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律师协会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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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律师协会西安市律师协会 小型微型企业法律服务操作指引小型微型企业法律服务操作指引 第一条第一条 本指引的制订目标本指引的制订目标 西安市律师协会为提高本协会会员律师服务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 微企业” )的法律服务水平,为会员律师从事小型微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提供本 指引作为参考。 第二条第二条 本指引的性质本指引的性质 本指引系对会员律师从事小型微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时的基本操作指导性 文件,供会员律师从事相关业务时参考使用。本指引无强制性效力,尤其不作 为判断会员律师执业过错的依据,本指引也不限制会员律师提供高于本指引法 律服务水平的尝试。 第第 3 3 条条 本指引的隐含要求本指引

2、的隐含要求 本指引并非为会员律师提供面面俱到的法律服务指引,在其他法律、法规、 规章、服务指引中已经充分体现的避免会员律师执业风险,坚守会员律师职业 道德等要求,本指引不再赘述,但会员律师在服务小微企业客户时应遵循。 第四条第四条 小微企业的定义小微企业的定义 小 微企业是指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种类单一、规 模有限且人数较少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家庭式作坊经济组 织的统称。 第五条第五条 小微企业的特点小微企业的特点 1.经营灵活度高,经营不规范; 2.规模小,企业架构相对简单; 3.对成本和费用较为敏感; 4.业务类型较之大型企业比较单一; 第六条第六

3、条 小微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小微企业常见法律问题 1.企业主体方面的法律问题 小微企业面临如何合理确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包括企业是采用公司制还是 合伙制,公司制中是否采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制,内部部门是否采用承包制, 和公司外部是否采用联营合作形式,是否设立员工股权或者虚拟股权激励、期 权等诸多问题。 2.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问题 小微企业面临如何建立合法的企业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制度又不过度影 响其竞争力,是否设定竞业限制和商业秘密保密的人员范围,竞业限制和商业 秘密保密协议条款的制定;如何解决工伤赔偿。 3.小微企业与客户交易的法律问题 3.1 面向消费者的小微企业面临交易对象多、交易频次高,可能会

4、出现侵 犯消费者人身安全、肖像权、名誉权、产品质量问题。 3.2 面向大客户的小微企业的面临交易对象集中,小微企业基本无法与大 客户谈判交易条件,可能会出现大客户转移其法律风险的问题。 4.知识产权型小微企业的法律问题(著作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 知 识产权驱动型的小微企业面临如何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问题;如何处 理企业日常业务中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合理界定企业职务发明,合理申请著 作权的备案、申请并使用商标、申请专利,界定商业秘密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七条第七条 会员律师可向小微企业提供的法律服务的具体内容会员律师可向小微企业提供的法

5、律服务的具体内容 1.法律咨询 会员律师可以解答小微企业客户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口头、书面 咨询,提供并解释与生产、经营和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 法律规定。 2.法律文书 会员律师可以帮助小微企业客户起草、审查、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协议、 合作协议、劳动合同、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法律事务文书,并针对具体 法律事务,出具律师函进行交涉,对小微企业的重大复杂法律问题进行法律论 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3.参与谈判 会员律师可参与小微企业客户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以及各种非诉讼法律 事务的协商、谈判、调解。 4.法律培训 会员律师应小微企业客户的要求,可对其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其

6、法律意 识,或针对性地就某项业务进行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及时培训与小微企业客户 所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最新知识。 5.制度审查 会员律师可对小微企业客户制订的各种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 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6.案件代理 会员律师可接受小微企业客户委托,代理各类仲裁案件、诉讼案件和执行 案件。 7.尽职调查 会员律师可应小微企业客户要求,通对小微企业及其客户、竞争对手的法 律问题进行审慎的尽职调查,评估潜在的法律风险,为小微企业客户的下一步 的决策提供意见。 8.管理协助 会员律师可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做好事前预防,设计既符合 国家法律及政策导向,又符合企业特点的

7、流程管控制度,有效解决和控制法律 风险。 第八条第八条 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模式及收费方式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模式及收费方式 1.会员律师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服务时,可尽量采用远程办公的形式,用 电话、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等形式与客户沟通,但应定期前往客户处拜访,了 解客户需求,与客户各个部门建立联系。 2.会员律师在使用即时通讯工具、邮件、书面文件时,应重视使用专门的 标明会员律师身份、服务会员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的固定签名、页眉页脚提 示客户会员律师服务的专业性,用于工作的即时通讯工具、邮件尽量避免使用 昵称。 3.会员律师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服务时,应建立客户档案,记录向客户提 供的各种法律服务内容,

