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培训法律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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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普法讲座,主讲人:周大勇 律师,讲座大纲,一、法与法律 二、认识民法 三、民法之物权法 四、民法之合同法 五、公司法,一、法与法律,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子离娄上1、规为圆规,用来画圆的工具; 2、矩即尺子,用来画矩形的工具。 3、规和矩是方与圆的校正器。,怎么理解这句话?,字面意义:离娄是传说中一个目力非常好的人,在一百步之外能看清楚一根毫毛的末端;公输子就是鲁班。孟子的意思是说,一个人即便具备离娄的目力,鲁班的技能,如果不凭借规和矩,是画不成方形和圆形的。,方与圆的启示?,圆公平,方正义,启示: 1、无规矩不成方圆。 2、不正确使用规矩也不能成方圆。规矩之道: 1

2、、公平:圆心到圆周任何一点同等。 2、正义:矩形方方正正,不偏不倚。,(一)什么是法?,社会生活中,人们行为必须有一定的准则和法度。那就是做任何事情都得讲“规则”。社会生活必须要有“规矩”,否则就天下大乱!文化大革命时期就是无法无天,所以才天下大乱。因此,“规则”就是法。规范人们行为的一切准则都是“法”。法的寓意就是公平正义。,(二)什么是法律?,即关于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它以国家的强制力保障实施。,西方法律之神 左手执衡器 右手执剑可见:法律需要 国家强制力保障。,法与法律的关系,区别:法律不是社会生活中的任何规则,也不是社会生活中的一般规则。它是那些为国家

3、制定或者认可了的,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则。因此,法律与法的一个最大区别是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问题:“八荣八耻”是不是法律?,山寨版的八荣八耻,学法以辨事非,用法以护公正 不知法律,不免责。,格言:,陈世美重婚罪,(三)我国的法律主要有哪些?,社会生活中的三大主体A、国家B、社会C、个人法律就是围绕对这三者的行为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所设定的规则。这种相互关系,即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反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属于社会关系,但不是一般的社会关系,它是统治阶级有目的建立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意志关系。,我国具体的法律:,1.宪法宪

4、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规定我国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的问题。而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某一方面、某一领域方面的问题,是宪法的具体体现。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列宁,2.刑法我国最严厉的法律,它可以限制个人的权利,剥夺个人自由,甚至剥夺生命。它调整的范围很广泛,但只有当其他法律无法调整时,才发挥其作用,故被誉为“最后的防火墙”。,3.民法侧重于保护个人利益,规范个人之间的行为。它是调整所有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4.其他包括了经济法、诉讼法、行政法、国际法等。法律在你身边,法律无处不在。,二、认识民法,(

5、一)什么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总和。我国目前主要的民事法律有: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民法:与个人最密切的法,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下,每一个公民就是整个国家。 孟德斯鸠,(二)民法的主体“个人”,民法上的个人不是生活中所谓的“个人”。民法上的个人具有更广泛的意义。它是指民事商事活动的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1.自然人: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包括中、外、健全、残疾等一切可以称之为

6、人的生命体。 (1)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人生来就被法律赋予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资格所讲的是一种可能性。比如小孩生来就可以接受他人的一套商品房,小孩有权利受领,至于他如何受领,这是另外一个问题。由此可见,我国的法律是以活着出生来界定人的。,(2)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只有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才能进行相应的民事活动。一般以年龄和精神状况确定,具体分为以下几种: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判断的标准:能维持当地一般

7、居民的生活水平),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怎么理解与其年龄和精神状况相适应?是说他的认知水平和对行为后果的预见程度。一般来说限于保证其生活的,后果轻微的民事活动,比如买吃的,卖小玩具,得奖金等。,案例:某甲,15岁,少年老成,因与家人斗嘴,要分家独自生活,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房屋一套。请问,房屋

8、买卖合同是否有效?,C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律师提示:作为售房,是重大的民事行为,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因此对于我们交易的对象的主体资格我们负有谨慎审查的义务。,案例: 甲有一个9岁男孩十分顽皮。今年三月,孩子把甲刚买的一块进口手表偷出去,以五元钱的价格卖掉,几经追问才找到买主乙,耐心向对方说明情况,要求返还手表,并退回他五元钱。但乙却说手表是买的,又不是骗来的,怎么能退呢?请问,可以要求乙返还手表吗?,3.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

