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和银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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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合同和银行审批担保合同和银行审批篇一:银行审查审批要点商业银行贷款审查要点借款人的审查 一、 法人借款主体审查 1、 法人及借款人主体资格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法人借款主体应包括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2、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中应注意借款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以及是否存在瑕疵,具体注意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法律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限内办理年检手续,上述证照不存在被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情况。 (2)上述证明文件的正本、副本俱为

2、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件必须与原件核对后有调查岗签字和加盖印章后作为证明文件。 (3)法定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上记载的姓名应当与营业执照上记载的相符。3、企业法人注册资金注册资金是指企业法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出资额。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银行应当审查企业法人注册资本的真实性,其到位情况,防止出资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的,其债务以个人财产承担,借款法律文书应由个体工商户本人签名确认;家庭经营的,债务以家庭财产承担,应要求参加经营的全体家庭成员书面确认共同承担偿还贷款责任。 担保人的审查 1、保证人的资格。具有在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公民或者依法登记领取营

3、业执照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企业、合 伙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乡镇企业、社会团体可以作为保证人。 2、下列主体不得作为保证人:(1)国家机关(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以 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包括学校、幼儿园、医院等; (3)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和无法人书面授权的分支机构。 3、自然人保证主体的审查重点( 1)保证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保 证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3)保证人姓名以及有效身份证件上姓名相一致(4)保证人已婚的,尽可能要求其配偶同时提供担保,以避免在发生纠纷使难以分割保证人的财产,降低保证人的代偿能 力。 4

4、、法人、其他组织作为保证主体的审查重点:(1)已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 记证 (2)企业当场或合伙、联营、合作等协议文书,验资证明;(3)股东名册或董事会名册、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 (5)保证人是否有多块牌子 (6)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存在的关联关系,应注意保证人提供担保的合法性 (7)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仍为企业集团成员的单位经贷款担保,不得为成员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四、抵质押物的审查 1、 抵押物的产权必须合法、清晰。抵押物必须对抵押物享有无争议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抵押物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书 ,不存在所有权保护的情形。若抵押物为共有,抵押人应出

5、具与共有人同意财产用于抵押的书面证明。 2、 下列财产可以用于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和依法有权处分的机构、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乡(镇) 、村企业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 (5)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如海域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等。 ) 3、下列财产不得用于抵押: (1)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担保法第 34条第五

6、项、第 36 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2)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3)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流通转让的财产 (4)国家机关的财产(5)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6)违法违章临时 建筑物 (7)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8)已列入文物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9)军事设施, (10)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两年未动工开发可以无偿收回的土地(11)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未转化为国有土地的(12)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1) 抵押人用于 抵押的动产权属必须清晰 (2) 抵押率应当符

7、合信贷管理制度的要求 (3) 抵押物变现能力 较强(4) 抵押物便于抵押人监管 (5) 抵押物应当特定化,按照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申请书应填明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号码、出厂日期、使用年限、价值、存放地点 等要素,因此,在签订动产抵押和同事经对动产的上诉要素座具体规定,若置换或增减抵押物应及时办 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 土地使用权抵押应注意审查以下问题: 5、 以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抵押权终止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终止期限。6、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必须按 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不得擅自更改,确需变更容积

8、率等规划条件的,必须经原出让方和规划部同意,并按照同等地段土地的市场成交,补交相应的土地 差价 7、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同时抵押。 8、 房地产开发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 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的土地。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因此,应注意房地产开发贷款 的借款人在未来两年内是否有能力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开发使用土地 9、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依法 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

9、合法产权证明、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 的中介机构进行土地评估、经具有审计权限的人民政府和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批准抵押、依法办理 抵押登记手续。 10、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权人只有在抵押物 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款项后,对剩余部分方可优先受偿权的。因此,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的 建筑物作抵押的,核算抵押物价值时应相应扣减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金额。 11、 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凭证是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不作为抵押权的法律行为的抵押权人扣押抵押土地的土地证书作为抵押权利证书的无 效。 (不具备抵押权 人资格的

10、,抵押为无效。 ) 六、 房地产抵押应注意审查以下问题: 2、 抵押人必须依法使用房产权属证书,即房屋所有 权证 、 房屋共有权证 ,银行作为抵押权应取得房屋他项权证 。3、篇二:担保公司与银行协议书农村商业银行与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书甲方:农村商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乙方: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市路号为支持市中小民营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 贷款通则等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甲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共同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业务范围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公平守信,平等互利,防范

