,让其尽快登入中行网站进行升级。一旦事主登录短信内留下的网站,所输入的网银用户名、密码、动态口令等就会被钓鱼程序窃取,其网银账户内款项在几分钟内被迅速转走。在这短短的一个多月里,有多少客户的资产遭到假冒中行钓鱼网站的侵蚀,

4、目前难以获得准确数据,但据金山网络云安全中心统计数据显示,近期已有超过5万名用户访问过中行的仿冒网站。实际上,有关钓鱼网站的诈骗并非首次出现,开通网银的银行都会面临此类困扰,但此次案件大规模的集中在中行,只能说明中行网银系统存漏洞。中国互联网信息举报中心主任助理郝志超曾表示,中行的网银系统有问题,它的动态E令被犯罪分子利用。【事件发展】事件处理引发争议,监管层警示网银安全一、手机交易码再惹争议据了解,中行E令,实际上就是电子动态口令生成器,是由中行推出的一种硬件动态口令牌。它由内置电源、密码生成芯片和显示屏等组成,根据专门的计算法则,每隔60秒会自动更新一个动态口令,要求用户在60秒内输入,以

5、保障网银操作安全。然而,针对中行网银主推的安全工具动态口令,有中国金融认证中心专家认为,动态口令虽然一次一变,但这种变化仍然存在一定的时间周期,通常动态口令在1分钟内都会有效。而就是这短短的一分钟,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虽然,当前中行已经对中行E令进行了改进,增加了短信认证这一环节,但仍遭到了不少客户的质疑。而中行的内部员工也认为,将短信提示、权限设置和口令牌分开更安全,即现在将三者集于一身,全部依赖口令牌,有了口令牌,手机号码可以随便改,限额可以改,那短信提示和权限设置就形同虚设。二、监管层警示网银风险在中行网银动态口令用户网上资金被盗的案件频发后,数字证书被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认为是网上银

6、行使用中更为安全的手段。但中国信息安全测试中心发布的信息安全漏洞通报显示,部分银行网银系统所使用的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的数字证书控件存在可被远程利用的安全漏洞,对客户端系统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据了解,CFCA的证书应用工具包是基于微软的底层安全接口进行开发的,随着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和IE浏览器的不断升级,一些微软原有的底层安全接口不再建议使用。同时随着IT技术的发展,一些软件实现方式也被发现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安全漏洞通报出来后,银监会就此和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中国金融认证中心以及工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和广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就安全漏洞整改问题进行了讨论,督促金融认证中心加快

7、数字证书控件升级改造及相关安全测试工作。监管机构要求在金融认证中心的数字证书升级版经国家有关信息安全部门测试合格后,各银行应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在3月底之前将整改情况上报。【事件警示】危机事件拷问银行的内部管理机制在中行网银事件中,除了网银系统存在漏洞以外。中行的危机事件的处理能力亦受到了拷问。理由一: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中,只有中行大范围使用动态口令牌,工行、建行、农行、邮储银行等商业银行,多以计算机硬件连接的U盾或K宝为主。相比而言,国内多数银行采取多因素、多渠道的认证方式,安全级别设置较高。但中行网银在大规模的钓鱼案件发生时,只可选择动态口令这一项安全工具,安全防护措施相对简单。理由二:危机

8、处理能力受到质疑。事实上,中行网银的问题存在了很久,XX年12月各地此类案件就已经非常普遍,但并未引起中行的重视,延误了危机事件的处理时机,直到XX年1月20日才进行了系统改进。理由三:中行网银系统使用不便。据了解,有不少网友投诉称,中行网银网页慢,脚本老出错,要重新去柜台排队登记手机号码。短信延迟20多分钟,收到后就过期无效。【风控建议】银行应加强网银的风险管理及危机处理能力从当前中行网银事件的爆发到现在,尽管中行进行了危机处理操作,但仍难令消费者信服。很显然,危机的爆发,在引发中行网银声誉风险的同时,也折射出银行内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漏洞。从当前银行业业务发展的趋势来看,网银无疑是未来发展的

9、方向,然而针对网络的安全性问题的质疑,银行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具体而言,银行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手:一是需要建立良好的网络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网络银行自身特点的研究,做好事前分析与防范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制订一整套自上而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规章摘要:本案涉及美籍华人利用虚设的公司以及虚假的贸易活动,勾结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发放贷款的相关人员,利用其贷款授信方面的漏洞,骗取中国银行巨额贷款。被起诉后,又企图利用诉讼程序方面的理由进行狡辩。本文对该案的基本案情、法庭推理作了归纳,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简评。一、基本案情在受到美国财政部货币监理署调查后,XX年2月1日中国银行纽约分

10、行委托律师向美国纽约州南部地区联邦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指控美籍华人周强、刘萍夫妇通过他们本人或其亲属拥有的公司从中国银行纽约分行骗取贷款,造成中行纽约分行共损失3000多万美元。在几个相关案子中,涉及被告为:周强、刘萍、nbm有限责任公司、扬美公司、有色金属nbm公司、rchfins股份有限公司;geg国际股份有限责任公司、boc公司、cbl有限责任公司、王淑敏、周慧玲、刘辉、刘道忠;chg企业、bhk有限责任公司、杨仲琦等。被告周强、刘萍夫妇以自己和亲属的名义开设多家空头公司,伪造这些关联公司之间的贸易合同,以此为抵押,并同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前信贷部副经理杨仲琦串通,骗取银行贷款。中国银行纽约

