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部民间借贷热点问题法律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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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业务法律通讯公司业务法律通讯 民间借贷热点问题民间借贷热点问题特刊特刊 最高人民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5年9月1日正式施实。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1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同时废止。 公司部由高级合伙人姚岚律师、初级合伙人张雪莉律师、聘用律师蒋欢、聘用律师程若苗共同组成立相关课题的研讨小组,其中,姚岚律师任小组长。 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她们进行了多次小组讨论,就规定的制定背景、具体内容以及对律师业务的影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学习,就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等普遍感兴趣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 在涉及民刑交叉的部分,特邀刑

2、事部高级合伙人张成律师,初级合伙人肖飒律师一同加盟研讨。并在2015年11月27日由公司部、刑事部共同举办的题为民间借贷热点问题的开放式沙龙中做了分享。 现在就各位律师对于焦点问题的研究、心得体会,推出民间借贷热点问题通讯特刊,与各位同仁一同分享、学习。 背背 景景 分享人介绍分享人介绍 公司部公司部 姚岚律师姚岚律师 高级合伙人,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清华大学医药产业EMBA班特聘讲师,主要从事 医药企业战略发展法律服务。 刑事刑事部部 张成律师张成律师 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工作,自2002年在 京执业以来,办理各类诉讼案件百余件,包括

3、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和刑民交叉案件,并 为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公司部公司部 张雪莉律师张雪莉律师 初级合伙人,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现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就 “金融市场及金融企业的乱象及改进”进行专项研究合作。 刑事刑事部部 肖飒律师肖飒律师 初级合伙人,证券时报专栏作家,连续六年撰写证券金融刑事专业文章。从事互联网金融刑 事法律防控及金融证券刑事案件代理。 公司公司部部 蒋欢律师蒋欢律师 聘用律师,2005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至今有10年的律师工作经验,主要从事私募基金、 小额贷款、民间借贷、众筹等领域法律服务。 公司公司部部 程若苗律师程若苗

4、律师 聘用律师, 2010年在人民大学就读于国际比较法研室,2013年7月份毕业,公司综合业务方向。 篇篇 章章 民间借贷基础背景民间借贷基础背景-5 5 第一第一章章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界定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界定-1111 第二章第二章 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1313 第三章第三章 民间借贷合同利息与违约金的认定和计算民间借贷合同利息与违约金的认定和计算-1919 第四章第四章 民间借贷案例民间借贷案例虚假诉讼虚假诉讼-2424 第五章第五章 非法集资与虚假诉讼罪的区别非法集资与虚假诉讼罪的区别-3030 第六章第六章 诈骗罪与虚假诉讼罪的区别诈骗罪与虚假诉讼罪的区别-353

5、5 背背 景景 经济繁 荣借贷 活跃 纠纷层 出不穷 经济健 康发展 完善金 融市场 经济发展需要、民间借贷繁荣 原有法规不明确、纠纷大量增加 保持金融管制和创新、打击犯罪与维护权益 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民间借贷纠纷近年审结案件民间借贷纠纷近年审结案件 2015 2013 2012 2011 2014 2011年 59.4万件 2012年 72.9万件 2013年 85.5万件 2014年 102.4万件 2015年上半年 52.6万件 已成为第二位民事诉讼 类型 2015年将超过刑事案件 数量 民间借贷法律法规指引民间借贷法律法规指引 序 号 修订日期 名称 颁发部门 1

6、1988.04.02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最高院 2 1990.11.12 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院 3 1998.04.21 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院 4 1998.07.08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最高院 5 1999.02.12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最高院 6 2000.11.15 关于修改 的批复 最高院 7 1999.12.19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院 8 2000.12.08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院 9 2002.01.3

7、0 关于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事项超过申请执行期限 后又重新就其中的部分给付内容达成新的协议的应否立案的批复 最高院 10 2003.12.25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院 11 2008.12.22 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 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院 12 2009.04.24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院 13 2010.12.13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院 14 2014.03.25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院 15 2014.07.07 关于

