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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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招聘与录用员工招聘与录用 管理规定管理规定(试行)(试行)升龙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升龙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二二 0 0 一三年八月一三年八月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 )人员招聘与录用工作,提高招聘录用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总部、区域公司、项目公司。第二章第二章 指导原则指导原则第三条第三条 员工招聘遵循计划配置、内外兼顾、德才兼备、科学测评等原则。(一)计划配置原则:(一)计划配置原则:以掌握公司发展规划为前提,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人员发展规划及招聘计划,包括根据人员编制确定招聘计划,以岗位聘任标准确定

2、招聘人员类型、条件等。(二)内外兼顾原则:(二)内外兼顾原则:公司所有岗位需求均需同时向公司内部及外部人才市场发布,优先考虑认同公司文化的内部优秀人才,并适时吸取外部优秀人才。(三)德才兼备原则:(三)德才兼备原则:人品及职业道德是公司择才的首要标准,在此前提下,公司录用职业素养、专业能力、管理能力、发展潜力出众,认同公司文化的人才。(四)科学测评原则:(四)科学测评原则:为尽可能避免主观性、随意性,在招聘过程中将不断引进科学先进的测评方法,保障人员招聘的公正性及有效性。第三章第三章 管理职责管理职责第四条第四条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是招聘和录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五条第五条 集团总部、区域公司

3、、项目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分工。(一)集团总部人力资源中心负责集团整体招聘计划的拟制及实施;负责集团总部人员及区域公司、项目公司战略层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管理。(二)区域公司、项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招聘计划的拟制及实施;负责本单位运营层及支持层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管理;负责本区域内未获得招聘资格的其他单位的招聘工作的实施。(定义:战略层含集团中心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区域副总裁及以上人员、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运营层含集团部门经理、区域总监、项目公司副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支持层含各类助理、专员、专业经理等。 )第六条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部门的职责分工。(一)人力资源部

4、门负责招聘录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具体包括招聘需求审核、信息发布、简历初筛、面试组织、录用条件确认并提报录用审批、督导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及转正、招聘与录用管理有效性分析等。(二)用人部门是招聘录用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职责包括提供岗位详细需求情况及岗位说明书(包括招聘及录用的要求、到岗时间、任职资格、核心胜任素质等) 、专业面试甄选(包括笔试和专业面试) 、新员工试用期辅导、考核、转正述职会组织及转正考核等。第四章第四章 招聘管理招聘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招聘实施管理招聘实施管理第七条第七条 招聘计划管理(一)年末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组织编制下一年度招聘计划。(二)各区域公司、项目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

5、编制本单位下一年度人招聘计划,报集团审批。(三)为保证招聘计划的有效性、及时性,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对招聘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进行招聘计划完成情况、人员编制的盘点和审查,并根据盘点情况指导相关单位调整招聘计划。(四)所有招聘与录用工作均须在相应的人员编制范围内进行。特殊情况需要超编制招聘,须申请补充编制,按流程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招聘。第八条第八条 招聘渠道管理(一)招聘渠道的选择以经济性、适用性为指导原则。(二)主要招聘渠道:1. 共享的信息发布渠道包括: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司官方网站招聘专题、商业招聘平台、猎头公司等。2. 集团总部将根据公司的招聘计划,统筹安排现场招聘活动,其中包括校

6、园招聘、大型专场招聘等形式。(三)招聘渠道原则上由集团总部统一管理,各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状况,适当开发地方招聘网站、人才市场等渠道,报集团总部备案。第九条第九条 人员甄选管理(一)人力资源组织人员甄选过程,用人部门全力配合甄选工作,人员甄选程序包括简历筛选、初试、笔试、复试和背景核查等。(二)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履历资料、知识水平、相关经验背景等要素作出初步评价,确定初试名单,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三)初试,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基本履历的真实性、工作经验、求职动机、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查,确定专业面试名单,对初试结果负责。(四)专业面试,用人部门根据岗位层次选拔优秀面试官,负

7、责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知识与技能、能岗匹配程度及胜任程度等进行考查,对专业面试结果负责。(五)复试,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层次组织分管领导、公司领导等对应聘者进行复试。(六)对于没有通过复试的应聘人员,人力资源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婉言辞谢。(六)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将随机对各公司招聘人员的甄选过程进行监察,确保各单位在人员甄选方面的政策落实与执行。第十条第十条 背景核查管理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及个人简历中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个人以往表现进行核查。(一)调查内容:背景核查的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专业技能水平等信息进行

8、核实。(二)调查对象:高级经理级及以上人员。(三)具体形式包括:电话访谈、发送商业信函、面对面访谈、网络核查、人脉关系及第三方调查公司等。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面试与录用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启动录用审批程序。(一)集团总部,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由人力资源中心审批、中心副总及以上人员至集团助理总裁以下人员由集团总裁审批、集团助理总裁及以上人员由董事长审批。(二)区域公司、项目公司,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由项目公司负责人审批、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至项目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人员由区域总裁/副总裁审批、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至区域副总裁级以下人员由集团总裁审批、区域公司副总裁及以上人员由董事长审批。(三)财务系统,