11、分行起诉被告违约、欺诈、不当得利、违反托管义务和美国联邦诈骗、操纵和贿赂组织法案;还对nbm有限责任公司和周强、刘萍提起无陪审团的合同诉讼,并要求被告支付律师费。鉴于rico诉讼赔偿后果的严重性,被告nbm有限责任公司、扬美公司、chg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色金属nbm公司、周强、刘萍、杨仲琦等曾提出动议,申请驳回中国银行纽约分行的rico诉讼请求。法院于XX年11月5日,判决驳回该动议。XX年底,周强及刘萍在纽约南区法院对中国银行纽约分行等提起无陪审团的反诉,并且对中国银行香港分行以疏忽大意提起第三方诉讼,要求赔偿7800万美元。XX年7月11日,美国法院判决中国银行获得3500万美元的损害赔

12、偿和98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陪审团支持了原告的违约、欺诈、不当得利、违反托管义务和rico法案的诉讼请求,给予补偿性和惩罚性的赔偿。在被告对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提起的疏忽大意第三方诉讼中,陪审团判决第三方胜诉,不承担责任。XX年9月10日,美国联邦法院做出正式判决,支持了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判决中国银行纽约分行获得总金额超过亿美元的赔偿和360多万美元的律师费。二、法院分析1.关于对被告欺诈行为的认定原告强调被告通过多次错误陈述他们的还贷能力和还贷目的,意图欺诈银行3400万美元的贷款。被告则认为庭审中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陪审团对于欺诈的认定,原告没有提出证据证明被告关于还贷能力和还贷目的的错误

13、陈述。法庭认为,原告出具了那些虚假货物交易的实质性的证据。如果没有可供交易的货物,也就没有利润可以从交易中产生,这自然会影响到被告的还款能力和还款目的。庭审记录还表明被告就抵押优先权作了错误的陈述,存在以欺诈的方式设置的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这些陈述都和被告的还款能力有关,也表明被告是否愿意偿还贷款的意图。庭审还表明被告向银行提交了许多伪造的文件,这些伪造的文件误使银行相信被告的信誉,比如有关股票的所有权,公司客户的身份,公司的雇佣记录和工资历史的错误陈述。所有这些证据表明被告关于偿还贷款的能力和目的作了欺诈性的陈述。被告提出惩罚性赔偿的判决应当排除,因为银行没有提出被告欺诈所得的证据。法庭认为

14、,银行确实提供了有关被告财产的充分证据作为陪审团惩罚性赔偿判决的基础。被告每年从事的所谓贸易数额都达数百万美元,拥有位于新泽西州和纽约州的豪宅以及在开曼群岛的财产和瑞士银行账户。被告王淑敏可以一次就给她的两个孙子各25万美元,仅仅因为,用她的话来说“这两个孩子在学校表现很好。”被告对陪审团判决给予补偿性赔偿金提出异议。法庭认为,关于合同的赔偿和欺诈情形下的赔偿是不一样的,前者限于对被告nbm公司和扬美公司合同上的请求,后者包括由于被告chg公司和被告bhk公司的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法庭认为,在计算不当得利赔偿时没有错误。陪审团已经得到指示,银行不可就一处损失获得一种以上的赔偿。因为作为被告的公司

15、许多是壳公司,不止一个被告由同一基金获得了不当利益。这些被告中的每个人都以他所获不当利益为基础承担一定数额的责任。银行只能在其损失总额的限度内依据判决来收取这些款项。2.关于被告的无陪审团反诉被告承认目前的法庭审理表明他们的无陪审团反诉和第三人诉讼都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但有一个例外,那就是他们对银行的违约之诉。被告认为银行违反了合同义务,没有依据贷款合同,像一个长期的交易那样,允许被告在信用额度内支取、更新贷款,或者滚动使用该贷款额度。法庭认为,欺诈成立的情形下,nbm和扬美公司同其他被告一样,对于银行违反了合同义务,而不是相反。3.银行的无陪审团诉讼尽管银行对被告nbm公司的合同之诉是一个无

16、陪审团诉讼,法庭还是接受陪审团的裁决,认定nbm公司对银行违反了合同义务;关于赔偿数额的认定,法庭也接受了陪审团确定的数额。银行对被告周强和刘萍的违反担保义务的诉讼也有权获得判决,因为被告也同意关于担保的诉讼以陪审团对于主合同诉讼的认定为基础。4.中国银行对于律师费的请求中国银行以贷款协议中的律师费条款和rico法案的有关条款为基础,申请律师费。法庭准许但同时也做了一些扣减,因为有些工作时间耗费在其他诉讼中,不应计算在本案的律师费里,有些则包括了律师助理的工作时间,尽管这些时间也应当收取费用,但是数额应当低一些。因此,法庭作出了20的折扣,判决支持律师费总共3629美元。中国银行个人借款合同浙工商格式备案XX-4-1-7合同编号:借款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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