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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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1:治污也可进行税务筹划,背景资料: 会计主体:某橡胶集团主营业务:主要生产橡胶轮胎,同时生产各种橡胶管和橡胶汽配件。税务筹划:该集团位于某市A村,每天产生近30吨废煤渣。因为废煤渣的排放未能达标,使周边乡村的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该集团因污染问题受到环保部门的多次警告和罚款,最高一次达10万元。该集团要想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就必须治污。如何治污,成了该集团一个迫在眉睫的大问题。,解决方案:1.把废煤渣的排放处理全权委托给A村村委会,每年支付该村村委会40万元的运输费用,以保证该集团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2.将准备支付给A村的40万元的煤渣运输费用改为投资兴建墙体材料厂,利用该集团每天排放

2、的废煤渣生产“免烧空心砖”,这种砖有较好的销路。,案例分析:方案二对橡胶集团更有利。因为利用废煤渣等生产的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采取方案二,集团可以通过销售空心砖获得纯利。集团彻底解决了污染问题,部分解决了企业的就业问题。所以方案二对橡胶集团更有利。,案例2:办税程序影响税收负担吗?,背景资料:会计主体: 某乳制品企业税务筹划:为了实现产品的快速分销,决定在各地设立经销处。各经销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进行独立的会计核算,其日常经营费用也全部由总机构负担。2004年上半年各经销处共实现销售收入1350万元。公司认为,各经销处只是自己的分支机构,销售的乳制品已经在总部缴纳了增值税,各分支机构无需再

3、缴纳。然而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却要求该公司各分支机构就其所销售的乳制品按4%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案例分析: 1、税务机关要求补税是正确的。 根据国家税法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这家乳制品厂的汇总纳税并没有经税务机关的批准,当然就要进行补税了。,2、该企业的纳税筹划 筹划问题:该乳制品企业总部与分支机构的重复交税。 筹划思路:根据税法规定,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如果分支机构是商业企业,但其年应纳税额如果超过了80万元,且其会计核算健全,

4、其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从这家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半年的销售额已达到了1300万元,远超过了80万的限额。所以,可以将经销处也申请办理为一般纳税人来纳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注意:当总部与分支机构均为一般纳税人之后,不在同一县市的各机构之间互相移送货物要被认定为“视同销售行为”。但是这时总分支机构的业务往来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支机构取得了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其本身的销售即便是计提销项税也可以被抵扣。因此,分支机构所交的增值税只是针对从总部已送到最终销售的增值额部分。两者之间也完全不再存在重复征税的现象了。,案例3:对企业促销方式的纳税筹划,背景资料:会计主体:某百货公司税

5、务筹划: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购进货物一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利润率为50%,销售价格均含税,成本均不含税。本月为了促销,拟采用折扣销售方式。现有一消费者购货价值为300元,选择哪种方案最为有利?,方案一:顾客购买货物价值满300元的,按7折出售(折扣额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应纳增值税=21017%/(1+17%)-l5017%=5.01(元) 方案二:顾客购买货物价值满300元的,赠送含税价值为90元的商品(成本为60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纳增值税=30017%/(1十17%)-15017%+9017%/(1+17%)- 6017%=20.97(元),方

6、案三:顾客购买货物价值满300元的,返还现金90元;应纳增值税=30017%/(1+17%)-15017%=18.1(元) 方案四:顾客赊购货物价值满300元的,在1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在30天内付款不给予折扣(若消费者选择该方案的话,假设一般在10天内付款)。应纳增值税= 30017%/(1+17%)-15017%=18.1(元) 结论:如果仅考虑增值税,上述四种方案第一种最好,税负最轻,为5.01元;第二种方案最差,税负最重为20.97元。,案例4:合与分的税务筹划,背景资料:会计主体:某企业主营业务:工艺品零售税务筹划:该企业拥有两家精品店,年销售额分别为170万元和150万元,

7、全年合计320万元,会计核算较健全,适用17税率,准许从销项抵扣的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20,案例分析:,合:该纳税主体为一般纳税人纳税额为 320*17%-320*17%*20%=43.52(万元)分:将两家精品店各自单独注册,则归类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额为170*3%+150*3%=9.6(万元),增值率判断法,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收入17-销售收入17(1-增值率)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收入3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 销售收入17增值率=销售收入3增值率=317100=17.65于是,当增值率为17.65时,两者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17.65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当增

8、值率高于17.65时,则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案例5:利用外贸出口筹划,例如:某中外合资企业A公司以农产品为原材料生产工业品出口,2010年生产的工业品出口20000万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500万元,同时A公司有一家关联外贸B公司。(增值税税率17%,退税税率13% ),若A公司自营出口:,该公司自营出口执行先征后退,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年应纳增值税额为 200001715001900万元, 出口环节应退增值税:20000132600万元。 征税机关可征增值税1900万元,退税机关应退税2600万元,退税扣减征税后,该企业实际可得到的税收补贴为700万元。,若A公司采

9、用外贸出口:,A公司把产品以同样的价格销售给B公司,B公司再以同样的价格销售到境外,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0000万元。 则A公司应纳增值税为: 20000(117)1715001406万元, B公司可得到退税: 20000(117)132222万元。 征税务机关征税1406万元,退税机关退税2222万元,A、B两公司实际可得到的税收补贴为22221406816万元。可见,通过采用外贸出口这种形式,可以多获得国家税收补贴816万元。,小结:一般说来,企业出口退税可以采用两种形式:即采用自营出口,自行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和把货物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由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形式 由上述例

10、子可见,采用外贸形式可以获得更多税收补贴,案例6,在一年内,红光企业销售给蓝天企业产品不含税价格100万元,价外运费10万元。其中因加工该产品购进原材料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万元,运费中物料消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8000元,假设仅从节税角度考虑问题该如何组织运输活动?,:运输问题,案例分析,1.如果蓝天企业自己提供运输服务,这笔运费要视同价外费用,要换算成不含税价加入到销售收入中去,这样该笔运费要交增值税100000/1.17*0.17-8000=5470.09。即企业要交增值税75470.09。 2.如果企业找运输公司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可以向其索取运输行业发票,这样可以按其金额的7%抵扣销项

11、税,即企业要交税63000。,案例7:开具不同发票,资料:甲企业与乙企业进行非货币性交易,甲企业将50万元的原材料换取乙企业50万元的库存商品。(假设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市场价均为50万元)方法1:甲企业与乙企业采用协议的方式进行交易,不开具专用发票。甲企业账务处理:借:库存商品 58.5贷:原材料 5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甲企业该交易应纳增值税额=8.5万元。,乙企业账务处理:借:原材料58.5贷:库存商品5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 乙企业该交易应纳增值税额=8.5万元。,方法2:甲企业与乙企业按正常的销售、购货进行处理,开具专用发票。甲企业账务处理:借:库存

12、商品 5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贷:原材料5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甲企业该交易应纳增值税额=8.5-8.5=0万元。,乙企业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 5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贷:库存商品5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乙企业该交易应纳增值税额=8.5-8.5=0万元。,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不开具专用发票比开具专用发票要多缴8.5万元增值税。由于增值税实行凭国家印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进行抵扣的制度。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不管开不开专用发票,都要计提销项税额。如果企业不计提销项税额,那就是偷税。 视同销售,不管是投资还是捐赠,只要对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就应该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我们没有少纳税,但对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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