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研发费用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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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天扬税务:史彦坤,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政策解读,2018/10/28,2018/10/28,2,第一部分 政策梳理第二部分 政策解读第三部分 案例讲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 操作流程 费用归集 备案管理 税务稽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案例,第一部分 政策梳理,2018/10/28,3,01,0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19号),2015.11.02,2015.12.09,2017.01.23,关于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所便函201

2、75号),0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本政策,2018/10/28,4,04,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7211号),2017.07.21,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施意义,加计50%,2018/10/28,5,若企业当年投入研发支出500万元,使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全部费用化后还可以加计扣除250万元,可节税62.5万元。50050%=250万元25025%=62.5万元62.5500=12.5%,2018/10/28

3、,6,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施意义,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目录,2018/10/28,7,创新性、实质性改进属于,常规升级、直接应用不属于,2018/10/28,8,新增范围:创意设计活动(财税2015119号)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照本通知规定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创意设计活动是指: 多媒体软件、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动漫、游戏设计制作;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 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2018/10/28,9,负面清单: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

4、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2018/10/28,10,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 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 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企业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2018/10/28,1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

5、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2018/10/28,12,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其中受托研发的境外机构是指依照外国和地区(含港澳台)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受托研发的境外个人是指外籍(含港澳台)个人。,2018/10/28,13,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

6、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2018/10/28,14,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2018/10/28,15,短期亏损企业也有必要申请加计扣除,节税额在可弥补亏损年度5年内有效!,2018/10/28,16,(一)加速折旧费用的归集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

7、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2018/10/28,17,(二)多用途对象费用的归集 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2018/10/28,18,(三)其他相关费用的归集与限额计算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

8、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在计算每个项目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时应当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其他相关费用限额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项至第项的费用之和10/(1-10%)。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数额。,2018/10/28,19,(四)特殊收入的扣减 企业在计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时,应扣减已按通知规定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

9、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2018/10/28,20,(五)财政性资金的处理 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2018/10/28,21,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在研发项目立项时应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由企业留存备查,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10、。,2018/10/28,22,2018/10/28,23,(一) 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见附件),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备案管理,除“备案资料”和“主要留存备查资料”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外,其他备案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执行。,2018/10/28,24,(三)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自主、委托、

11、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3.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4.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2018/10/28,25,(三)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完成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5.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6.“研发支出”辅助账; 7.企业

12、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8.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2018/10/28,26,适用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2018/10/28,27,“归集表”的填报 关于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97号公告要求,“归集表”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表,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中增加“归

13、集表”的表单名称和选择填报情况。相关企业在填报“归集表”的同时仍应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以下简称“明细表”),“明细表”的填报以及“归集表”的校验规则如下:,2018/10/28,28,“归集表”的填报 (1)“明细表”的“研发项目明细”可以不再填报; (2)“明细表”的“合计”行的第14列“计入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等于“归集表”的序号9“九、当期费用化支出可加计扣除总额”; (3)“明细表”的 “合计”行的第18列“无形资产本年加计摊销额”等于“归集表”的序号10.1“其中:准予加计扣除的摊销额”; (4)“明细表”的“合计”行的第19列“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

14、合计”等于“合计”行的第14列加上第18列。,2018/10/28,29,29,01,02,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632号),2016.01.29,2016.06.22,2017.06.1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03,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6195号),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基本政策,2018/10/28,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意义,企业所得税税率15%,2018/10/28,31,第二部分 政策解读,2018/10/28,32,

15、2018/10/28,33,主体 资格,开展研发活动,非以下企业,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条件,2018/10/28,34,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2018/10/28,35,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

16、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2018/10/28,36,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2018/10/28,37,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 “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 “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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