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劳动合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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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劳动合同罚款没劳动合同罚款篇一: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单位必须自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要是不按照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则就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呢? 一、劳动合同法第 82 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 倍工资。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 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 XX 年 2 月 1 日以后; 并且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

2、始计算。三、劳动者不与公司签订合同 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 2 倍工资。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改条款。 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工合同,则不能获得 2倍工资。 四、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哪些后果 1、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

3、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2、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3、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 4、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4、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5、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 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

5、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6、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7、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

6、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 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8、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关于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法律规定是从第二个月开始,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但最高就是支付 11 个月的双倍工资,也就是说此时的赔偿最多是该劳动者双倍工资的 11 倍。 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赢了在线律

7、师,寻求免费律师咨询。 篇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处罚每年都有好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原因就在于订立劳动合同的时候对订立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不了解,本文是关于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湖北省随州市仲裁委员会统计数据表明:今年前 9 个月,该市近百家企业由于没有与单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额外支付了员工经济补偿金 300 余万元。XX 年 6 月,该市某金融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了 10 名员工,并口头约定聘期为 4 年,因担心增加成本,一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今年 6 月,按照口头约定,单位将 10 名员工全部解聘。这批员工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

8、险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遭拒后申请劳动仲裁。8 月 18日,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由这家金融单位补缴 10 名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并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万元。据了解,随州有此类企业近百家,他们为用工纠纷多掏了 300 余万元补偿金。据市仲裁委员会负责人介绍, 劳动法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不满 1 年,按 1 年计算。在随州,不少用人单位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就可逃避缴纳各种费用。但是,双方发生争议时,仲裁委员会以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并且界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除补缴劳动者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还

9、要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巧顾 劳动合同 栏目对于劳动合同订立时要注意的事项以及订立劳动合同时的相关规定做了详细的介绍。 员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 劳动合同 的时候尤其要注意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等,以免日后出现 劳动合同纠纷 ,如果不小心还是出现了劳动纠纷,那么要先了解 劳动仲裁法 的内容,看看如何处理 劳动争议 的问题的,最后实在不行也可以通过 劳动法规 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篇三:【劳动合同法案例】罚款【劳动合同法案例】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对员工进行罚款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往往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的规定,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那么,用人单位的这种

10、罚款的行为是否合法用人单位能否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是否拥有对员工罚款的权利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罚款,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剥夺公民的财产权。因此,罚款属于财产罚的范畴。依照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公司和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当然无权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除非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那么,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是否有法律授权呢 1982 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共七项)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一)(七)” 。该条

11、例第十二条规定:“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也是参照了这两条规定在其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这种做法被法律理论和实践所接受。然而,国务院 XX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516 号)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 1995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 XX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代替,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也就是说,XX 年 1 月 15 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单位

12、的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如果想要继续保留对员工的罚款权利,用人单位必须重新寻找新的法律依据。那么,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是否有罚款这一处罚措施的相关规定答案是否定的。纵观这两部法律,并没有对用人单位的罚款权做出任何规定。只是在劳动法第四条提到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至于对用人单位如何“依法” 、依据哪部法律,来制定内部处罚规章制度没有给出明确规定。但这也进一步说明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对于涉及需要法律授权内容的,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 劳动合同法第 90 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

13、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 22 条和第 23 条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可见,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劳动者严重违反法律、规章制度以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的行为,用人单位只能采取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以及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等措施,而并不能采取罚款的处罚。也就是说,现实中某些单位在规章制度规定或员工手册中约定,对于员工的违章行为采取罚款的措施是没有法律授权的。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即使用人单位有秩序管理的需要,单位与员工之间的管理与被管

14、理的关系也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侵犯员工财产权的理由。这就犹如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即使是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如果没有法律的授权,也不能借助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随意剥夺行政相对人的财产。这两者的法律原理是一样的。综上分析,劳动者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对员工罚款应当有法律的授权。按照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用人单位对员工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规定或员工手册中约定,对于员工的违章行为采取罚款措施是没有法律授权的。对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不享有罚款权,如无特别规定,只能按照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15、因此,笔者建议劳动者,面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处罚、违反法律的责任承担方式,要敢于说“不” ,维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没有了罚款权,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就没有经济管理权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直接罚款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是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中设立“月考核奖或年考核奖”等类型的综合考核奖项,范围可包括出勤、安全、质量、劳动纪律等方面,来行使管理权和规范员工行为。如果劳动者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考核要求,则全额享受奖励,否则就按比例或不能享受奖励。当然,用人单位要注意这些奖金的额度,要确保员工获得的工资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否则,这些制度就有可能因违法而形同虚设。另,根据“劳动

16、部印发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 56 条中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用人单位可依法制定科学的劳动定额,在规章制度规定或劳动合同中约定当劳动者超额完成定额时给予奖励,在劳动者没完成定额时,可酌情扣减工资,当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篇四:公司能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罚?公司能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罚?一、 公司处罚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不少企业为规范员工行为,往往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的规定中设定一些处罚条款,对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一定数额的罚款。对其合法性, 我们认为: 我国企业规章制度的罚款法律依据追根溯源来自 1982 年 4 月 10 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该条例第 12 条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 16 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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