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支农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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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支农工作计划个人支农工作计划篇一:XX 年度卫生支农工作计划XX 年度卫生支农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农村卫生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制度的决定和市卫生局关于 XX 年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 、 关于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晋升职称前下乡服务规定的通知 ,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情况,在搞好院内正常医疗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卫生支农工作,深入实施对口支援工程工作,发挥对口支援工程支援单位作用,切实保障各

2、对口支援单位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路怀忠 副组长:杨文斌 成 员:盖明书 杜雪峰 谢素萍 刑华旭 柴根旺 黄守柱 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对口支援工作应当坚持和体现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和公益性 第二条 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增加受援地区和单位的经济负担。 第三条 通过 3 年对口支援,争取受援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的医疗水平,并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四条 对口支援工作应当与县级中医院建设、农村中医药人才 培养等工作紧密结合,加大对中医专科的扶持,研究推广中医、民族医适宜诊疗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中的作用。第二章医院职责与任务 第五条 对口支援双方应当明

3、确负责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建立沟通和协调机制,明确年度和中长期目标、任务内容、支援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制订工作计划和方案,签订对口支援协议书并切实履行。 第六条 支援医院应当针对受援医院的实际和当地群众的需求,帮助受援医院建设一批特色和重点科室,培养一批骨干和科室带头人,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第七条 支援医院应当选派以高年资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为主的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参加对口支援工作。支援工作以城市医院医务人员定期到县医院驻点进行支援为主要形式,所选专业以医疗为主,兼顾护理、医技、管理和其他方面。 第八条 对口支援双方应当协商确定派驻医务人员的专业、数量和时间,统筹安排医务人员工

4、作。在确保支援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医务人员可定期分批轮换,但每批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第九条 支援医院可以同时采取选派医务人员指导县医院业务和管理工作、免费接收县医院医务人员进修、对县医院医务人员进行培训等形式,对县医院进行支援。 第十条 支援医院负责派驻医务人员参加对口支援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确保其福利水平,保留其岗位、职务不变。 第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对口支援工作中的表现纳入定期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应当在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第三章医务人员职责与任务 第十二条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和所在医院的安排,参加对口支援工作。城市医院

5、医师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应当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 第十三条 派驻医务人员应当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指导受援医院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重症的诊治水平;组织开展查房、会诊、手术示范、病例讨论、专题讲座、技术培训,帮助提高人员素质;参加巡回医疗、健康教育和公共卫生服务;帮助受援医院完善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改进管理。 第十四条 派驻医务人员应当遵照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的规定,帮助受援医院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拓展服务范围。 第十五条 受援医院派往支援医院进修和培训的医务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要求,认真完成进修和培训任务。 第十六条 派驻医务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受

6、援医院的管理,遵守受援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收取受援医院发放的奖金、津贴等任何费用。 第四章考核评估 第十七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对口支援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第十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对口支援工作 进行督导检查。第十九条 督导检查情况和考核评估结果应当作为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领导班子考核、医院等级复核和评审评价等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 医师完成对口支援任务(来自: 小龙 文档 网:个人支农工作计划)的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受援医院负责派驻医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支援医院,并在其支援工作结束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7、,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审核后,纳入其个人档案。 第二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在对口支援工作中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因受援方原因未能完成对口支援任务的,由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受援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受援医院以对口支援为由,擅自开展未被核准的诊疗项目的,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对口支援工作,或未按要求完成对口支援工作任务的医务人员,由支援医院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其中医务人员为医师的,医师定期考核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第二十

8、五条 对于违反廉洁行医制度的派驻医务人员,由支援医院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受援医院应当给予相应协助。涉及违法违规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等违纪的行为,应当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自 XX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对口支援工程支援单位工作职责 为了深入实施对口支援工程工作,发挥对口支援工程支援单位作用,切实保障各对口支援单位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本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对对口支援工程的重要批示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工程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工程领导小组的要求,支持并配合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工程的

9、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根据省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要求,成立对口支援工程支援单位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支援处室和联络员,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对口支援工作落到实处。 3.认真履行支援部门职能,加强与所联系对口支援成员单位和受援单位的联系,及时贯彻上级对口支援工程的工作部署,指导所联系成员单位与其受援县市科学制定年度对口支援工作计划。 4.积极主动地向上级汇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所联系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5.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检查督办工作和有关调研考察活动。负责派员参加省对口支援工程工作联席会议和支援单位联络员会议。 6.认真总结对口

10、支援工程工作经验,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工作信息和先进典型事迹,负责有关总结评比等工作。 篇二:下乡支农实施方案 XXxx 医院 XX 年卫生支农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根据 xx 市卫生局要求,继续开展“百名专家援基层,千名主治进乡村(社区) ”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好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的工作,牢固树立全院广大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促进基层卫生医疗单位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人员要

11、求: 要求选派各临床医技科室业务骨干,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能严格要求自己,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维护和树立“白衣战士”的良好形象,具有临床带教经验,主治及主治以上职称。 三、工作任务: 总体任务是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通过加大对基层医院的支援力度,为农民就医提供优质、实惠、安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加强基层医院的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诊疗水平,不断提高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应急救治成功率。四、我院派驻人员的责任: 我院派出人员要坚守

12、岗位,不准脱岗,要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对援助工作献计献策,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卫生支农工作取得实效。各项援助任务进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 五、执行时间: XX 年 4 月初开始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将卫生支农工作切实贯彻落实下去,真正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求实效。 (二)统筹安排,规范管理。卫生支农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制定和完善卫生支农工作制度、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加强对派驻人员的管理,做到工作前有目标、工作中有考核、工作期满有鉴定,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监督,奖罚分明。我院

13、将定期和各帮扶医院进行座谈及电话沟通,了解下乡人员工作开展情况和支援效果,定期对援助效果和派驻人员进行评价,对成绩显著的, 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警示。二一五年一月 篇三:XX 年对口支农工作规划铜川矿务局第二医院 XX 年对口支农工作规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局 XX 年卫生支农工作布局,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受援单位医疗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受援单位需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 大力支持受援单位基础改造建设,为太安镇卫生院捐赠办公桌椅一批。 二、 为了强化太安镇卫生院管理,协助完善医院及门诊楼科室布局规划。 三、 帮助太安医院建立门诊手术换药室,常规检验诊断室、B 超室,以拓展卫生服务范围。 四、 协助设置病区床位 10 张。 五、 强化基层医院卫生人才培养,努力提高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技术服务水平,2 至 3 年内免费为太安镇医院培训内科医师 2 名、心电图、B 超、检验、理疗医师各一名。使其能正常开展相关的医疗服务工作。 六、 定期为受援医院,选派高年资医务人员开展学术讲座,门诊义诊及查房指导、及卫生支农服务。 七、 帮助太安镇卫生院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妇女病普查、65 岁以上人口查体等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并与我院公卫科建立业务协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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