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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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有哪些形式?根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等文件的规定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记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此外商号权、植物新品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名称、包装、装潢等。什么是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 张继昕律师-提 示知识产权有哪些形式? 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等文件的规定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记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此外商号权、植物新品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名称、包装、装潢等。什么是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2、指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对他人知识产权构成侵害的风险,以及内部职工、交易对方及竞争对手因各种原因给本企业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一、企业设立和对外投资中的的知识产权风险提示:根据法律规定,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都可能用来进行投资,既可以出资设立企业,也可以对外投资,然而以知识产权投资的企业往往属于高风险行业,对知识产权的所有人或其他投资人都意味着较高的风险,只有在投资前注意到这些客观存在的风险并进行有意识的防范与控制,才能最终实现投资的预期目的。最常见的知识产权出资形式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等,出资的方式既可以是所有权也可以是使用权,具体方式主要取决于双方的约定。(一)

3、企业名称(字号/商号)选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 不管设立哪种形式的企业,第一步就是确定企业名称,根据法律规定,一个完整的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如:山西 离柳 焦煤 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区划 字号 行业 组织形式 风险提示在工商管理机关核准企业名称时,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一般都已经确定,只有字号需要选择确定,并经核准。企业名称如同人的名字,一般人都希望通过好的名字引起相关公众的注意,在使用中形成自己的品牌,并且企业名称(字号部分)本身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但使用不当,则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风险,特别是,有些企业在设立过程中出于“搭他人便车”的动机,有意无意地让自己的企业字号

4、与他人的企业字号、商标等相似甚至相同,这往往会给自己的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侵权风险。例如消费者会把字号是“富贵鸟”的专卖鞋店认为是“富贵鸟”牌鞋的专卖店;消费者会把字号为“夏利”的汽车修理站,认为是夏利牌汽车的专修点。案例 1:四川海底捞火锅状告海底海捞 索赔 250 万元企业名称搭他人注册商标便车的下场已经颇具知名度的四川海底捞火锅被侵权困扰,一家名为“海底海捞”的火锅店就迷惑了不少海底捞的粉丝。海底捞把经营海底海捞火锅的“北京海底捞商贸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停止侵权行为,同时索赔 250 万元。07 年 9 月,海底捞发现北京海底捞商贸有限公司擅自在其开设餐厅的牌匾、宣传单上使用“海底

5、捞” 、 “海底海捞”商标。而且该餐厅在接受订餐时,也告知消费者他们与海底捞的西单、牡丹园等店同属一家,故意误导消费者。 但事实上“海底捞”已经在 1997 年 4 月在工商局注册餐馆商标,有效期经过续展到 2017 年 4 月 13 日。北京海底捞商贸公司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海底捞”商标专用权。同时海底捞在河北廊坊也发现了一家“海里捞”餐馆。 “这家餐馆使用和海底捞相同的圆形注册标识,同样也经营火锅。而且筷子上印的是“海底捞” 。这家餐馆虽然规模不大,但是位置很好,海底捞表示:“我们也会适时追究其他侵权餐馆的责任。 ”而此前海底捞并没有在北京开放加盟业务。目前,所有省市的加盟业务也已经停止。案

6、例 2:商标不敌企业名称 “永和豆浆”加盟店被摘牌 注册商标不能对抗使用在先的企业字号永和豆浆最早来源于台湾,早在年月,该品牌所有人台湾弘奇食品有限公司就将“永和图”在中国大陆注册于第类 (豆浆、茶、乌龙茶、豆花、冰淇淋)商品商标。年月,该商标被许可予上海弘奇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独占使用。 上海永和此后在全国收纳了众多加盟商。然而在进军宁波市场时,它却遇到了阻力:在它取得独占使用权前,宁波企业家已经将 “永和豆浆”注册为企业字号,并开出了家永和豆浆店。 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前年月,上海永和将宁波永和告上法庭,目的是想让宁波永和退出市场。当时,上海永和的商标维权之战已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武汉、嘉兴、

7、河南捷报频传,在河南它甚至获得了驰名商标的认定。上海永和原本打算趁胜追击,在宁波再打一场漂亮的争夺仗,然而结果大大出乎意料。同年,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宁波永和使用字号在先,不构成对上海永和的商标侵权。去年月,宁波永和绝地反击,将上海永和在宁波的加盟店告上法庭,认为上海永和侵犯了宁波永和的字号权,拉开了豆浆官司的第二阶段战役。去年月,上海永和败诉。它不服上诉,今年月被省高院驳回,上海永和宁波加盟店被责令道歉并摘牌。由于上海永和宁波加盟店拒不履行,以致遭遇被强制摘牌的尴尬局面。 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1、确定企业名称前认真检索,看是否与他人的在先权利冲突,如企业字号、商标、产品名称等;2、不傍名牌、

8、不搭便车,走自己的品牌之路;3、注重对自己企业名称的全面保护,如将企业字号同时申请为商标,并在产品包装及广告宣传中突出使用,加深消费者印象,扩大社会影响;4、发现侵权行为及时制止;5、如要使用他人字号经营,事前应获得合法授权(如特许加盟) 。(二)知识产权出资/投资中的法律风险1、知识产权出资范围认识不清的法律风险版权以及有关权利、商标、专利、非专有技术、厂商名称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披露信息等都是可以利用的出资方式,面临具体出资形式选择的法律风险。因为知识产权种类不同,市场应用价值也可能存在区别,必须选择相对成熟的并有广阔市场前景或商业价值的知识产权种类出资。 2、知识产权权利瑕疵的法律风

