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关实务25 认识过境、转运、通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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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过境货物 1、定义:指从境外启运,在我国境内不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通过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2、范围:注意禁止过境货物的范围。 3、过境货物的经营人、承运人的承运条件4、海关对过境货物的监管目的防止过境货物在我国境内运输中滞留在国内,或将我国货物混入过境货物随运出境,防止我国禁止过境货物从我国过境。,能力三 认识过境、转运、通运货物,4、报关手续 进境报关:海关加盖“海关监管货物”戳记,制作关封。境内运输:注意过境期限(6个月,可延长3个月)、运输路线、过境货物储存规定复运出境:向出境地海关递交进境地海关提供的关封。,二、转运货物指由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

2、(转运的条件) ,而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报关程序1.进境申报2.在海关指定地点换装运输工具3.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出境(3个月)注意:在口岸存放期间不能进行加工。海关对转运货物有权进行开箱查验,一般仅作外形查验。,三、通运货物 指由境外启运,由船舶、航空器载运进境并由原运输工具载运出境的货物。 报关程序 1运输工具进境时,运输工具的负责人应凭注明通运货物名称和数量的“船舶进口报告书”或国际民航机使用的“进口载货舱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 2进境地海关在接受申报后,在运输工具抵、离境时对申报的货物予以核查,并监管货物实际离境。 运输工具因装卸货物需搬运或倒装货物时,应向海关申请并在

3、海关的监管下进行。,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的区别,进出境快件货物 一、分类 1.文件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免税且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单据及资料。 2.个人物品类:海关法规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亲友间相互馈赠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 3.货物类:指文件类、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以外的进出境快件。二、进出境快件的申报 1、申报时间: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出境快件在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之前,向海关申报。(与一般进出口货物对照),能力四 其他进出境货物的报关,2、报关: (1)文件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快件KJ1报关单 (2)个人物品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

4、国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报关单(3)货物类: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货物和海关规定准予免税的货样、广告品,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快件KJ2报关单。对应予征税的货样、广告品,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快件KJ3报关单其他货物类进出境快件,一律按进口货物的报关程序报关。,一、定义指进口货物在征税或免税放行后,发现货物有短少、残损或品质不良,而由境外承运人、发货人或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更换的同类货物。补偿和更换的货物,税则号与原税则号不一致的,不属于无代价低偿货物,属一般进出口货物范围。,无代价抵偿货物,海关设计无代价抵偿货物通关制度,很大一部分内容是围绕海关怎样鉴别确认后面的这批货物确实是无代价抵偿

5、进(出)口货物而展开的。,收发货人申报进出口的无代价抵偿货物,与退运出境或者退运进境的原货物不完全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不完全相符的,经收发货人说明理由,海关审核认为理由正当且税则号列未发生改变的(例如货物的品牌、外表颜色的不同),仍可归于无代价抵偿货物范围。,二、特点1.进出口无代价低偿货物免交许可证件2.不征收进口关税和代征税3.海关放行后不进行监管,三、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报关程序,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应当在原进出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且不超过原货物进出口之日起3年。对残损货物的处理:退运、放弃、进口或出口,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无代价抵偿货物进出口时除应当填制报关单和提供其他必须的报关单证

6、外,还应当提供以下特殊单证:(一)进口原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原进口货物交由海关处理的货物放弃处理证明或者已经办理纳税手续的单证(短少抵偿的除外);原进口货物税款缴纳书或者“进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抵偿协议。 如海关认为需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口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二)出口原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已经办理纳税手续的单证(短少抵偿的除外);原出口货物税款缴纳书(如果出口货物需要征收关税);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抵偿协议。 海关认为需要时,纳税义务人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出口货物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请预习本章的其他内容,感谢你来听课 欢迎与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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