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详细的司法考试民法讲义【钟秀勇增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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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136 页20122012 年系统强化版讲义年系统强化版讲义钟秀勇钟秀勇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第一讲 人格权一、一般人格权(一、一般人格权()1概念与内容。一般人格权,指自然人对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 的一般人格利益予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仅自然人自然人享有一般人格权,法人或其 他组织不享有一般人格权。2一般人格权的功能。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 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一般人格 权的意义在于:即使加害人并未侵犯自然人的具体人格具体人格权权,只要侵害了自然人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情节严重,受害人即可以一般人格权受侵害为由,请求 加害人停止侵害

2、并承担精神精神损损害害赔偿赔偿。侵害一般人格权的构成要件是:侵害了自然人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加害人的行为不构成对具体人格权的侵害。 受害人实际遭受了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见【例 1】和【例 2】 ) 。【例 1】甲商场因怀疑乙偷拿商品,强行将乙带到办公室搜身,最终发现乙没有偷拿 商品。搜身时,除工作人员外没有第三人在场,商场工作人员也未对外透露。甲的行为 没有侵害乙的名誉权、自由权等具体人格权。甲侵害了乙的人格尊人格尊严严、人格自由人格自由,造成严重后果。乙有权以一般人格权遭受损害为由,请求甲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例 2】甲小时候面部被火烧伤,一日,甲随同朋友欲到三里屯

3、一酒吧聚会,酒吧的 保安拒绝让甲进入,并悄悄对甲说:“你长得太难看,比讲司法考试的老钟还吓人,进去 会把其他顾客赶走的!”酒吧并未侵害甲的名誉权等具体人格权。酒吧侵害了甲的人人 格平等格平等、人格尊人格尊严严,情节严重,构成对一般人格权的侵犯。甲有权请求酒吧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1生命权生命权,指自然人自然人享有的以生命安全、生命维持为内容的人格权。生命权受到侵害, 以死者的近亲属为救济对象。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 1 条规定,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死亡的, 赔偿权利人包括死亡受害人的近近亲亲属属,以及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扶养人被扶

4、养人。在司法考试中,实施加害行为致人死亡,又无违法阻却事由的,即构成对生命权的侵害。2健康权健康权,指自然人以其身体生理机能、心理机能的健全正常运作和功能正常发挥,进 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为内容的人格权。健康权的内容:健康维护权。劳动能力保持权。 在司法考试中,实施加害行为,导致受害人生理、心理功能的正常发挥,即构成对健康权 的侵犯。3身体权身体权,指自然人维持其身体的完整性和完全性,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 织的人格权。身体权的内容:身体完整性保持权。身体组成部分的支配权。在司法考第 2 页 共 136 页试中,实施加害行为,致使受害人身体的完整性遭受破坏的,即构成对身体权的侵犯。须须注

5、意注意:与身体相连,不能自由拆卸的假肢、义眼、心脏起搏器、支架属于身体权的客体。【概念辨析】 【健康权】VS【身体权】健康权保护的自然人生理、心理机能的正常发挥。身体权保护的自然人身体的完整性。有些侵害身体权的行为,不侵害健康权。例 如:甲医生在给患者乙做腹腔手术(不是因为阑尾炎)时,擅自切除乙的阑尾。再如:擅 自剪除他人头发、指甲。又如:因过错损坏他人不能自由拆卸的假肢。有些侵害身体权 的行为同时侵害健康权。例如:医院因过失摘除病人无病变的肾脏。再如:打架时,甲砍 掉乙的手臂。有些侵害健康权的行为不侵犯身体权。例如:甲恶意劝酒,致使乙酒精中 毒住院治疗。又如:甲故意给乙传染艾滋病。【真题研习

6、】张某因病住院,医生手术时误将一肾脏摘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审理期间,张某术后感染医治无效死亡。关于此 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10年卷三69题)A医院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和生命权B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医疗费赔偿请求权C张某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D张某死后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另行起诉,请求医院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害【答案】ABCD三、姓名权、名称权(三、姓名权、名称权() 民法通民法通则则 第九十九条第九十九条 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干涉涉、盗用盗用、假冒假冒。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

7、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 法转让自己的名称。1姓名权、名称权的内容。姓名权由自然人享有。名称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 (1)姓名权的内容: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姓名变更权。 (2)名称权的内容: 命名权;使用权;变更权;转让转让权。2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仅限于以下三种: 干涉干涉。干涉,指妨害、阻碍他 人行使姓名权的行为。例如:养父母强迫养子女更改姓名;班主任强迫学生更改姓名。 盗用盗用。盗用,指未经允许,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使用他人姓名。例如:擅自将歌星 “腾格尔”的名字作为店名;慌称刘欢将参加演唱会,并擅自在宣传资料上使用刘欢的姓 名。假冒假冒。假冒,即

8、冒名顶替,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例如:擅自在自己的作品上署上他 人的姓名;冒充“田震”于全国巡回举办“田震演唱会” ;冒充“唐伯虎”点“秋香” ;冒 充“齐玉苓”的名字,借用齐玉苓的考试成绩上大学,致使齐玉苓名落深山。须须注意注意: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仅限于干涉、盗用和假冒。除此以外,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姓名的,不构成侵权。原因在于:姓名是一种区别符号,起名字就是为了让人用。【真题研习】朴某系知名美容专家。某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09年卷三24题)A医院未侵犯朴某的姓名权 第 3 页