9、险:A 权利无效 B 投资人无处分权 C 被质押 D 转让行为被撤销等3、知识产权出资价值评估中的法律风险知识产权的评估价值关系到其市场应用及盈利价值,同时也关系到股权比例或控制权强度,所以依据客观、真实、全面的评估资料,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和专业评估机构是高新企业在技术出资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在评估过程中,忽视以下因素往往导致评估结果失误。(1)审核高新技术前期开发费用不实。 (2)同类产品或技术的市场风险预测不准确,市场潜力和价值分析出现偏差。 (3)后续开发费用投入预测失当。如果评估失实或不当,将导致投资的重大失利风险。4、知识产权出资比例的法律风险根据法律规定,知识产权出资的最高比

10、例可达百分之七十,这说明法律鼓励以知识产权出资,但过高或过低的出资比例同样存在着法律风险。因此,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出资比例。5、知识产权有效期限制的法律风险以工业产权中的专利权和商标权出资都必须在其有效期内,如果超过期限,就属于出资瑕疵了,而以非专利技术出资就无期限限制了,这也是需要引起重视的地方。6、出资后知识产权转移的法律风险出资各方即使知识产权权属不存在争议,也同样面临者对技术拥有方转让知识产权的制约问题,因为这关系到资金出资方的风险利益,不当的流转或者交易,将可能不利于知识产权价值的维护和利用。 控股一家企业对控股方来讲,不仅具有可以并表核算的会计意义,更具有能掌握经营管理主动

11、权的控制意义。真正控股一家企业,除了控股方投资比例占绝对优势外, 还必须由控股方担任董事长, 另外还有委派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提名权。这样,就能更有效地贯彻实行企业董事会的决议和管理理念。对于投资控股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更深一层的意义还在于控股股东能真正掌握所投资的那项高新技术, 防止高新技术被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给投资方造成巨大的投资损失。 因此,在合作协议中,当事人如忽略或轻视技术成果的权属问题,或者约定含混、不明,容易导致争议发生,尤其是对技术开发方而言,造成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障碍。这种隐患将可能导致技术成果的组成部分被不正当的利用、泄露,或完整性缺失。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1、明确约定知识产权

12、归公司所有在组建高新技术企业的协议中列明高新技术投入前与投入后的所有权,并列入投资各方关于所投的高新技术的保证与承诺,以法律来约束投资各方处理高新技术成果的行为,而且只有知识产权出资在办理转让手续后,才真正能够属于企业所有和控制。 相应的可在公司章程中列入投资“各方声明条款”:与该项高新技术有关的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特定的生产流程、工艺及其他依据法律和惯例应当被合理地视为专有技术组成的技术秘密) 的所有权属于组建的公司独家所有,各方承诺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均不会提出相反意见,并不得以个人名义转让。2、明确约定各方具有知识产权保密义务限制各方对相关知识产权资料、技术秘密的使用和保密,如果不限定

13、保密义务,不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将会导致各方可能发生任意使用、转让或泄露的风险。如果该高新技术被非法泄露,将严重影响到所设企业的商业存在价值和风险投资人的风险利益,因此,可考虑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合同章程中列入有关高新技术的保密义务和泄密处罚条款,并通过制定完善的企业商业秘密制度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3、通过技术员工股权激励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 在股东利益的驱动下,科技人员带技术入股不仅有利于高新技术的运用, 还有利于高新技术专利权的保护, 同时使高新技术的后继发展也有了保障。如伊利集团就给予了核心技术骨干大量的股份期权,稳定了技术队伍和整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1、以专利权出资为例 出资人的风险企业不能

14、营利投资人又不能收回专利案例:专利权人为了尽快实施专利,与一家公司签订投资协议,联合成立高科技公司。碍于当时公司法的规定,双方约定专利权占注册资本的 20%,等待公司取得明显业绩之后,其他股东通过适当的方式给专利权人以补偿。专利权人根据出资协议,将专利技术悉数交出,但新组建的公司却迟迟无法取得效益。专利权人被逼无奈,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向其他投资人转让专利权。但是,由于新组建的公司未申请破产,该公司的其他股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专利权人的违约责任。专利权人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希望仲裁委员会确认双方的出资协议无效,从而收回以出资的方式交出的专利权。这是专利权人以专利权出资,而失去专利权的典型案

15、例。防范与控制措施1、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的专利实施方式投资。如果对专利产品的市场前景毫无感觉,或者对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组建公司缺乏相应的经验,没有控制风险和管理公司的能力,那么,最好采取其他方式实现自己的利益。2、签好投资合同,防止他人以协议骗取专利权。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公司设立不成功,或者公司成立之后不能很快投产,或者投产之后市场前景不明朗,那么,专利权人仍然保留完整的专利权,其他股东不得利用专利权谋取个人利益。3、通过章程保护自己的权利。应当对专利的实施作出详细的描述,防止投资人搁置专利,从事相关产品的开发,从而使专利权的价值大大贬损。4、利用股东的身份,积极参与企业管理。选派董

16、事或者直接担任董事,确保公司的运作符合公司设立的宗旨,防止其他投资人偷梁换柱,利用公司形式无偿或者低价占有投资者的专利权。5、实行股份回购约定。在公司效益不佳的情况下,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货币或者其他的方式回购作为出资的专利权,并且签订禁止条款,禁止其他投资人利用所获得的专利技术,从事相关产品的开发,或者另行组建公司,委托他人从事相关专利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二、企业对外宣传中的知识产权风险(不正当竞争)这类风险主要包括:(一)产品名称与知名商品的名称、商标相似性风险(二)产品包装、装潢子夏竹酒的案例(三)广告搭奥运便车、模仿他人构成侵权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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