8、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院 最高院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已废止)(已废止)(共计22条) 已废止 民间借贷主体 1 最高利率 6 利息计入本金的处理 7 未约定利率 8 无息借贷 9 明知用途非法 1 1 1 5 合伙组织、合伙人借款 保证责任 执行 1 6 对对 应应 法法 条条 1.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 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6.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 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7.出借人不

9、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 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8.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 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 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条规定计息。 9.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 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 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11.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 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条 第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 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条、 第

10、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15.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 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 款人偿还。 16.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 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 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间借贷 的界定 关于民间 借贷的受 理与管辖 民刑交叉 民间借贷 合同的效 力 互联网借 贷平台的 责任 民间借贷合 同与买卖合 同混合情形 的认定 企业间借 贷的效力 民间借贷 合同的无 效 虚假民事 诉讼 利息、违 约金、逾 期利率 十大热点 1 2 3 4 5 6 7 9 10 8 关于审理

11、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9月1日施行) 民间借贷若干规定要点梳理.docTOPIC 1 2 3 虚假民事诉讼及虚假诉讼罪 法律关系的界定 借贷的效力 利率、违约金的认定 非法集资类犯罪 4 5 第 1 章 法律关系的界定 主讲:张雪莉律师主讲:张雪莉律师 公司部合伙人公司部合伙人 投资合作关系 房屋买卖合同 委托理财合同 循环贸易合同 出借承兑汇票 民间借贷合同 法律关系的界定 名为其他法律关系或合同称名为其他法律关系或合同称 谓,实为民间借贷合同谓,实为民间借贷合同 第 2 章 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主讲:蒋欢律师主讲:蒋欢律师

12、 成立?成立? 有效?有效? 无效?无效? 涉嫌刑事?涉嫌刑事? 附条件?附条件?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 1 1、相关案例、相关案例 合同的效力 案例一案例一 合同签署 1. 借款合同:2013.3.14,出 借人孔林才与借款人李青春、保 证人龙源公司、抵押人金泰公司 共同约定借款合同:提供借 款2000万,借款期限两个月。逾 期还款,担保人责任延续到还清 为止。并约定了合同各方签字盖 章后生效。出借人未签字,借款 人和保证人签章。 2. 抵押借款合同:2013.3.14, 出借人孔与借款人李、抵押人金 泰公司签订,借款数额和期限与 上同。并办理强制执行力的公证 和抵押登记。 合同履行 1.

13、 2013.3.15出借人实际提供了借 款。 争议焦点 1. 借款合同是否生效? 2. 抵押借款合同是否为借款合同的 从合同及效力? 案例二案例二 合同签署 1. 代理采购协议(“协议”):2008.8.7供方 天恒公司与需方豫玉都公司、担保方查莉莉签订。 约定供方代理需方订购钢厂科弘公司镀锌钢卷。 供方按照承兑汇票金额的0.8%收代理费。需方在 签订前支付总货款43%,两日后以承兑汇票方式 付清全款都给供方,合同总额5000万。无论钢厂 是否供货、逾期供货及钢厂信誉风险全部由需方 承担。 2. 销售合同:2008.8.7天恒公司与科弘公司签 订,代购镀锌钢卷。 3. 代理采购合同(“合同”):2008.8.7 钢 厂委托豫玉都公司代理采购镀锌钢卷。规格、尺 寸、数量与前同。合同总额3600万。 合同履行 1. 2008.8.7豫玉都按协议支付给天恒3500万。 都 未实际发货。 争议焦点 1.相关合同的效力? 2、本金和损失的处理? 豫玉都 天恒 科弘 (代理采购协议) (销售合同) (代理采购合同) 类型类型 主体主体 生效生效 无效情形无效情形 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之间 借贷合同借贷合同 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个人 成立+实践性 (提供借款时) 1.借款人知晓资金为套取金融机构高利转贷; 2.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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