9、 共 136 页B医院未侵犯朴某的肖像权 C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D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荣誉权 【答案】C【真题研习】女青年牛某因在一档电视相亲节目中言词犀利而受到观众关注,一时应者如云。有网民对其发动“人肉搜索”,在相关网站首次披露牛某的曾用名、儿时相片、家 庭背景、恋爱史等信息,并有人在网站上捏造牛某曾与某明星有染的情节。关于网民的行 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10年卷三68题)A侵害牛某的姓名权 B侵害牛某的肖像权C侵害牛某的隐私权 D侵害牛某的名誉权【考点】CD四、肖像权(四、肖像权() 民法通民法通则则 第一百条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以营营利利为为目的

10、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民通意民通意见见 139.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 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肖像权,指自然人对自己的面部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肖像权的主体 仅限于自然人。注意注意:肖像具有“面部性面部性” ,肖像权的客体为面部整体肖像。面部的部分面部的部分, 若不能反应人的面部特征,不能成为肖像权的客体。 。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有二:未经 允许,擅自使用他人肖像;以营利为目的。所以,不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 行为(如:新闻报道、政府执行公务、公益活动) ,不侵犯肖像权。【真题研习】某影楼与甲约定:“影楼为甲免费拍写真集,甲

11、允许影楼使用其中一张照片作为影楼的橱窗广告。”后甲发现自己的照片被用在一种性药品广告上。经查,制药 公司是从该影楼花500元买到该照片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04年卷三62题)A某影楼侵害了甲的肖像权 B某影楼享有甲写真照片的版权C某影楼的行为构成违约 D制药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的隐私权【答案】ABC【真题研习】甲在某网站上传播其自拍的生活照,乙公司擅自下载这些生活照并配上文字说明后出版成书。丙书店购进该书销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06年卷三58 题)A.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发表权 B.乙公司侵犯了甲的复制权C.乙公司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D.丙书店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答案】BCD五、名誉权(五、

12、名誉权() 民法通民法通则则 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侮辱、诽诽 谤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 4 页 共 136 页1指自然人或法人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人格尊严享有的不受侵犯的 人格权。2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四:(1)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了侮辱、诽谤的行 为。诽谤诽谤,即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侮辱侮辱有三种:暴力侮辱。例如:当众剥光他人衣服、当众打人耳光、向他人泼洒污秽之物、强令他人受胯下之辱。口头侮辱和动作侮辱。例 如:以猥亵、下流的语言辱骂他人、以下流的动作猥亵他人、当众焚烧他人的照片、用 “老牛”拉

13、“奔驰车”游街。文字侮辱。 (2)侮辱、诽谤指向特定特定人(一人或数人) (须须注意注意:侮辱、诽谤一类人,一般不构成名誉权侵犯。除非这一类人很少,仅有特定的数人) 。 (3)侮辱、诽谤的行为为第三人所知悉第三人所知悉(见【例 3】 ) 。 (4)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侵害人的 行为而降低(见【例 4】 ) 。【例 3】甲给乙写了一封信,在信中极尽侮辱、诽谤之能事,把乙气得浑身发抖。乙 把这封信交给报社披露。一时人尽皆知,使乙的名誉遭受损害。甲对乙的侮辱、诽谤行 为未向第三人公开未向第三人公开。乙自己的行为导致甲对自己的侮辱、诽谤公开,进而损害乙的名誉, 甲的行为与乙的名誉遭受损害无因果关系。结论

14、:甲未侵犯乙的名誉权。若甲的行为严 重损害了乙的尊严,甲可构成对乙一般人格权的侵犯。【例 4】甲(女)因贪腐行为被判有罪。乙媒体发布大量文章,文章声称甲在任期间 生活极度糜烂,有情人百余人,上级官员视察时,甲多次在晚宴上跳脱衣舞,毫无廉耻, 简直是个狗娘养的、狗日的国家干部(双狗干部) 。经查,乙媒体发布的文章多有不实之词。 人渣也享有名誉人渣也享有名誉权权。名誉只有更坏,没有最坏。即使是一个臭名昭著的人,法律也维护其人格尊严,禁止任何人对其侮辱或诽谤。乙媒体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名誉权。所以,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呼唤:“法的最高命令是:做人,并尊重他人为人。 ”【概念辨析】 【名誉】VS【名誉感

15、】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名誉,即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的 客客观观社会社会评评价价。若实施侮辱、诽谤行为致使他人的客观社会评价被降低,就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感名誉感,指对自己享有的客观社会评价的自我评价。名誉感不是名誉权的客体。 若一个行为发生后,某人的客观社会评价并未因此降低,但该人自认为自己的客观社会评 价被降低,属于名誉感受到损害,不成立侵犯名誉权(见【例 5】和【例 6】 ) 。【例 6】 (根据(03 年卷三47 题)改写)某广告公司于金某出差时,在金某房屋 的院墙上刷写了一条妇女卫生巾广告。金某 1 个月后回来,受到他人耻笑,遂以名誉权遭 受侵害为由,起诉广告公司。该案应如何处理?用果戈

16、理钦差大臣里的台词描述那 些耻笑金某的人,就是:“笑谁呢?笑你们自己!”广告公司行为根本不会导致金某的 社会评价被降低,金某的名誉感可能遭受了损害。但名誉侵权是不成立的。【真题研习】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 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下列哪些说 法是正确的?(08年卷三61题)A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 B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C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 D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 5 页 共 136 页【答案】ABD六、隐私权(六、隐私权()侵权责任法第 2 条明确列举了“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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