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讲义-s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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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航海学院 邓丽娟 dlj6180264 13860114110 QQ:24819697,课程介绍,课程性质:专业基础课 课程要求:掌握我国合同法的主要制度,了解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具体 掌握合同的订立、合同的生效、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合同纠纷解决、合同责任等方面的规则 知晓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和方法,学会运用合同法律制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1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本章基本要求:了解合同的概念、分类,理解合同法的概念、性质、法律渊源和发展 各节内容:第一节 合同概述第二节 合同法概述 本章重点:合同法的性质及基本原则 本章难点:合同自由原则,第1节 合同概述,一、合同的含义及特征

2、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主体:两人以上 2民事法律行为 3双方或多方平等主体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 4合法性、确定性、可履行性,二、合同的分类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1、划分标准:一方享有合同权利是否同时承担合同义务 2区分意义 (1)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 (2)风险负担 (3)违约责任,(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划分标准:一方取得合同权利是否偿付相应代价 2区分意义 (1)主体资格有无特别规定 (2)确定合同性质 (3)债务人的注意义务 (4)合同效力 (5)能否适用善意取得 3与双务、单务合同的区别,(三)诺

3、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非要物合同与要物合同 1划分标准:是否以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为要件 2此种分类存在的问题 (1)交付的作用:成立要件 生效要件 (2)具体合同的划分 主要依据:法律规定,并非自身性质决定,(四)要式与不要式 1划分标准:法律是否要求以特定形式或程序为要件 2区分意义 “形式”的作用:成立要件 生效要件 没啥用 基本精神:不轻易因形式问题使合同归于无效,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五)主合同与从合同 1划分标准:是否可独立存在 2划分意义 (六)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1划分标准:是否涉及第三人利益 基础理论:合同的相对性 2区分意义 第三人是否接受,(七)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区分标准

4、:法律是否规定名称和相应的规范 2、区分意义:适用规则的方法不同 有名合同:直接适用相应规范 无名合同:(1)总则;(2)最相类似有名合同的规范 3转化,(八)本合同与预约合同 1划分标准:合同的订立是否有事先约定 2划分意义 (九)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1划分标准:合同条款的内容是否由双方协商确定 格式合同特点、缺点: 2划分意义 (1)合同条款效力:当双方权利义务不平衡时 (2)合同条款解释:当对合同理解存在分歧时,第2节 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法的含义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合同而发生的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动态的财产关系 合同法 合同法,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1并非所有合同均受合同

5、法调整 第2条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2合同关系的内容 3合同法适用的时间,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意思自治原则 第4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1内容 2“非法干预”,(二)平等原则 第3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1内容 (1)任何一方不享有特权 (2)维护债权的权利平等 (3)违约,平等地承担责任 (4)不得强加意志,(三)公平原则 第5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公平原则的意义 对自由原则的限制 2含义 (1)形式公平 (2)实质公平,(四)诚

6、实信用原则 第6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1意义 2含义 3具体要求,(五)合法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 第7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合法原则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2公序良俗,本章复习题,1、什么是合同?其法律特征是什么? 2、对合同通常进行哪些分类?各自的分类依据和分类意义是什么? 3、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在实践中应如何理解这些基本原则?,第2章 合同的成立,本章基本要求:熟悉合同订立的两个基本阶段 各节内容: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第二节 合同成立与合同的形式第三节

7、合同的条款(主要内容)第四节 缔约过失责任 本章重点:要约、承诺的规则 本章难点:缔约过失责任,第1节 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要约/发盘 (一)含义 第14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构成要约的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向特定人发出 3明确表达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三)要约的效力 1效力内容 (1)对要约人 (2)对受要约人,2效力期间 (1)效力期间的作用 (2)效力开始到达 以实物为载体 电子数据形式 (3)效力期限,(四)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的撤回 在要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时使其不生效 2要约的撤销 已生效的要约,使之丧失法律效力 第18条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

