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与订立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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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订立与订立的区别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区别近来,随着接触公司的合同机会越来越多,我越发感觉到合同基础知识的重要性,或许写出来是在班门弄斧,但是我还是很乐意将自己的心得体会拿出来和大家共同分享。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我们在签订合同后、履行过程中要分辨的重要点。合同成立了,但不一定生效;合同生效了,该合同一定成立。合同当事人所履行的合同是否生效是能否最大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依据。一、合同的成立合同成立的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做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指

2、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要求告诉另一当事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要求,同意成交的意思表示,如果该意思表示有效,双方的合同即成立。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在什么时候生效呢?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在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是,我觉得应该分两种情况:承诺在要约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要约人处,或者到达法律规定的地方都能生效。如在我们公司很多合同采用数据电子形式订立合同,当数据电文进入指定的系统,即使收件人并不一定立即收到,合同也算成立。第二种情况是承诺在要约规定之外的时间到达要约人处,这时候的承诺一般而言不生效,也有很多学者把它理解为一种新的要约。但我觉得是一种待定效果:如果要约人仍然愿

3、意接收这个承诺,那么合同则可以成立;但是如果要约人否认这个承诺,那么,这份承诺即变成新的要约,以前的要约人如果可以提出新的条件,同时他的地位转变为承诺人了。【案例分析】如甲公司在11月10日给乙公司发一份传真:我司有一批毛衣,单价30元件,若要购买,请于11月20日之前传真我司。11月15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发一传真:若单价降至25元件,我司将购置500件。甲公司没有回应。后11我25日,乙公司又给甲公司发一份传真,表示愿意接受甲公司的传真内容。在这个案例中,如何看待乙方在11月25日的传真呢?因为该传真已经超过甲方要约中规定的日期,因此不算是承诺,可是说是新的要约,对于这份新的要约,甲方可以提

4、出新的条件;但是如果此时甲方愿意以自己先前的条件来签订合同,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将这份传真认为是承诺。所以,合同的成立,即是合同双方达成意思一致。而这种意思一致的主要表现方式为承诺和要约合意性。二、合同的生效在我们日常签订合同时,一般我们会在结尾添上一条:本合同(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生效。从法律角度而言,双方签字盖章,表示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但是这样的合同是不是生效呢?如果双方都自觉履行,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没有发生法律纠纷,那么这份合同是完美的(但不能算有效)。但一旦发生纠纷,想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法律首先就要考虑合同是否生效。合同法规定,生效的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5、1、当事人具有相应订立合同的能力,即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这就要求签订合同的法人必须具备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能力,而公司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时,必须处于自身真实的意思在合同上签字,没有重大误解,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况。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签订的目的符合法律规定,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如签订买卖毒品的合同就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无效合同。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以下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

6、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成立后只有符合生效的要件且不违背无效的要求,才能是生效的,只有签订生效的合同,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这些,正是合同的当事人在平时签订合同中重要考虑的几个要点之一。文章协议书与合同书的区别1)使用对象不同。合同常用于经济方面,协议书则更多用于一般工作特别是科学研究方面。(2)约束力不同。合同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书除作为补充合同所签订的意见和实际上等于合同的具有法律效力以外,未形成最后正规文本,双方未签字盖章的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3)宽严不同。合同正文中每一条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完善。尤

7、其是“违约责任”,要订得非常严格、准确,以免发生争议纠纷。协议书的不少条款,则可订得原则一些,宽泛一些,允许有一定的机动性。上述区别,写作时应予注意。应根据事项性质,正确选用合同或者协议书。协议书的结构与合同相同。协议书有时等于合同。对一些难以确定隶属于国家规定的合同种类的事项,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签订了“协议书”,后来也未再签订合同,双方均按“协议书”上的内容履行义务和权利,这时“协议书”实质上就是合同,具有合同的同等效力。题目:论合同的订立摘要:我国现行的合同法律制度中对合同的订立均是采用了概括性的规定,其中对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过程-要约和承诺程序均未作立法界定。由于实践中合同当

8、事人签订合同并非都是面对面的订约,使得缔约这一法律行为实际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鉴此,笔者仅根据民法原理以及国外民法对要约承诺的规定,就合同的订立过程-要约和承诺的有关法律问题试作粗浅探讨。关键词:合同的订立;合同法;探讨Abstract:Ourcurrentsystemofcontractlawoncontractformationareprovidedbythegeneral,whichmeansthatthecontractthepartiesagreedtheprocess-noofferandacceptanceproceduresforlegislationtodefine.Asth

9、epracticeofcontractingpartiestothecontractarethefaceofthecontractisnotmadepartiestothelegalpracticeinthestateofhavingnolaw.Inthis,theauthoronly,andforeigncivillawunderthecivillawprincipleofcommitmenttotheoffertheprovisionsofcontractformationprocess-offerandacceptanceofthelegalissuesofKeywods:theprov

10、isionsofcontract;thecontractlaw;testingforshallow.目录引言.4一、合同订立的概念.4二、关于要约.4(一)要约的有效条件.41、要约应由特定的人提出。.52、要约应受要约人提出,受要约人是有限制条件的特定的人。.53、要约必须内容明确.5(二)要约的生效条件.5(三)要约到达后的法律效力.51、到达后的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效力.52、到达后的要约对要约人有法律约束力.6(四)要约的撤回和消灭.61、要约的撤回。.62、要约的消灭.6(五)要约邀请.7三、关于承诺.7(一)承诺的有效条件.7(二)承诺的生效时间.7(三)承诺的方式公约.8(四)承诺的消灭.8四、经济合同签订的原则.8五、合同签订的程序.9六、合同签定的形式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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