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及费率0913 理论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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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汽车保险条款,一、强制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008.2.1 二、商业险 2007.4.1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损失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盗抢险附加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费率,一.国外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二.我国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2008.2.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三.交强险费率-2007.7.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产生背景 1.一战后,汽车大量生产、分期付款促销方式出现 2.人们无力购买车险、保险责任限额低; 3.事故发生时自己、受害人的损失无法弥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费率,一.国外强制汽车责任保险,许多国家和

2、地区相继制订有关法令,强制实行汽车责任保险。,世界上最初将车辆损害视为社会问题的是美国的马萨诸塞州。 英国,1931年实施了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日本,1956年实施了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法国,1959年起实施 德国,1965年强制汽车所有人投保; 香港,1951年实施了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目前,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或地区都实行了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制度。,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特征 1.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具有强制性汽车拥有者必须购买,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2.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对第三者的利益具有基本保障性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是固定的,比较低,较低的限额只是对事故受害者的一个基本保障。 3.强制汽车责任保险以

3、无过失责任为基础 4.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具有公益性费率由政府统一定制,且不考虑盈利,所以保险费率相对较低,具有公益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费率,一.国外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二.我国强制汽车责任保险- 2008.2.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三.交强险费率-2007.7.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产生背景 1983年,国务院颁发第27号文件,要求汽车及拖拉机必须参加三者险。 1984年国务院发布151号文件,明确提出对汽车的第三者责任保险问题。 以后公安部曾多次发出规定,要求汽车不参加三者险不发牌照。,二.我国强制汽车责任保险,2004年5月1,道路交通安全法明

4、确汽车责任保险的强制性。(法律规定)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06年3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2号国务院令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保监会,2006,2008年2月1日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解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共分10部分总 则、定 义、保险责任、垫付与追偿、责任免除、保险期间、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合同变更与终止、附则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 (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2008版),定 义 第四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第五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

6、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案例 1,2008春节,李某一家3口驾车出游,在经过山西一转弯路段时,与对面车X相撞。导致X车司机死亡,X车车上人员小王重伤,李某一家三口重伤。两车均只购买了交强险。 问:交强险赔款,受害人是谁?保险公司分别为哪些人赔款?,第六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7、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第七条 交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

8、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

9、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案例2,2008年7月1日,A车在去往秦皇岛的途中被B车碰撞,B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两车均只投保了交强险。后两车的维修费如下:A 3000元 ;B 1000元。 思考 1.B全责,A、B各在的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对方的损失? 2.设事故中A负责40%的责任,B负责60%的责任。如何赔偿?,2008年7月1日,A车在秦皇岛停放期间被B车碰撞,B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两车均只投保了交强险。后两车的维修费如下:A 3000元 ;B 1000元。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对方的损失?,案例分析,交强险“无责赔偿”规定来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

10、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是指汽车在道路上因人为过错或自然界意外事件而造成的损失,通常是指双车互撞、汽车撞伤行人与台风掀翻汽车等事故。,案例分析,双方过错互致损害时的赔偿责任,有两种方法,1单一主义单一主义是将加害人与受害人的损害相加,然后以该损害总额乘以加害人与受害人各自的过失比率,计一算出他们分别应当分摊的损害。 2交叉主义交叉主义是指双方可以各就自己所遭受的损害向对方请求承担应当分摊部分的损害。,垫付与追偿 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

11、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孙先生陪客户吃完饭后,自己驾车被另一辆车追尾,造成两车共计3万元的损失。按照常规应是

12、追尾方全责,但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孙先生是酒后驾车,所以要负全部责任。孙先生先前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之后,他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要求赔偿。 思考:保险公司实际应如何赔偿?,案例 3,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19522-200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年5月31日发布饮酒驾车:20mg/100ml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小于80mg/100ml 醉酒驾车: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80mg/100ml,大概推算 人体血液达到100mg/100ml 70度白酒约1两; 60度白酒约1.5两 50度白酒约2两; 40度白酒约3两,也就是一口杯的量; 日本清

13、酒约1斤; 红酒约1斤2两; 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责任免除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小刘开着他的爱车去西单,在回家时不小心撞坏了一辆出租车的保险杠。在赔偿修车费用的同时,司机提出让小刘赔偿几天

14、的停驶费。交强险是否赔偿类似损失?,案例,保险期间 第十一条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交强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号牌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第十三条

15、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人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第十四条 投保人续保的,应当提供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交强险的保险单。 第十五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第十六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十七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 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16、,赔偿处理 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第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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