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首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紫砂制品、工艺美术品的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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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工业类)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紫砂制品紫砂制品、工艺美术品的制造建设项目工艺美术品的制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建设单位位 ( 盖章盖章):宜兴市首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宜兴市首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司司 编制日期:2018 年 7 月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道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

2、额。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目目 录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6 3、环境质量状况. 11 4、评价适用标准. 14 5

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6 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4 7、环境影响分析. 35 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28 9、结论与建议 . 29 附图附图: 附图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示意图 附图 3: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 4:监测点示意图 附图 5:建设项目陶瓷产业园地理位置图 附图 6:建设项目与宜兴市生态红线地理位置关系图 附件附件: 附件 1:立项文件 附件 2:监测报告 附件 3:污水纳管协议 附件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工业类) 附件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现场勘察表 附件 6:报批申请及承诺书 附件

4、7:委托书 附件 8:项目合同 附件 9: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承接环评业务承诺书 附件 10:说明 附件 11:公示截图 附件 12:环保措施承诺书 附件 13: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附表附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1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紫砂制品、工艺美术品的制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 宜兴市首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曹明哲 联系人联系人 陆波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宜兴市丁蜀镇解放路中路 35-40 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8914114280 传真传真 /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214214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宜兴市江苏宜兴陶

5、瓷产业园川埠路 立项审批立项审批 部门部门 宜兴市丁蜀镇人民镇 府(丁备201874 号) 项目代码项目代码 2018-320255-30-03-539236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及代码及代码 C3074 日用陶瓷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 (m2) 2840 绿化面积绿化面积 (m2) 1280.3 总投资总投资 (万元万元) 3100 其中其中: 环保投资环保投资 (万元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总投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资比例 0.65% 评价经费评价经费 (万元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预计投产日期 2019 年 8 月 原辅材料原辅材料(包括名称包括名称、用量用量)

6、及主要设施规格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数量(包括锅炉包括锅炉、发电机等发电机等) 一、原辅材料: 本项目所需的原辅材料为:紫砂泥与陶土,详见表1-3。 二、主要设施: 本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见表1-4。 名称名称 消耗量消耗量 名称名称 消耗量消耗量 水(吨) 300 柴油(吨/年) / 电(千瓦小时/年) 302.65 燃气(m3/年) / 燃煤(吨/年) / 蒸汽(吨/年) / 废水(工业废水 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的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职工的生活用水的消耗量约为 300 吨/年,产生生活污水 240 吨/年(按 80%计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

7、宜兴市华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蠡河。污水处理厂工艺流程图见第二章“2.2.3 宜兴市华骐污水处理厂概况”中的图2-1。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使用情况 2 无。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项目由来由来 宜兴市首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位于宜兴市江苏宜兴陶瓷产业园川埠路, 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活动的交流策划; 会议及展览服务; 紫砂制品、工艺美术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根据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丁备2018 74 号),同意企业投资 3100 万元,本项目经规划局同意(宜丁

8、设字(2018)第 027 号)东为洲艺环保,南为空地,西至军粮供应站,北至川埠西路征地,新征土地 2840m2,新增建筑面积 1594m2,形成年产紫砂制品 5000 件、陶瓷工艺品 10000 件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市环保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建设项目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正),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4 陶瓷制品”“其他”类别,应编制环评报告表。因此,宜兴市首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特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 2046

9、 号)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我单位通过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提请审查。 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购置电窑设备,新征土地 2840m2,新增建筑面积 1594m2,形成年产紫砂制品 5000 件、陶瓷工艺品 10000 件的生产能力。 建设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见 1-1。 表表 1-1 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 名称名称 单位单位 数量数量 总用地面积 m2 2870.13 绿地面积 m2 1280.3 总建筑面积 m2 1594.16 底层占地面积 m2 1149.83 容积率 / 0.

10、53 建筑密度 % 40.06 绿地率 % 44.6 机动车位 个 5 非机动车位 个 10 3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 1-2。 表表 1-2 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序号序号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车间或生产线车间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及规格及规格 设计能力设计能力 /年年 年运行时间年运行时间 (h) 1 生产车间 紫砂制品 5000 件 2400 陶瓷工艺品 10000 件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 1-3。 表表 1-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 序号序号 原辅料名称原辅料名称 年消耗量年消耗量 来源及运输方式来源及运输方式 备注备注 1

11、紫砂泥 1 吨 外购、车运 储存 0.5 吨 2 陶土 2 吨 外购、车运 储存 1 吨 建设项目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见表 1-4。 表表 1-4 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表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表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规格规格(型号型号) 数量数量(单位单位) 备注备注 1 电窑 1m3 1 座 国产、新增 2 电窑 2m3 1 座 国产、新增 3 电窑 3m3 1 座 国产、新增 建设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 1-5。 表表 1-5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建设名称建设名称 内容内容 备注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594m2 新建,包括展示厅、创作 室、门卫等 公

12、用 工 程 给水 给水管网 由镇区给水站给水管网直接 供给 / 排水 排水管网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经厂 内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宜兴市 华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 外排 / 供电 供电网络 由镇区变电所架空线接入厂 区配电室 / 环 保 工 程 废水 生活污水 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宜 兴市华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标后外排 / 固废 生活垃圾 3t/a 全部合理处置,不外排 次品 0.3t/a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 收集后统一外售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 隔声门窗、吸声材 料,合理布置车间 / / 3、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 生产班制:一班制生产,每班 8 小时生产,年实际运行天数 3

13、00 天。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 20 人。厂区不设宿舍和食堂。 4 4、建设进度建设进度 本项目计划于 2018 年 8 月开始各项审批手续的报批,于 2018 年 10 开工建设,建设期约 11 个月,于 2019 年 8 开始试生产。 5、产产业政策相符性业政策相符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行业类别为 C3074 日用陶瓷制品制造。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规定的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其部分修改条目(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中规定的限制类或淘汰

14、类项目;同时本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 年本)(锡政办发201354 号)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也不属于宜兴市产业投资指导目录(2018 年本)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知,该条例“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在太湖流域新设企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为紫砂制品、工艺美术品的制造建设项目,没有工艺废水排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二

15、十九条、第三十条禁止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关要求。 (3)江苏省太湖流域染防治条例规定符合性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5 月 1 日实施)规定,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5 的其他行为。 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限制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等企业和项目; (二)增设排污口; (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四)法律、法规限制的其他行为。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苏政发200797 号)规定,禁止新上增加氮磷污染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宜兴市华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蠡河。不违背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限制规定,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苏政发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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