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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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 年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年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XX 年 1 月 7 日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学武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过去六年检察工作回顾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富有成效自觉将市委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举措贯穿于检察工作

2、之中,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大局最直接的手段。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执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意见1和政法机关服务发展“十六条意见”2,细化实化服务举措,提升法治化服务水平。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对招投标、工程质量、政府采购等环节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安全廉洁运行。与东风公司商用车基地建设、飞机场、南水北调、高速公路、工业园等 50 余个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开展联防联建活动,提高服务实效。主动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依法保护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认真开展“精准扶贫

3、”工作,按时完成帮扶任务。努力拓宽服务发展渠道。建立送法进企业制度,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合法竞争。建立工程招投标准入制度,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9941 次,净化投资环境。建立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龙头企业优先保护制度,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卡商、坑商、扰商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的违法犯罪案件,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改进服务发展方式。适时召开服务企业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在执法办案中与发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取得支持配合,避免引发矛盾。在办理涉及企业案件时,慎重对待改革中出现的新

4、情况和新问题,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在办理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关键岗位人员犯罪案件时,及时向企业主管部门通报,维护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加强对涉及企业案件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二、坚持维护稳定,打击和保护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注重化解矛盾,促进平安十堰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9922 人,提起公诉 17288 人。始终把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批捕故意杀人、放火、爆炸、强奸、绑架犯罪嫌疑人 456 人,起诉 510 人;批捕抢劫

5、、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 3006 人,起诉 3765 人。加大对制假售假、集资诈骗、电信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 826人,起诉 952 人。提前介入重大案件的侦查活动,依法快捕快诉,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从犯和过失犯,特别是因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所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对 949 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 485 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落实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分案办理和封存犯罪记录3,附条件不起诉4 40 人,

6、落实法律援助 534 人,为 134 人落实心理干预、案后帮教等措施。深入推进矛盾化解工作。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依法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全面推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度等便民利民措施,通过带案下访、约访、巡访以及开设“12309”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信访渠道,诚心诚意为群众解决合理诉求。共接待和受理各类信访 1743 件,妥善处理党委、人大及上级院交办的信访件 32 件,排查调处疑难涉检信访 40 余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 5,直接面对群众开展释法说理、答疑解难、宣传法律活动 2300 余场次。三、坚持反腐倡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坚决贯彻中央对反腐

7、败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 989 件1179 人(其中贪污贿赂案 452 件 546 人、渎职侵权案 255件 294 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亿元。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依法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以及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国家和省市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的案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大案 612 件,查办县处级干部 67人,乡科级干部 298 人。查办省检察院交办的大要案 46 人,其中厅级要案 6 人。高度重视查办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腐败问题,共查办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30 人。运

8、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查办窝案串案 221 人,一批在社会上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得到有效查办。重点查办涉及民生民利案件。坚持把国家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危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作为查办重点,先后开展了医疗卫生、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以及集中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和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推动行业整顿和行风治理,共查办征地动迁、扶贫救济、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和“三农补贴”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557 件 621 人,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在深入剖析不同部门、行业职务犯罪发案特点、规律的基础上

9、,建立了系统预防、行业预防和个案预防等工作机制。先后与医疗卫生、电力、税务、金融、国土、城建等 30 余个部门建立预防协作机制。在 93 个省、市重点工程项目设立专项预防,在 238 个单位、部门开展法制讲座 1350 场次,向 1277 个单位和部门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协助落实预防措施 900 余项,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四、坚持维护公平正义,执法和司法活动监督不断加强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不断加大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 1105 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665 件;依法追捕 7

10、63 人,追诉 961 人。对侦查活动中违法取保候审、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 1584 件。建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平台,实现对 19 家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活动的同步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613 人,监督立案案件被法院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102 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8 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134 件,法院改判 80 件、发回重审 37 件。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453 件。围绕程序适用、派员出庭和事后审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监督。认真做好对死刑案件的监督工作,确保死刑依法正确

11、适用。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抗诉情况通报和职务犯罪同步审查6 等制度,提升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刚性。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针对发现的刑事执行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 649 份,书面纠正 625 件。深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监督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 42人。加大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监督,建议对暂予监外执行收监 22 人。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 9 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继续羁押的 412 人依法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对看守所执法活动开展专项检察,监督纠正问题 913 项,查办监管活动中职务犯罪案件 5 人。在财产刑执行监督领域查办案件的做法在

12、高检院会议上经验交流。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 59 件、请省院抗诉 240 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144 件。针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建议 680 件。加强对无正当理由不执行、违法强制执行、超标的执行等问题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 599 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对 53 件虚假诉讼线索启动调查,移送职务犯罪线索 7件。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监督等领域为重点深入推进提起公益诉讼7试点工作,共发现线索 30 件,提起公益诉讼 6 件,其中 1 件被高检院作为“示范庭”在全国推广。五、坚持深化改革,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实现新提高认真抓好司法体制改

13、革、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努力提高严格公正司法水平。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严格选拔计入员额8检察官 255 名,检察人员全部分类定岗9到位。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将部分办案事项决定权授予检察官,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的财物实现由省院统一管理,检察经费保障尤其是基层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了改革期间工作平稳和队伍稳定。积极推进其他重大改革。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信访件及时导入司法

14、程序,及时纠正错误及瑕疵案件,对不服正确裁判和决定的加强释法说理、情绪疏导。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邀请 26名律师参与接访 100 余人次。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前介入 529 件重大案件,引导侦查部门取证;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把关,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严防冤假错案。深化检务公开改革,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 8639 件、终结性法律文书 3125 件、重要案件信息 312 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检察工作机制创新。着眼于保障人权、提高严格公正规范司法水平,切实推进司法办案转变模式、转型发展,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10,加强与律

15、师的沟通协作,以保障律师会见、阅卷等执业权利为基础,深化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落实重大复杂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制度。 深入推进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加强对诉讼违法线索的管理、严格执行工作流程,规范监督行为。完善并规范检察工作与巡视、纪检监察工作的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六、坚持素质强检,检察队伍整体形象明显提升抓好对检察队伍的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检察队伍。着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检察人员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检察人员加强自身修

16、养,依法秉公用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切实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全局、引领发展的能力,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着力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检察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建立执法业绩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检察人员和执法办案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评查案件 5600 余件,及时发现并纠正司法办案中的瑕疵和问题。对干警执行办案纪律、工作纪律、检容风纪等情况全面开展检务督察。着力抓好检察能力建设。按照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发展思路,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化技能。制定多元培训方案,建立专业化人才库,针对检察业务的特点开展经常性的正规化分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入额检察官专项培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共开展各类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 500 余次,鼓励并支持检察官以外人员法律职业资格学习培训,六年来共有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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