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第十七章量刑

上传人:j****9 文档编号:57313832 上传时间:2018-10-20 格式:PPT 页数:20 大小:49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总论第十七章量刑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总论第十七章量刑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总论第十七章量刑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总论第十七章量刑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总论第十七章量刑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总论第十七章量刑》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总论第十七章量刑(2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十七章 量刑,本章重点,量刑的基本原则 法定量刑情节 累犯 自首和立功 数罪并罚,第一节 量刑概述,量刑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概念:量刑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依照刑法的规定裁量决定刑罚的一种审判活动。 原则: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以事实为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 以法律为准绳:法定刑、刑罚制度、量刑情节,第二节 量刑情节,量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量刑情节,是指法律规定或司法实践认可的,量刑时应当考虑的决定处刑轻重或者免除处罚所依据的各种主、客观情况。 根据量刑情节有无法律的

2、明文规定,可以把量刑情节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 法定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应当或者可以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酌定情节,是指法定量刑情节之外的由审判人员灵活掌握的影响对犯罪人处罚的情节。,法定情节从重处罚,总则: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分则规定从重处罚的情况: 主体: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叛逃 罪; 行为:武装掩护走私的;犯非法拘禁具有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犯罪对象: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时间:战时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法定情节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3、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

4、免除处罚。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量刑情节酌定情节,犯罪的动机 犯罪的手段 犯罪的时间、地点 犯罪侵害的对象 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 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 犯罪后的态度,第三节 累 犯,累犯,概念: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重新犯罪的犯罪分子。 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 罪质条件 刑度条件 时间条件 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 罪质条件、刑度条件、时间条件 过失累犯与混合累犯的定性 累犯的处罚:应当从重处罚,第四节 自首和立功,自首,自首的成立条件: 自动投案(时间、场所、)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以自首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

5、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立功,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 对于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五节 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的概念,数罪并罚,就是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制度。其特点有: 一人犯有数罪 数罪发生于法定的期间 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一定的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的原则,并科原则(相加原则)

6、吸收原则 限制加重原则 折衷原则,我国刑罚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主刑的数罪并罚 吸收原则: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吸收其他主刑 限制加重原则:数个有期徒刑、数个拘役、数个管制等同一种自由刑之间;有期徒刑与拘役或者管制、拘役与管制等数个不同种自由刑之间,我国刑罚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主刑与附加刑之间采取并科原则 数个附加刑的并罚: 吸收原则:没收财产吸收罚金,没收全部财产吸收没收部分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吸收剥夺一定期限的政治权利 并科原则:财产刑与资格刑,驱逐出境与其他附加刑 限制加重:数个没收部分财产之间、数个罚金之间、数个有期限的剥夺政治权利之间,适用数罪并罚的不同情况,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漏罪(先并后减):如被判10年的A罪执行3年后发现没有审判的B罪,对B罪判8年。应当在10年和18年之间并罚 新罪(先减后并):如被判10年的A罪在执行3年又犯B罪(8年),应当在8年和15年之间并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