9、)法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A 依法成立 B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C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成立,一般是从依法登记之日开始。公司是进行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社团由民政部门登记。,律师提示:法人的内部组织和法人的关系,法人的内部组织经过法人的授权可以从事一定的民事活动,但是内部组织不能对外承担责任,最后只能是法人承担责任,这一点我们在讲代理制度的时候还要提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特别注意,有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属的委托书、委托的事项是否明确,如果只是联系业务,最后签定合同时是以谁的名义。,法人的筹备组,是法人成立前的准备组织,在这种情况下他没有法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

10、行为能力,但是他的一切行为都将在设立后由法人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最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比如验资证明,批准文件等。还有在某些情况下,法人的权利受法律限制,比如权关、团体、军队、事业单位法人购买私房要经批准。这些事务是由购买方承担,但我们要审核。,(三)代理制度:,代理制度个人权利的延伸代理的意义:是使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因为人的时间是有限的,知识是有限的,精力是有限的。比如诉讼中的律师代理。,1.概念: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涉及三方当事人:本人、代理人、第

11、三人根据代理权限的来源角度,代理可以分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指定代理。,2.法定代理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主要为民事法律行为能力欠缺者(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计的;法律根据自然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而直接规定的代理权。一般说,就是这些人的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行使代理权。强调有先后顺序。,3.委托代理以代理权产生的原因划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 (1)概念: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用口头形式。(2)代理权的产生与行使:合意委托签定委托书代理从事业务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3)委托书:是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权的依据。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

12、,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律师提示:必须认真审查委托书!,A 授权委托的事项和权限要明确。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B 代理人要在代理权限内行为,如果没有代理权或者超越代理权,则代理人要承担相应责任。一般情况下,代理的后果仍然由委托人承担。,C 作为相对人,如果明知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要与代理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D 追认制度,没有行为能力,没有代理权或者超越代理权的情况下,如果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事先不知情,则在发现以后,可以在一个月以内通知法定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要求追认。如果我们的确无法知道的,则可以通知撤销。,企业中常见的代理

13、关系,(四)期日与期间,我们常常遇到这种表述:“合同生效之日内一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逾期付款七日以下不计利息。”这就涉及到期间的问题。,1.期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时间,其可分期日和期间。2.期日:是指不可分或视为不可分的特定时间,如某日、某月、某年,表示时间长度中的某一点。3.期间是指从起始的时间到终止时间所经过的时之区间,如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律师提示: (1)我国法律规定,以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其开始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2)如果年月日不是以第一在起算,则一年为365天,一个月为30天。 (3)如果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则以假日次日为期间最后一天,若假

14、日有变通,则以实际休假日后一日为期间最后一日。 (4)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如规定1小时以上按两小时计,到一个小时的时候,就按两小时。 (5)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所以若要分断规定,比如规定违约金,最好用:30天以内每天,30天以外(以后)每天,这样的表述比较明确。,案例:甲乙双方于2月16日签定协议,约定认购书签定之日一月内签定主合同,否则赔偿违约金,则应到哪天为违约?答案:(3月19日)24时。若标明了营业时间,则到营业时间,否则为当天的24时。因此,最好在明显处标明营业时间。,三、民法之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15、,(一)什么是物权法?,物权法,是调整有形财产归属和利用关系的法律,是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最基本准则,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物”财产物权法保护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一般指金钱、器物等。 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二)物权法怎样保护财产?,1.界定产权。通过确定财产的归属,来达到制止纷争的目的。我国目前财产权保护的突出问题,就是产权不清。这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大到矿山、农民土地承包权,小到公民的各种收入、房产以及剩余价值索取权等等。产权不明,纷争不止,假如没有一个

16、良好的法治环境,又如何谈得上财富创造和积累。明晰产权,就是对物权法的第一任务 。,2. 促进财产利用。物权法对物权进行充分的保护,同时通过在财产上设定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的方式,更大限度地发挥人们对财产的利用,实现物尽其用。,物权法财产的保护伞,(三) 不动产物权登记1.什么是不动产物权登记?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不动产物权登记事实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登记与否的事实状态;二是登记的过程或者程序。物权法所探讨的主要是前者。,2.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要点: (1)管辖原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2)登记机构的行为规范:不得按件收费、重复登记、要求评估、越权等级;应当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提供服务; (3)效力排序:权属证书与登记簿不一致的,以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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