8、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1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五)要约的消灭,二、承诺/接受 (一)含义 (二)有效承诺的构成要件 1主体: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2内容一致 (1)实质内容一致 (2)对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 (3)对非实质性内容的变更使承诺无效的情形,3在要约有效期内到达要约人 (1)逾期:视为新要约 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 (2)本不会逾期但实际上逾期:仍有效 例外:要约人及时通知因承诺超过期限而不接受 4承

9、诺做出的方式 (1)通常要求:通知 (2)特殊情况:行为 5承诺通知的传递方式 要约未规定:与要约传递速度相同或更快的方式传递,(三)承诺的法律效力 1法律效力的内容 第25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承诺生效的时间 第26条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四)承诺的撤回与撤销 1、可否撤回 第27条 承诺可以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2、可否撤销,第2节 合同的成立与形式,一、概述 (一)合同的成

10、立 1含义: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思表示,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与“合同订立”的关系: 2合同成立的意义:探讨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二)合同的形式 1含义: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外在表现,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2分类 (1)法定形式 即要式合同 (2)口头形式 (3)书面形式 (4)默示形式:行为,二、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一)原则 承诺生效的时间、地点 (二)不同形式合同的成立 1、合同书形式:签字或盖章时、地 2、确认书:签订时 (三)关于合同成立的特殊规定 第36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

11、的,该合同成立。 第37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3节 合同的内容,一、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概述 (二)主要条款 1、名称:主体,确定当事人 2、标的:权利义务指向对象 ,三、合同格式条款 (一)格式条款含义 第39条: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二)特点 1、一般由居于垄断地位的一方拟定 2、内容:完整、定型、持久 3、明示 优点:简便、快捷;周全 缺点:对方意思自由受限制,利益可能受损,(三)对格式条款的特别规定 1、拟订时的义务 “以合理方式”: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

12、、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 2、订立合同时的义务 (1)提请对方注意 (2)给予说明,3、无效的情况 (1)有合同法第52、53条规定的情形 (2)免除提供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3)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39条第1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第5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13、规定。 第53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4、格式条款的解释 第41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第4节 缔约过失责任,一、含义与作用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来源 (二)含义 (三)作用,二、构成要件 (一)一方或双方违反先合同义务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对方商业秘密 4、其他违背诚信原则

14、的行为 (二)违反先合同义务者有过错 (三)致使合同未有效成立,并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 (四)(一)与(三)之间有因果关系,本章复习题,1、名词:要约、承诺、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销、承诺的撤回、缔约过失责任 2、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3、要约的撤回条件和撤销条件分别是什么? 4、有效承诺的条件是什么? 5、逾期承诺的法律效力如何? 6、承诺撤回的条件是什么? 7、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8、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第3章 合同的效力,本章基本要求:熟悉合同的不同效力状态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各节内容: 第一节 合同的效力概述 第二节 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 第三节 效力待定合同 第四节

15、 无效合同 第五节 可撤销合同 第六节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本章重点: 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本章难点: 效力待定合同,第1节 概述,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合同效力: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得到法律承认 二、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一般生效要件 1、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1)权利能力:有资格从事某种交易活动 行为能力:能独立为意思表示,独立承担责任 (2)不同合同主体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 (1)意思表示自由 (2)意思表示一致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确定并可能,(二)特别生效要件 1、法定特别要件 2、约定特别要件 三、合同生效时间 1、一般要件 2

16、、特殊要件,第2节 附条件合同和附期限合同,一、附条件合同 (一)含义 当事人以某种将来发生与否不确定的事实,来控制合同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二)“条件”的特点 1、是将来的事实 2、发生与否不确定 3、合法事实,(三)条件的分类 生效条件 解除条件 (四)附条件合同的法律效力 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不得进行人为干预,二、附期限的合同 以将来特定期限的届至,作控制合同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附生效期限 附终止期限 特点:将来,一定会发生,第3节 效力待定合同,一、概述 (一)含义 合同虽已成立,但其效力还未确定,尚需由享有追认权或撤销权的人依法行使权利,决定合同为有效或无效 (二)特点 1、合同已成立 2、致使合同效力不确定的原因:主体资格欠缺 3、在权利人行使权利前,合同效力不确定 权利人:追认权人(第三人)撤销权人(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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