8、定期向客户通报与其经营领域相关的法律文件的简要 内容,年终时向客户提交本年度法律工作内容的报告,展示本年度提供过的法 律服务,提示客户面对的重要法律风险; 4.会员律师事务所在为小微企业客户服务时,可利用微信等新兴社交工具 中的订阅号等形式,与小微企业客户展开持续互动,加强与小微企业客户的联 系; 5.会员律师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服务时,鉴于小微企业对成本费用的敏感 度,除年度固定收费的方式外,可采用更灵活多样的收费方式:如固定服务费 用包一定服务时间,超出服务时间另行计费;确定按时收费标准,定期统计服 务时间,按服务时间收费;选定一定区域或行业内的小微企业组合服务,减少 每个企业的费用。 第九

9、条第九条 小微企业具体法律服务方式的指引小微企业具体法律服务方式的指引 1.小微企业的法律咨询 1.1 会员律师在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前,应当详细询问与咨询相关的事实,以 利于提供准确的法律咨询; 1.2 会员律师答复小微企业的法律咨询可采用口头、电话、即时通讯软件、 邮件、正式的咨询意见书等多种形式,但为体现会员律师工作的严谨性、准确 性及方便事后备查,建议尽量采用邮件或正式的咨询意见书。 1.3 会员律师在紧急情况下,需要采用于口头、电话咨询、即时通讯软件 的向小微企业客户提供咨询,会员律师可事后书面追记咨询内容,发邮件给小 微企业客户备忘,以便于体现自己的工作量并方便小微企业客户备查。

10、 2.小 微企业的民商事合同审查 2.1 会员律师可帮助企业建立合理的合同审查制度,避免对小额、法律风险轻微的 合同的审查,会员律师可只参与一定额度以上、结构复杂合同的审查,以减少 小微企业客户及会员律师不必要的负担,帮助小微企业客户控制真正重要的法 律风险。 2.2 会员律师对于小微企业的重大客户提供的格式文本合同,如不存在对小微企业 的重大不利,可尽量只提示法律风险,不加以修改。 2.3 会员律师在审查合同时,应当尽量审查电子版本的合同,使用文字处理软件中 的审阅模式,体现自己的工作量,对简单能够说清的问题用批注模式提示小微 企业客户,在文字处理软件的固定签名处应显示为 xxx 律师,体现

11、自己的工作。 2.4 会员律师对小微企业提供的重大复杂合同,如无法在原合同文本上修改,需要 对结构做大的调整甚至重写,应及时与小微企业客户沟通,尽量提供书面的修 改建议,征得小微企业客户同意后,再做大的调整。 2.5 会员律师应当为小微企业客户多发的合同形式制定格式文本,以利于减轻自己 的工作量,提高服务效率。 3.接 受小微企业委托,开展尽职调查 3.1 会员律师可接受小微企业客户的委托,使用合法手段,为小微企业客 户查询包括交易对手的工商、税务、信用等一切可利用的信息,尽量保证小微 企业客户的交易安全。 3.2 会员律师从事尽职调查,一般可通过在网上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建立的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

12、公示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的被执行人信息系统、工信部 的网页域名管理系统、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的企业资质查询系统(如建设企 业资质、GMPGSP 认证系统)进行查询。 3.3 会员律师在必要时,可赴相关行政部门(工商、土地、房产)查询相 关信息,并可通过访谈等多种形式从事尽职调查。 3.4 会员律师应拒绝小微企业客户要求采用非法手段尽职调查的要求。 3.5 会员律师在尽职调查结束时,可根据尽职调查得到的相关资料向小微 企业客户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出具会员律师工作报告。 4.小微企业的法律培训 4.1 会员律师应根据服务的小微企业客户的特点,在劳动管理、小微企业 领域特殊法律法规、知识产权、职务犯

13、罪等专门方面有针对开展法律培训工作, 避免泛泛普及法律知识。 4.2 会员律师在进行法律培训时,应尽量采用 PPT 等多媒体互动的形式, 尽量用简要的文字、图片、动画、视频相组合的形式提供培训内容。 4.3 会员律师在进行法律培训时,应当为培训听众预留提问沟通等互动时 间。 5.小微企业法律意见书的出具 5.1 会员律师在为小微企业客户面临的重大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书时,应当 尽到本行业公认勤勉、尽责义务,了解出具法律意见书所需要了解的事实、法 律规范,避免出现重大的失误。 5.2 会员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时,应当对法律意见书的适用范围作以界 定,避免客户以不恰当的形式使用法律意见书,避免执业风险。 5.3 会员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时,应当保留工作底稿,工作底稿中应包 括客户委托的专项顾问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时依据的资料复印件、相关法律 法规的摘要、与相关人员的访谈记录、律师及律所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讨论记录。 第第 1010 条条 本指引的生效与解释、修订本指引的生效与解释、修订 本指引经西安市律师协会公布后生效,本指引的解释与修订由西安市律师 协会法律顾问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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