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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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法125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享有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物权法124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法第3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承包方,集体组织成员,集体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

2、证或者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生,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法第127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以农业生产为目的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经营权人的其他权利,对承包经营权的转包、出租、互换、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终止,期限届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交回,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取得新经营权,其他,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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