11、风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中小民营企业为中心,培育扶持一批有市场、有信用的客户群,为其解决融资等问题。二、凡是甲方开展需要客户提供担保的业务,均可作为双方合作的业务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和未许可的除外) 。第二条 甲乙双方合作原则一、甲乙双方均有权对客户进行独立调查,甲方有权独立决定对客户是否给予信贷支持,乙方有权独立决定对客户是否提供担保。二、甲乙双方对客户提出的申请,应按各自审批程序办理。审批过程中双方应当注意客户信息沟通,一方掌握可能影响决策的客户诉讼、仲裁、或有负债、违反诚信的时间以及客户主要业务市场情势变更状况,应当及时告知对方。三、甲乙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推荐自己认为经

12、营管理规范、业绩良好、市场前景广阔、有发展潜力、诚实守信的客户,以更好的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四、乙方有义务利用自身优势,向客户提供产业政策、市场行情、投资环境、信息咨询等各种服务。五、甲乙双方有权力接受对方通告对客户所了解的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提供客户情况,并严格保守商业秘密。六、双方本着合作精神,任何一方如已知借款人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风险,应及时告知对方,并协商采取对应措施,共同防范和化解风险。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一)乙方负责对经营区域内一定时期发放的担保贷款的总量进行规划,并按本协议规定比例筹集或补充担保保证金,存入在甲方开立的担保保证金专户。(二)为符合小企业担保贷款条

13、件的借款单位提供担保,并负责办理反担保手续,签订反担保合同。(三)了解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沟通,及时解决。(四)及时向借款人及反担保人进行还款提示,与甲方共同做好到期贷款本息清收。(五)贷后管理过程中双方应当注意客户信息沟通,乙方掌握可能影响甲方贷后管理政策的客户诉讼、仲裁、或有负债、违反诚信的事件以及客户主管业务市场情势变更状况,应当及时告知甲方。甲方(一)筹集贷款资金,确保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企业发放贷款。(二)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乙方沟通,督促解决。(三)定期核对担保基金数额、贷款余额及累放额、贷款质量,并及时向乙方通报可续金额或担保基金不足的状况,及时

14、向乙方提示借款到期、逾期及欠息情况。(四)及时要求乙方补充担保基金,与乙方共同做好到期贷款本息的清收工作。(五)贷后管理过程中双方应当注意客户信息沟通,甲方掌握可能影响乙方贷款管理政策的客户诉讼、仲裁、或有负债、违反诚信的事件以及客户主营业务市场情势变更状况,应当及时告知乙方。第四条 业务合作框架一、担保业务放大倍数:合作初期,乙方对外全部担保责任余额为该公司保证金帐户余额的 5 倍。担保业务放大倍数可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担保公司运营状况进行动态调增,但最高不得超过 8 倍。二、对单个企业担保最高额不超过净资产的 10%。三、由乙方担保的贷款利率按照有关利率规定执行,可按同类贷款利率向下浮动

15、%。所有担保贷款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约定贷款期限一年内(含一年)的贷款仍旧按合同利率执行;约定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在此年按照调整后的利率加浮动利率执行。四、担保对象:甲方同意受理的一切符合甲方规定的授信业务,包括新发放贷款,贷新还旧,还旧贷新,差额银行承兑保证金担保,保函反担保等。五、乙方存款资金的管理。(一)乙方自愿在甲方开立担保业务保证金专户,帐号为: 。(二)存款资金的转入及管理:在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首先交存基础保证金万元,当贷款担保责任超过担保保证金专户存款余额 5 倍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保证金,按照上述模式继续办理业务。乙方开展担保业务时所需的担保保证金由乙方

16、负责协调筹集,封闭运行,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管理。担保保证金帐户不得用于担保公司日常对外结算,在所有担保责任解除之后可转出帐户资金。2、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担保保证金帐户计息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执行。六、乙方应以甲方认可的方式履行担保责任。七、本协议与具体担保合同不一致的,以具体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第五条 贷款管理(一)双方配合,经常了解借款人具体使用贷款情况,贷款到期前一个月,甲方通知乙方提醒借款人积极还贷。贷款到期日,不能收回的贷款,甲方有权在贷款到期日的次日扣划乙方对应担保责任下的担保保证金。(二)贷款到期,一般不允许展期,如特殊原因需要展期的,借款人须写出书面申请,征得甲乙双方同意后方可展期。第六条 其他事项(一)甲乙双方的具体业务操作流程等另行协商确认,并将操作流程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双方执行操作流篇三:担保业务流程一) 、个人担保业务1、担保条件借款人申请担保,应提交如下资料:(1)填写完整的担保申请书;(2)申请人及配偶本市常住户口及身份证件;(3)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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