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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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问: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一)认定时间安排1.2013年11月30日前,各地通过多种途径发布有关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告,通告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地点、考试、认定流程、提交资料、政策咨询电话等。2. 2014年3月21日31日,申请人员网上申报。申请人登陆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或http:/)或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报名(在我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在外省通过全国统考并取得合格证书的申请人,通过“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申报人员需凭网络报名号,

2、在各地指定时间到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3.2014年6月1日前,各地完成认定工作。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体格检查、现场确认等工作由各地教育局自行安排。4. 2014年6月30日前,各地完成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全省统考时间安排1. 2013年12月初,各地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具体事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2. 2014年2月22日,全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3月20日前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二、问:教师资格的认定权限是如何划分的?答: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

3、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三、问:申请人在哪里申请教师资格?答: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相应教师资格。非师范类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可于毕业当年,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符合条件人员,待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凭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全日制学历在校生以外的其他各类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

4、教师资格。四、问:具备了教师资格,是否就可以从事教师工作,享受教师待遇?答:教师资格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2)号的精神,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是教师招聘录用的前提条件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教师资格是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而不是全部条件。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只有参加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按照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被学校录用后方可从事教师工作。五、问:教师资格分哪些种类? 答:教师资格共分为七个类别:1. 幼儿园教师资格;2. 小学教师资格;

5、3. 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7.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暂不面向社会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从事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以上的分类确定类别。六、问:教师资格的适用范围和融通性如何?答:按照规定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其中,高级

6、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但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不能与其他教师资格融通。七、问:在我省申请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答: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2. 具备中国公民身份且未满国家法定退休年龄;3.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其中:(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的学历;(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毕

7、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6)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4.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1)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非师范生需参加我省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考试和各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合格(部分人员可以免考

8、,具体范围参见第九条;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省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申请人,其考试成绩在我省的认可条件详见第十三条)。(2)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的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时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不适用上述规定。5. 申请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时统一使用指定的体检表。(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时,需增

9、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后两项指妇科)等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还需增加胸片检查项目。(2)妊娠期申请人可暂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后,可以先进行认定,但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八、问: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时所指的学段是如何划分的?答: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所指的任教学段分为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四个学段,其中中职与高中为同一学段。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我省目前

10、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只分两个学段(参考书目详见第二十三条),一是小学学段,二是中学学段。为适应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不同学段教师资格的需要,同意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参加小学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申请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师资格人员参加中学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认定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九、问:哪些情形可以免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在申请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时,可以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1. 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由省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11、。其中,国(境)外高校包括教育类专业在内的所有毕业生均不作为师范生认定。2. 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2007年底以前入学的教育类全日制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此类毕业生毕业证书专业栏需注明“教育”字样。3. 参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者(专用,明确标注“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毕业证书”)。4. 已取得某学段某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再申请本学段其他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者。5. 全日制教育硕士。全日制教育硕士有以下特点:(1)2009年及以后的每年9月份入学,全日制学习两年,一般在7月份毕业。(2)同时具有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在硕士学位

12、证书中,完成了某专业学习的表述是“完成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授予的是“教育”硕士学位。要特别注意在学位证书下端须有“(专业学位证书)”字样。所学专业中标有指定学段的毕业生,只有在申请指定学段教师资格时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例如,修学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人员,只能分别在申请认定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时才能免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十、问:已参加过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生,再申请其他学段教师资格时,是否仍需要参加补修考试?答:已取得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曾考过我省统一组织的小学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13、的,在另申请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时,可以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已取得初中(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曾考过我省统一组织的中学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另申请高中(初中或中职)教师资格时,可以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十一、问: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多长?答: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省统一补修考试成绩合格证自发证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即,从通过当年起算,一般可以连续用三年。十二、问:哪些情形可以免予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申请任教学段与学历相对应、任教专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时,可以免予参加教育教学基

14、本素质和能力测试:1. 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由省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2. 全日制教育硕士。其中,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其中,对在学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等环节和五年内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增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十三、问:外省取得的教师资格补修考试合格证能否直接申请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答: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有关规定,在中小学和幼儿园

15、教师资格考试试点省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我省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时,无需再参加考试(包括笔试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但教师资格申请人的申请任教学科(学段)应与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学段)相一致。申请人在试点省份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笔试科目(申请学段必考科目)均合格者,无需再参加笔试,可以在成绩合格有效期内直接参加我省相应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笔试科目中任何一科不合格或成绩失效者,需通过我省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可申请教师资格。参加外省自行组织的教师资格补修考试取

16、得的成绩和合格证书,在我省申请教师资格时不予认可。申请人可以在省内工作地、学习地或户籍所在地参加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统一考试,合格证全省有效。十四、问:已取得某一学段教师资格,再申请其他学段教师资格时需提交哪些材料?答:同首次申请要求。十五、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是否受所学专业的限制?答:申请人申请任教学科均应为我省相关学段的学校已经开设的学科,原则上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申请学科与本人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需参加相关学科江苏省自学考试本科段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见附件),并取得合格证书(或由省教育考试院出具单科成绩合格证明;亦可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个人成绩页面,由市级以上考务部门盖章认可)。另需参加申请学科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可以申请我省小学所有已开设学科的教师资格。但所申请学科必须为本人在师范类院校学习过,并考试成绩合格。教育部公布的二级学科目录内包含专业作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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