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国税局合同制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9911470 上传时间:2018-11-12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1.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连国税局合同制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大连国税局合同制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大连国税局合同制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大连国税局合同制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大连国税局合同制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大连国税局合同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连国税局合同制(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大连国税局合同制XX年大连市国税局面试公告未发布,预计将于1月中下旬发布,现提供XX年大连市国税局面试公告,供参考。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对象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二、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XX

2、年3月12日。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数码路41号,东北财经大学西门对面)。参考公交乘车路线:10路、23路、406路在东北财经大学站下车。四、资格复审(一)资格复审材料1.本人身份证。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3、(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第二专业报考的XX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关院校的证明材料,证明中要明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第二专业名称、预计发证时间、发证院校,并且注明是否为国家承认。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6.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7.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XX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

4、材料。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二)资格复审方式1.邮寄材料。请考生将上述资格复审材料的复印件(1份),于XX年2月20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不接受个人送达及快递公司送递)寄到: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处收,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330号,邮编:,联系电话:0411-。未按时邮寄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因特殊情况,个别材料无法出具的,应在邮寄时提交情况说明,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所有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经收到。2.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于XX年3月10日(上午9:0

5、0-12:00,下午13:00-17:00)、3月11日(上午9:00-12:00),携带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为: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数码路41号,东北财经大学西门对面)。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

6、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六、其他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2.大连市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411-。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3.体检。体检时间:XX年3月15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将于3月14日12:00后在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和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大连市国税局解答13个企业所得税的常见问题1.现在企业

7、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还需要提供鉴证报告吗?答: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税务处理的公告第三条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纳税人税前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且亏损年度的亏损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需同时报送由具有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针对亏损年度的专项报告。?因此,您企业以前年度亏损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需同时报送由具有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针对亏损年度的专项报告。2.企业为员工向保险公司投保的雇主责任险是否可以税前扣除?答:中华人民共

8、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雇主责任险虽非直接支付给员工,但是属于为被保险人雇用的员工在受雇的过程中,从事与被保险人经营业务有关的工作而受意外,或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致残或死亡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因此该险种属于商业保险,不可以税前扣除。3.企业租用法人的车发生的相关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

9、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企业按公允价值同资产所有者签订租赁合同的,凭租金发票和其它合法凭证可以税前扣除租金及合同约定的其它相关费用;此外,所有权不在本企业的资产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4.企业发放给员工的采暖费补贴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扣除的比例是多少?如果是员工拿着发票来报销,是否可以税前扣除?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款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

10、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企业发放给员工的采暖费补贴可以按照职工福利费的标准,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而对于员工拿着发票来报销的情况,如果企业前期已将采暖费补贴以货币形式发放的,则不予以扣除;反之,则可以按照福利费的标准扣除。5.企业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税前扣除?答: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税务处理的公告第一条第款规定,筹办费中属于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税前扣除的限额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算;扣除期

11、限按照本条第项规定执行;各期的扣除数额,加上当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作为该年度的业务招待费总额,按照有关规定计算扣除。因此,企业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扣除。6.企业为员工订制统一的工作服,发生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二条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因此,企业为员工订制统一的工作服如果符合上述文件情形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7.企业安置残疾人所得税方面可以享受工资加计扣除的政策,请问

12、享受此优惠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对残疾人人数是否有限制?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因此,企业安置残疾人享受工资

13、加计扣除的政策需要同时具备以上四条规定;对残疾人人数是没有限制的。8.核定征收企业的应税收入额如何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答: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公告第七条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免税收入优惠政策。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第八条规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

14、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因此,核定征收企业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在其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9.软件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税款,是否需要并入收入总额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因此,软件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税款如果是专项用于

15、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0.原生产性外资企业可以享受免二减三的政策,请问现在如果外方想撤资,还需要将原享受的税款给补交上吗?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XX年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性质或经营期发生变化,导致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条件的,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补缴其此前已经享受的定期减免税税款。各主管税务机关在每年对这类企业进行汇算清缴时,应对其经营业务内容和经营期限等变化情况进行审核。因此,如果您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性质或经营期发生变化,导致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条件的,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补缴其此前已经享受的定期减免税税款。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