9、部门经理由人力资源分管副总裁审批、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至副总裁以下人员由集团总裁审批、副总裁及以上人员由董事长审批。(详见人力资源事务类授权文件)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招聘工作总结(一)各区域公司、项目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招聘组织实施情况(包括日常招聘和专项招聘)进行总结、分析并提交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二)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总结进行公司年度招聘工作分析,形成集团的招聘工作总结分析报告,持续改进招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并为下期招聘计划制定提供决策参考。第二节第二节 内部举荐管理内部举荐管理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举荐原则(一)举人唯贤:内部举荐候选人要择优推荐且符合公司用人标准。(二)亲属回避

10、制:即内部员工举荐候选人来司,不得任职于同一部门或有利害关系的岗位。 (建筑系统现场施工单位除外)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举荐流程(一)人力资源部门发布举荐通知;(二)举荐人提供被举荐人信息与资料;(三)人力资源部门审核资料,按正常流程组织招聘与录用。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举荐奖励(一)奖励标准:成功举荐候选人入职。成功举荐战略层及对应专业人员,奖励额度为被举荐人 1 个月工资的80%;成功举荐运营层及对应专业人员,奖励额度为被举荐人 1 个月工资的60%;成功举荐支持层及对应专业人员,奖励额度为被举荐人 1 个月工资的40%;(二)奖励办法:人才举荐奖,平日发放,分两次以税后现金的形式,成功入职发放5

11、0%,过 3 个月安全期发放剩余 50%。最佳伯乐奖,年度评比,一次性以税后现金的形式,额度为 21888元。评选标准为“成功举荐人数权重 30%(每人 1 分) ;被举荐者级别权重 70%(支持层 1 分起算,每增加 1 级加 2 分;运营层 3 分起算,每增加1 级加 2 分;战略层 5 分起算,每增加 1 级加 2 分) ” 。(三)审批方式:OA 请示报告,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发起,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后执行。第三节第三节 招聘周期管理招聘周期管理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招聘周期(一)定义:招聘需求审核批准日至录用通知书发放日。(二)战略层人员招聘周期 90 天;运营

12、层人员招聘周期 60 天;支持层人员招聘周期 45 天。(三)根据具体岗位的重要紧急程度,分层次、侧重点加快招聘进度。第四节第四节 新员工录用标准新员工录用标准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各类岗位年龄必须符合用工的法定年龄。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各类岗位学历要求(后勤支持及建筑系统施工人员不限):(一)前台、一般文职类岗位原则上限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类岗位原则上限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应届毕业生录用,同等条件下,具以下任一情况者优先录用:(一)985/211 院校毕业生;(二)有突出特长或获得特殊奖励者(需提供证明) ;(三)有丰富学生会、社团工作经验或勤工俭学经验者。第二十

13、条第二十条 具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用:(一)品行不良,不诚实守信、不尊重他人者;(二)有违法行为或受到处分者。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候选人入职前必须通过公司指定医院的入职体检,并提交合格的体检报告。第五章第五章 录用管理录用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入职管理入职管理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新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及业务关联部门职责。(一)人力资源部门于员工录用审批表签批后,将录用通知书发送至应聘者并与其本人确认,告知应聘者好入职准备事宜。(二)人力资源部门于发放录用通知书当日,将新员工入职联系函发送至用人部门、行政管理部门、信息 IT 部门及业务相关部门,告知新员工入职应办理相关事项。(三)

14、行政管理部门与用人部门接洽,根据相关配置标准为新员工准备好办公室、办公桌椅、网络及相关账号、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四)用人部门提前为新员工办理电脑及其他物品申领手续,并提前确定导师负责新员工试用期工作指导与管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新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及关联部门职责。(一)人力资源部门向新员工发放新员工入职指引表 ,指导新员工按流程办理相关手续。(二)人力资源部门收集并审核新员工入职材料,办理入职手续及劳动合同签订。(三)人力资源部门为新员工引荐导师,介绍各部门及同事,引领新员工熟悉环境。(四)人力资源部门向新员工发放员工试用期管理手册 ,指导填写规范和要求。第二节第二节 试用

15、期管理试用期管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新员工试用期考核与转正管理。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用人部门负责新员工试用期工作与考核管理,安排导师指导新员工执行员工试用期管理手册 ,开展工作。第三节第三节 新员工转正述职管理新员工转正述职管理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导师及新员工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指导、督促各部门开展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管理工作,落实转正流程报批。(二)用人部门组织员工试用期转正报告会,进行员工述职评价和转正流程审核。(三)导师指导新员工工作,对新员工在试用期的综合表现作出客观评价。(四)撰写撰写转正述职报告,作转正工作汇报。第二

16、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包括“试用期管理评价”和“转正述职考核” ,全部通过方可报批转正审批流程。(一)新员工按要求撰写“转正述职报告” ,并提交至导师和人力资源部。(二)用人部门组织新员工转正述职报告会,启动转正审批流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转正述职考核由用人部门提前一周组织召开新员工转正述职报告会。(一)与会人员需包括用人部门领导、导师、部门同事、人力资源及工作关联部门有关人员。(二)新员工作述职报告,与会代表根据述职员工试用期综合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并进行回避投票表决。(三)投票结果“通过票数超过 85%” (投票人数不足 6 人,则须全票通过) ,方可视为转正述职考核通过。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转正报批流程,并于试用期满前完成。未通过转正审批人员,即证明为不胜任岗位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试用期满前书面通知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关系。第六章第六章 附则附则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本文件由集团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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