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上传人:bin****86 文档编号:57981212 上传时间:2018-10-25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5.4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一、 “中心”文件档案资料管理1、归档范围: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领导讲话,市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文件, “中心”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总结、重要资料及照片、音像材料等, “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中心”干部职工名册、考核奖惩、晋升及调动等文件材料,及其它应该归档的材料、资料。2、档案保管:档案由专职人员保管。保管人员要做好档案的防潮、防蛀、防火、防盗工作。严格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档案安全。二、 “窗口”文件档案资料管理1、归档范围:与“窗口”工作业务有关的各项政策文件, “中心”下发各“窗口”的文件、 “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窗口”已办结或正在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等属于“窗口”归档资料。2、档案利用:“窗口”档案由各“窗口”实行专人负责。本“窗口”工作人员借阅后要及时归还;其他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需经本“窗口”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3、档案保管:档案经整理后,每天必须存放在“窗口”档案柜中妥善保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