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组织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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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组织编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一:目的对质量事故予以界定,规范质量事故的上报、调查和处理,加强对各类质量事故的管理。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建设工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三:术语本规定引用国家建筑行业中相关术语。四:职责.公司主管生产和技术质量的副总经理负责对重大质量事故进行评审,并做出处置决定。.公司生产管理部是公司质量事故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并督促实施。.公司质量部门配合领导

2、执行公司的质量事故处理和日常管理。.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本工程项目中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并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要求实施。.公司工程技术中心负责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事故的技术论证及提出重大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五:工作程序.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规定的要求贯彻执行。.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质量事故划分: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1

3、.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凡已形成的质量事故,均应进行调查、统计、分析、记录,提出处理意见,并按

4、规定上报,严禁隐瞒不报或谎报。凡在施工过程中,通过自检、互检发现的质量不符合,通过及时整改而未形成事故者,可不按照此条执行。.质量事故的报告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同时通知公安、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般事故逐级上报

5、至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3.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的初步原因;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

6、补报。.事故调查一般问题和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调查分析。对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公司生产管理部派员参加。严重质量事故及各级重大事故,由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内部调查分析,并配合上级单位完成调查。公司分管生产和技术的副总经理任调查组长,公司副总工程师、生产管理部部长任副组长。国家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如下: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履行下列职责:核实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核查事故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工程各参建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7、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时组织对事故项目进行检测鉴定和专家技术论证;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2.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项目及各参建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项目有关质量检测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事故处理1.公司内部质量事故的处理对事故的处

8、理,一定要做到“四不放过”质量事故的处理,必须有整改方案。一般质量问题的整改方案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各类质量事故的整改方案由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包括:(1)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2)由于勘察、设计、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质量事故;(3)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达到质量事故级别的。凡不能通过简单返工、返修处理或进行让步接收,且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1万元的质量问题即构成质量事故,如:抹灰大面积空鼓需返工、结构未达到规定强度要求需加固、重要大型设备基础未达到规定强度、承重梁板裂缝超过规范要

9、求时等。2严重质量事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质量事故为严重质量事故:基础出现超过规范规定的不均匀沉陷,建筑物倾斜、偏移,结构开裂,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严重影响设备及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的质量事故。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且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造成永久性缺陷的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不满10万元的质量事故。3重大质量事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重大质量事故: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或报废;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4质量保证部参与处理质量事故的主要职责:(1)责成事故发生项目或分公司立即向质量保证部报告;(2)督促事故发生项目或分公司按规定

10、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3)督促事故发生项目严格保护事故现场;(4)对发生事故的项目发出停工通知;(5)参与事故发生项目及分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6)督促事故发生项目及分公司在事故处理完毕后按规定时限写出事故处理报告并报质量保证部和公司领导;(7)按有关规定编写事故调查报告,并向局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的建议。5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分公司直管项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分公司直管项目出现质量事故,由项目施工员组织保护好现场,质检员做好记录、标识,于24小时内上报分公司质量部门,质量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报告分公司主管领导。分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11、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到现场调查。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发项目技术负责人1份、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各1份;调查后,技术部门组织提出处置措施,明确返工或返修处置意见、完成时间,由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经批准的处置意见由项目现场经理组织实施,分公司工程部门派人对处置过程进行监督,质量部门派人按设计图纸、国家相应的规范、地方标准重新检验,验证合格后关闭。直管项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由项目施工员组织保护好现场,质检员做好记录、标识,于24小时内上报公司质量保证部。质量保证部负责人组织公司工程部、科技部和项

12、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到现场调查。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发项目技术负责人1份、公司工程部、科技部各1份、自存1份。调查后,公司科技部组织提出处置措施,明确返工或返修处置意见、完成时间,由公司科技部经理审批。经批准的处置意见由项目现场经理组织实施,公司工程部派人对处置过程进行监督,公司质量保证部派人按设计图纸、国家相应的规范、地方标准重新检验,验证合格后关闭。5严重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分公司直管项目严重质量事故调查、报告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进行标识,记录不合格的部位、发

13、生时间、有关责任人员,24小时内上报分公司质量部门,质量部门接到报告后当日上报分公司主管领导,同时报告公司质量保证部。公司质量保证部接到报告后,当日向公司总工、主管副经理汇报,并由公司总工作出批示,公司质量保证部根据公司总工批示派人参加调查。分公司生产副经理在事故发生三日内组织分公司总工、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由分公司质量部门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质量事故通知单由分公司质量部门发项目经理部1份、工程部门、技术部门、分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各1份、自存1份,报公司

14、质量保证部、科技部各1份、业主或监理1份。分公司总工针对严重质量事故发生情况组织制定专项处置方案及纠正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公司质量部门发项目部2份,分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质量部门、公司科技部、公司质量保证部各1份。审批后的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由分公司工程部门和项目经理组织按处置方案和纠正措施返工或返修。返工或返修后,分公司质量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跟踪验证,直到关闭为止,验证报告及时报公司质量保证部备案。分公司质量部门应根据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提出对责任人及商务处理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报公司质量保证部备案。公司直管项目严重质量事故调查、报告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由项目

15、技术负责人组织保护好现场,会同质检员进行标识,记录不合格的部位、发生时间、有关责任人员,24小时内上报公司质量保证部,由公司质量保证部报公司总工、主管副经理。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人组织公司科技部、工程部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项目有关人员进行调查。调查事故发生过程、影响程度、事故责任、事故性质、事故损失、事故产生原因后,公司质量保证部提出质量事故通知单。质量事故通知单由公司质量保证部发项目经理部1份、公司工程部、科技部各1份、自存1份,报公司总经理1份、业主或监理1份。公司科技部针对严重质量事故发生情况制定专项处置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业主或监理及设计确认后发项目2份,公司质量保证部、科技部、工程项目管理部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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